死人門

2008年6月7日,雲南省富寧縣境內發生一起粗酚運輸車輛翻車事故,造成3人死亡;並導致粗酚泄漏,污染了周邊環境。事故發生後,富寧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迅速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了險情。

簡介
2009年9月,富寧縣政府將湖南省邵陽汽車運輸總公司、江西萍鄉里馬化工廠、雲南解化清潔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同年12月,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邵陽汽車運輸總公司賠償富寧縣政府各項經濟損失256餘萬元,能源公司承擔次要責任,化工廠不承擔賠償責任。
讓事件變複雜的是,邵陽汽車運輸總公司調查發現,富寧縣政府提供的搶險民工工資花名冊存在大量的虛假成分:同一人多處領工資卻簽名不一樣,同一名字多次異地使用,出現在名單中的人,多位反映其既未簽名,也未按手印,更未領錢。更為離奇的是,楊九妹、王成英、羅紹忠等6人在事發前就已經過世,卻在此次搶險中被“復活”了。
同時,運輸公司調查發現,富寧縣政府提交的貨款單據中,有作廢的發票、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前消費的油票款等。
一審宣判後,邵陽汽車運輸總公司向雲南省高院提起抗訴。
《瀟湘晨報》最先對此事進行報導,引起了網友和媒體強烈關注,將之命名為雲南“死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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