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性質實質的區別

歷史試題的解答中,有不少對性質、實質和本質的考查。選擇題、材料題和問答題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包含,特別是在中考試卷中這類試題所占比例有所增加。為了便於同學們能在解答歷史試題中正確把握歷史評價用語區分性質、實質和本質,本文對此作一些簡要的說明,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

實質:是指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決定事物性質和發展的根本屬性,實質往往隱蔽的,要透過現象去分析。例如:概括指出;凡爾賽─華盛頓體系中協約國列強的相互關係,試分析這一體系的實質。分析時,我們知道列強的相互關係主要有兩方面;其一是為分贓、稱霸和互相爭奪;其二是為了共同利益和互相勾結。這一體系的實質,是帝國主義重新瓜分世界。這就要求我們在回答問題時,對實質、內容及其影響的全面掌握,必須有論有據,史實回答必須概括、凝練。
本質:本質寓於現象之中,並通過現象表現出來,我們分析歷史事件的任務就在於透過歷史現象,認識事物的本質,弄清事物發展的內涵和外延,準確把握歷史概念。如:將“英國資產階級”、“北美獨立戰爭”、“法國資產階級革命”三個歷史概念來比較,它們的性質都是資產階級革命,結果都確立了資產階級統治,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但三者的本質特徵也有不同之處:在英國資產階級革命中,帶有妥協性,革命不徹底;北美獨立戰爭既是爭取民族獨立的戰爭,又是資產階級革命;法國資產階級革命中,由於資產階級和人民民眾結成聯盟,人民民眾在革命的鬥爭中起了決定性作用,使這次革命成為資產階級革命時代最大的最徹底的一次革命。
我們在解答性質、實質和本質一類試題時,應根據其不同特點加以比較,以大量的歷史概念為基礎發揮有關知識點的作用,自然會提高我們的解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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