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名。封贈之制,始於晉而備於唐,各代均有而其制略有異同。清沿古制,封賜各級文武官員及他們的尊長先輩以官爵位階,稱為封贈。對現存者稱為“封”, 對已故者是為“贈”。凡遇國家及朝廷重大慶典,皇帝普遍加恩封贈,是為覃恩;康熙四年(1665) 以前, 官員三年考滿,也例給封贈,其後則停。武職封贈事宜,例由兵部辦理。凡需封或贈者,均由兵部據其官職品級,開列姓氏及或存或故,題奏得旨即予以封贈。武職封贈之階初有三個系列:一為公侯伯系列,封或贈之光祿大夫,後改為建威將軍;二為八旗系列,封贈之品秩官階稱號, 初與文職略同, 乾隆三十二年(1767)改為與綠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