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房產交易和登記發證中心

武漢市房產登記發證中心成立於1996年,2012年更名為武漢市房產交易和登記發證中心(簡稱“中心”),系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房產交易和登記發證中心
  • 成立於:1996年
  • 更名時間:2012年
  • 更名:武漢市房產交易和登記發證中心
中心簡介,機構職責,

中心簡介

中心受市局委託,承擔全市行政區域內的軍產、直管產、涉外產、公務員住宅小區房屋、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下屬公司開發經營的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和產籍檔案信息管理等工作。近年來,中心在市局的正確領導和機關各處室的關懷下,圍繞依法行政、勤政效能、服務優質、廉潔自律的要求,著力單位文化體系建設,塑造中心精神;著力房產法制和規範化管理體系建設,以業績展現中心實力;著力便民服務視窗建設,以優質高效的服務舉措贏得社會廣泛認可。“敢為人先、追求卓越”——中心人在時代精神的指引下,勤奮穩健、求實創新,推動了事業全面發展,奏響了“住房保障、民生和諧”的時代音符!
經過近年來不斷完善,中心逐步邁入規範化、專業化的快速發展軌道,已經成為市局履行房屋權屬管理職能、服務社會民眾的重要前沿陣地。在文化建設方面:中心黨委經過多年探索總結,確立了以“誠、廉、品、學、勤、精、和、善”八字核心文化價值觀為主體的中心特色文化體系,通過走“文化育人、文化興業、文化鑄就形象”的發展道路,團結帶領全體幹部職工堅持“忠誠、敬業、規範、高效”,踐行“登記為民,便民利民”服務宗旨,迸發出強有力的精神動力。
在登記實務方面:一
是認真履行房屋登記職能。
中心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局檔案要求,審慎開展各類房屋登記業務,努力發揮市局直屬登記機構的指導和示範作用。近五年來,中心累計完成各類房屋登記30餘萬戶,登記面積超過3500萬平方米,發放權證近40萬本,年均房屋登記業務工作量占全市的四分之一。2011年,中心配合市局全面調整、簡化房屋登記辦理流程,確定劃分了20大類72項登記業務,取消收件資料67項,簡化138項,實現各類登記業務收件資料和受理標準明確、規範,制定出台了《武漢市房屋登記辦理流程》,進一步提升了中心行政效能。
二是全力推動房屋登記規範化。
自2005年被省住建廳授予“全省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規範化管理單位”以來,中心始終堅持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規範房屋登記工作,內部管理機制、人力資源配置、檔案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齊頭並進,把中心規範化管理水平提升到新的境界。我們健全完善了《登記工作人員行為規範》、《案件質量檢查工作制度》、《重大疑難案件會審制度》、《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內部管理機制,形成了《房屋登記操作規程》、《協助執行工作手冊》、《房屋權屬登記100問》等一批既有專業深度,又對實際工作具有極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理論成果;通過連年開展“崗位練兵”,培育崗位成才,打造了一支“專業強、業務精、作風正”的人才隊伍。2010年,中心參加全省首次登記審核人員考試,以通過率達81.82%的優異成績,名列全市第一;我們全力推動房屋產籍檔案數位化管理,實現了產籍檔案的主要信息入機率100%,當年檔案入庫率超過90%,保持檔案管理“省一級”標準。近期,中心按照市局關於加快推動檔案影像化建設的工作部署,傾力開展檔案影像化專項工作,力爭把中心檔案管理帶入全新的信息技術領域。中心因此在2011年順利通過了省住建廳“房屋權屬交易與登記規範化管理單位”復檢,並向著規範化管理“先進單位”全力推進。
三是重點突破房屋登記難題。
近年來,中心組織專門力量,下大力氣重點突破登記難題。在市局指導下,著力解決“兩證”歷史遺留問題,按照“尊重歷史、實事求是、民生優先、違法必究”的原則,共受、辦理歷史遺留項目136個,建築面積155萬平方米,妥善解決了13857戶居民“辦證難”問題,保護了民眾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和諧。同時,中心緊緊圍繞房屋登記管理務實工作的需要開展政策理論研究工作,承擔了住建部《房屋測繪與面積管理》等多項課題研究,先後配合市局制定《武漢市貫徹房屋登記辦法實施細則》、《武漢市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武漢市房屋登記收取證件資料規定》、《武漢市房屋登記操作流程及時限規定》、《武漢市房屋登記辦理流程》、《關於調整規範商品房契約備案註銷更名工作的通知》、《商品房契約備案註銷、更名審核工作的操作細則》及其《補充規定》、《關於進一步加快解決我市部分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辦理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關於調整解決部分房屋“兩證”辦理歷史遺留問題有關工作程式的通知》等數十項規章制度,較好發揮了局直屬單位在市局推進房產法制進程、提升房屋行政管理水平中的積極作用。我們還協助省住建廳和市局組織了多期《房屋登記辦法》、房屋登記務實和登記審核人員專題培訓,選派業務骨幹擔任市、省、甚至全國的講師,為培養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做出了突出貢獻。在服務視窗建設方面:中心傾心於提升“一條龍”視窗服務品質,協同房產交易管理中心不斷最佳化視窗,形成了目前的總服務台,受理、繳費分區服務格局,實現了房屋權屬登記“一個視窗受理,一套資料流轉,一次性收費,一個視窗發證”的“一站式”服務模式,年接待辦事民眾達20餘萬人次。中心服務視窗堅持開展工作日中午不間斷服務和周六延時服務,方便社會民眾辦事;設立專門視窗受理批量案件,堅持開設“綠色通道”,解決民眾困難;設定專職現場導服員,開展引導服務;開通業務諮詢專線,為民眾答疑解惑。
近五年來,中心為特殊困難民眾上門服務近300起,接待電話諮詢超過5萬次,免費辦理就業人員小額擔保抵押登記數千起。同時,中心注重視窗管理,強化作風紀律,視窗人員統一著裝,掛牌上崗,服務熱情,用語規範,清正廉潔,展現了良好的精神風貌,嚴明公正的管理和優質高效的服務贏得了社會各界的信賴和好評。
得益於市局的關懷和指導,得益於全體幹部職工的不懈努力,中心榮獲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三八紅旗集體”、省“五一勞動獎狀”、省“文明單位”、省“巾幗示範崗”、全市“十佳巾幗示範崗”、全市“民眾滿意基層服務站所”等各項集體殊榮;被建設部授予“產權產籍達標單位”,連續三年被省建設廳評為全省建設系統“先進單位”;湧現出省級“青年崗位能手”、市“三八紅旗手”、市“五一勞動獎章”、市直機關“優秀黨務工作者”、“黨員示範崗”等先進個人典型。未來,中心人將繼續銳意進取、不斷開拓創新,為弘揚“情系百姓、致力安居”的房產精神再立新功!

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黨務、政務、紀檢、監察、人事、安全、後勤、資產管理等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及綜合協調。
2、負責市局各項指令的傳達和落實。
3、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總支會和主任辦公會及由其召集會議的組織安排,並做好記錄。
4、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黨總支和領導班子的各項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以及督促檢查。
5、負責黨員的管理工作以及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6、負責廉政、勤政方面的各項日常事務性工作。
7、負責各項理論宣傳工作。
8、負責起草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各類檔案、紀要、簡報。
9、負責起草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各種工作計畫,安排、方案、總結、報告、經驗材料等。
10、負責公文的收發,傳閱,以及對外聯絡。
11、負責各類文書檔案的立卷歸檔。
12、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人事、勞動、工資、勞保福利、職工教育、職稱評定等方面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13、負責大廈二、三、四樓及自有房產的安全保衛等日常事務性工作。
14、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公用品和生活物資的採購,保管和發放。
15、負責固定資產的申報、購置、維修、經營和管理。
16、負責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的落實。
(二)計畫財務科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發展計畫的制定和財務管理。
2、負責各類財務制度的貫徹執行。
3、負責財政、稅務等職能部門及相關金融機構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4、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各種分配方案的起草和研究。
5、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各項經濟活動的成本核算。
6、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資產的入帳和清理工作。
7、負責各類會計憑證的立卷歸檔。
8、負責定期匯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財務收支及經濟運行情況。
9、負責各類資格證書、證件及國有資產產權的年檢工作。
10、負責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的落實。
(三)交易管理一科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所轄存量房地產、拆遷還建房及企業改制房地產的交易行政管理。
2、負責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及政策的貫徹執行。
3、負責按規定的程式,完成存量房等交易審核手續。
4、負責國家稅、費的及時、準確徵收。
5、負責存量房等交易管理工作的研究、總結和提高。
6、負責交易行政管理工作的軟環境建設。
7、負責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的落實。
(四)交易管理二科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所轄商品房的交易行政管理,以及預售商品房備案工作和土地使用稅徵收工作。
2、負責工作範圍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政策的貫徹執行。
3、負責按規定的程式,完成商品房等交易審核手續。
4、負責國家稅、費的及時、準確徵收。
5、負責商品房等交易管理工作的研究、總結和提高。
6、負責交易行政管理工作的軟環境建設。
7、負責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的落實。
(五)市場流通科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地產市場的經營和各項管理工作。
2、負責蒐集房地產市場信息,組織全市性的房地產會展活動。
3、負責組織房產拍賣活動。
4、負責全市跨區房屋使用權調換業務工作。
5、負責整合市場資源,開展房地產市場調研,分析市場走向和發布市場行情工作。
6、負責本市場的宣傳工作,宣傳房地產交易大廈中的市場功能和市場信息。
7、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的落實。
(六)法制監督科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法制監督工作。
2、負責房地產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貫徹執行。
3、負責制定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各科室、各崗位職責,並監督實施。
4、負責組織各類法律知識的培訓和學習。
5、負責業務工作的定期抽查,並督促其依法開展。
6、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經濟契約的審查。
7、負責實施行政處罰。
8、負責實施行政過錯追究。
9、負責行政投訴、糾紛的調處以及行政應訴工作。
10、負責司法協助工作的監督執行。
11、負責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的落實。
(七)信息化科
1、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信息化和檔案的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信息化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計算機套用系統的開發和研究工作。
4、負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信息化、多媒體、通訊設備的維護、管理和利用工作。
5、負責信息化知識的培訓和學習。
6、負責各類資料的立卷歸檔。
7、負責檔案的正常使用。
8、負責各類數據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9、負責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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