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廣劫案

武廣劫案

1999年1月4日晚7時許,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紅四人分持五四式手槍及其他作案工具,乘坐張君騙租的鄂AX1685紅色富康計程車,行至武漢廣場西側5號門前後,蒙面持槍挾持司機丁正強闖入武漢廣場。歹徒們進入武漢廣場時對保全及門口的卷閘門頂上分別開了一槍,武廣內的顧客迅速四散。李和陳隨即翻入黃金飾品櫃,李持撬槓將櫃檯及收銀台門鎖撬開,陳將盛有黃金飾品的盤子端出。張和趙持槍衝到櫃檯旁,一邊警戒,一邊將盛有首飾的盤子裝入事先準備的布袋中。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紅分別提著布袋前後緊隨,逃出武漢廣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廣劫案
  • 外文名:Wuhan square robbery
  • 地區:武漢廣場
  • 發生時間:1999-1-4
劫案經過,偵破紀實,火速出兵,撒下大網,大海撈針,鎖定湖南,併案偵查,庭審細節,惡魔狂言錄,庭審直擊,相關影視作品,

劫案經過

根據常德市人民檢察院當年的起訴書和法庭調查,武廣劫案的具體情節是這樣:
1998年11月,李澤軍、陳世清、趙正紅、王雨張君的組織下,預謀搶劫武漢廣場黃金櫃。歹徒們事先數次前往武漢廣場熟悉周圍街道地形。此後,張君與李澤軍等4人在常德桃林賓館客房內策劃搶劫方案。而在此前一個月,張君則安排其情婦秦直碧在武漢廣場附近的精武路44號以開火鍋店為名租房,作為犯罪窩點。
當年底,李澤軍、陳世清、趙正紅在張君的組織下,再次住進桃林賓館,策劃搶劫武廣之事。在張君的安排下,李澤軍、陳世清、趙正紅先後購回了布袋、手套、面罩、假髮、撬槓等作案工具,並分工由張君與趙正紅負責持槍驅散人群,李澤軍負責持撬槓將首飾櫃撬開,陳世清負責將黃金飾品裝入袋中。張君規定作案必須在一分半鐘內完成。
1999年1月3日,李澤軍、陳世清、趙正紅按照張君指令,趕往武漢與先期到達的張君會合。次日晚7時許,四人分持五四式手槍及其他作案工具,乘坐張君騙租的鄂AX1685紅色富康計程車,行至武廣西側5號門前,李、陳、趙三人蒙面持槍挾持司機丁正強闖入武廣後,丁正強趁機逃脫。
歹徒們進入武漢廣場時對保全開了一槍,然後又對著門口的卷閘門頂上開了一槍,武廣內的顧客迅速四散。李澤軍和陳世清隨即翻入黃金飾品櫃,李澤軍持撬槓將櫃檯及收銀台門鎖撬開,陳世清將盛有黃金飾品的盤子端出。張君和趙正紅持槍衝到櫃檯旁,一邊警戒,一邊將盛有首飾的盤子裝入事先準備的布袋中。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紅分別提著布袋前後緊隨,逃出武漢廣場。
他們準備乘先前搶得的富康車逃離現場時,被武漢市公安局巡警大隊民警方亮、陳勝琪截住。為抗拒抓捕,張君、李澤軍、趙正紅向民警開槍射擊,將方亮、陳勝琪擊傷。
在搶劫過程中,此3人還開槍擊傷了保全員張波及行人劉曉兵、孫建國,並致現場附近民工王小明死亡。四人駕車逃離現場後,途中又劫換另一輛牌號為鄂AT8191的富康計程車,張君開槍將該車司機張昆打傷。
當晚,張君攜所搶黃金飾品潛逃至秦直碧的火鍋店中,又安排情婦楊明燕借購物之名去武廣探聽訊息。此次,張君等4人共搶得現金3.3萬元,黃金飾品2萬餘克,價值260餘萬元。張君將所搶黃金飾品銷贓後,分給李澤軍3萬元,陳世清8萬元,趙正紅6萬元。
在武漢搶劫得逞後,張君團伙又先後犯下了重慶6·19劫鈔殺人、安鄉8·15搶劫殺人、常德9·1劫鈔殺人等大案,但多行不義必自斃,常德9·1劫鈔殺人案後,公安機關布下天羅地網,終於將張君團伙一網打盡。

偵破紀實

劉國勤
1999年元月4日晚7時許,在武漢發生武廣劫案這個特殊的機遇中,我抓拍了一組現場照片並當場提供給及時趕到案發現場的武漢警方協助破案。機智、勇敢的偵查員們那吃苦耐勞、迎難而上的頑強鬥志和敬業精神深深地感動了我。正是憑藉劫匪槍口下拍攝的這組照片和渝湘鄂警方掌握的劫匪槍枝、彈道痕跡,四川、湖南、湖北警方開始了聯手大追捕。因為這個特殊的機遇,我一直關注武漢劫案的偵破信息長達20個月。如今,在渝湘鄂系列持槍殺人搶劫案的偵破水落石出之日,我終於可以向世人公開我了解到的該案偵破過程。
11個月艱苦偵查,跑遍全國17個省市56個地市縣鄉鎮,走訪數萬人,終使大案得破

火速出兵

1999年1月4日晚6時57分,四名蒙面持槍劫匪竄至武漢市武漢廣場一樓門市金首飾櫃前,搶劫了一批價值300餘萬元的黃金製品,打死1人,傷6人。劫匪作案後搶劫一輛富康牌計程車,準備由漢口滑坡路向京漢大道逃竄。
6時58分,武漢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警。7時零3分,武漢市公安局巡邏車奉命趕至案發現場與劫匪發生槍戰。武漢警方的神速反應,使劫匪驚惶失措驅車逃離案發現場。7時10分左右,武漢市公安局防暴大隊封鎖了通往案發現場的路口。7時12分左右,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公安分局副局長顧漢生率先進入案發地武廣一樓營業大廳,組織刑警人員封鎖作案現場,堵住了商場的出口。

撒下大網

案發後,武漢市公安局迅速調集了警力設關堵卡,形成了一層包圍圈。
劫匪在武廣作案現場突遇巡警的阻擊,倉惶駕車由滑坡路上正在修建中的京漢大道,右拐上立交橋向航空路方向狂奔。在滑坡路車撞上路邊的一個做早點的大鐵爐,將右前輪撞破,劫匪連一支蘇式手槍被撞掉在地上也來不及撿。當車行至長江酒店附近時,跟隨其後的一輛計程車的司機發現了他們的右前輪胎破了,不停地向他們發出信號,這輛車不但不停,反而一個急拐,向萬松橫路逃竄,這位好心的計程車司機驅車緊跟在後。當劫匪停車,這位計程車司機從駕駛室中伸出腦袋告訴他們前胎破了時,其中一個劫匪持槍下車衝著他吼:“再管閒事,老子斃了你!”這位好心司機一頭霧水地迅速將車駛離。
此後,劫匪又搶劫了一輛編號為鄂AT8191的計程車向江漢北路逃竄。在漢口新華小路78號旁,他們又開槍擊傷計程車司機張昆,狡猾的劫匪在江漢北路棄車跳上了一輛專線車,到武漢劇院附近下車後,旋即消失在人群中。
當武漢警方接到市民舉報趕至江漢北路找到這輛計程車時,只從車上搜查到劫匪作案時使用過的兩根鋼釺,三個藍布手袋,一頂康威運動帽和一塊作案時用來蒙面的“圍脖”。
案發當晚,武漢市委副書記程康彥、副市長塗勇及省市公安機關領導迅速趕到現場指揮,警方刑偵人員謹慎地勘測了現場,尋找到了幾顆子彈殼和彈頭。

大海撈針

四劫匪整個作案時間只有5分鐘左右,在作案現場沒有留下什麼痕跡,倉惶逃竄時只在丟棄的兩輛計程車內留下了鋼釺、藍布手袋、“圍脖”和康威運動帽。僅憑這幾樣遺棄的作案工具,要想偵破此案是何等的艱難。
劫匪張君萬萬沒有想到,在武廣大廳作案時,武漢晚報一名記者冒死搶拍下了他們在行劫時的現場照片,也就是記者拍下的這些照片為警方偵破武廣劫案提供了線索。劫匪丟棄的作案工具全部在所攝的照片中得到了印證。江漢區公安分局刑偵人員王文彬等人,通過計算機技術測量,1號劫匪(張君)身高1.73米,濃眉、嘴唇較厚、耳朵較小等特徵,為渝湘鄂系列持槍劫案的併案偵查提供了重要依據。
武漢廣場劫金案的發生震驚全國。省市公安機關極為重視,給劫案定名“1·4”案件並成立了特偵組。“1·4”特偵組的刑偵人員對劫匪的作案工具進行精密分析和鑑定。1月29日“1·4”特偵組向各旅店、賓館、飯店、招待所、駐漢辦事處下發《協查通報》將劫匪的基本特徵,以及部分作案工具進行通報,希望市民積極舉報。
丟棄的鋼釺、藍布手袋、康威帽和“圍脖”,普通人無法判斷它來自何方、產自何地,武漢警方卻從中找到了劫匪的蛛絲馬跡。
面對劫匪丟棄的作案工具,刑偵人員全面摸排。特偵組的刑偵人員調查了武漢市的8個城區,305個鐵匠鋪,訪問了356個從事鐵匠工作的人。對武漢市場目前使用的鋼釺的長短,樣式進行了調查和比對,從中找出差異。數日的走訪獲悉武漢市鐵匠鍛打的鋼釺一般長度為25-28厘米,刃口形狀倒八字型。從鋼釺的長度的形狀初步分析,鋼釺不是武漢市區生產的。
精明的刑偵人員又請鋼鐵研究所的科技人員對鋼釺的材質進行了化驗,發現1號鋼釺的材質是20錳矽鋼,2號鋼釺的材質是16錳矽鋼。這兩根鋼釺均含砷元素。鋼研究所的專家告訴警方湖北地區的7大鋼廠生產的鋼材普遍含銅,只有湖南、廣西的鐵礦含砷元素、湖北地區的煉鋼廠均不冶煉南方的鐵礦。
精明的刑偵人員對劫匪遺留在計程車上的藍布袋的布料纖維,布料的產地、流行的款式、加工的方法做了一系列的偵查。武廣劫案發生地負責刑偵的江漢區公安分局顧漢生副局長親自走訪了武漢市的幾大商場和漢正街的布料市場、窗簾市場,詢問了數百名專營布料的營業員。武漢警方人員請紡織研究所的專家,經銷布料的老闆研究布料的纖維和加工方法,終於在漢正街一個個體經營戶處查找到一點線索。這個老闆回憶說1998年他曾經銷過這種劣質的藍布料,刑偵人員又馬不停蹄地直奔河北省邯鄲市,終於查清楚邯鄲的一個體老闆在山西太原定製生產了20萬米這種布,武漢銷售了6萬米,湖南銷售了14萬米,刑偵人員趕到長沙調查,發現湖南的14萬米藍布主要銷往常德和長沙,而武漢的6萬米批發給了雲南和常德的貧困地區。
鋼釺和藍布包的初步偵查信息,給武漢警方“1·4”案件專班人員增添了破案的信心,他們將破案的目標初步鎖定在湖南、廣西、雲南、四川等地。
刑偵人員對劫匪遺留的康威帽和九分褲的偵查工作更細緻,他們南下廣東找到增城康威集團了解生產加工銷售情況。在“1·4”當天武漢警方就查找康威帽在武漢的銷售情況,了解到武漢有幾個經營康威帽的經營點;派出的刑偵人員在湖南常德查找到“1·4”劫案之前常德地區的經銷商共進貨10頂,庫存3頂,銷售了7頂。在湖南警方的配合下查找了5頂康威帽的下落,其中2頂康威帽的買主無法找到。劫匪作案後遺留的幾塊“圍脖”經刑偵人員拼湊鑑定是浙江義烏生產的九分褲,主要銷往湖南的貧困鄉村,刑偵人員在常德市場發現有這種九分褲銷售。
劫匪倉惶逃竄時遺留在漢口滑坡路的一支手槍,市民用塑膠袋提著交給了警方。這是一支前蘇聯製造的蘇式手槍,槍管有很明顯的砂輪打磨過的痕跡。槍把還用漆包線包捆著。“1·4”專班的刑偵人員通過周密細緻的勘測結論是這支槍的槍管是用規格直徑為20厘米,顆粒為30目的砂輪打磨的。鋼釺、布袋、“圍脖”的製造材料以及包捆槍把的漆包線,包捆鋼釺的透明膠帶均在常德地區有售。

鎖定湖南

“1·4”專案偵破專班,根據初步偵查到的情況,派出數十名刑偵人員前往雲南、貴州、四川、湖南了解案情有關的線索。富有刑偵經驗的重案大隊隊長率隊在湖南長沙住下來查找鋼釺有關線索。他們在湖南警方的配合下,風餐露宿走訪了湖南所有的鄉鎮。功夫不負有心人,偵查員在常德市的鼎城區武陵鎮一個70歲的老鐵匠丁德寶的小鐵鋪里,終於發現一截羅紋鋼和劫匪遺留的鋼釺材料一樣時,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湖南常德調查時,發現這裡的鐵匠鋪中普遍都安有砂輪機。聰明的刑偵人員小陳當即要丁德寶老鐵匠,用這根羅紋加工一支鋼釺、長短規格樣式沒有提任何要求,鋼釺加工好後竟和“1·4”案件中的1號鋼釺一模一樣,偵查員把這根鋼釺帶回武漢,經某鋼鐵研究所鑑定此截羅紋鋼也是20錳矽鋼,偵查員立即趕到回常德經過耐心細緻詢問,老鐵匠說此截羅紋鋼是一個建築工地姓黃的老闆在他這裡加工鋼釺多下來的一截。而在常德地區建築工地普遍使用的鋼釺規格,長短形狀都和“1·4”案件的兩根鋼釺一致。經數日偵查此種羅紋鋼系湖南婁底地區漣源鋼鐵廠生產的。更為神奇的是這兩根鋼釺和老鐵匠處發現的一截鋼釺竟出自一爐,而這一爐鋼材主要銷往常德地區。

併案偵查

重慶、長沙、武漢的持槍殺人搶劫案震驚了全國,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1999年8月公安部在重慶召開了渝、湘、鄂三省警方的聯席會議。武漢警方結合1998年12月20日凌晨3時許湖北省公安縣發生的歹徒沖卡殺人焚車的有關資料,向聯席會議匯報數月來偵查到的“1·4”案件線索。並向湖南、重慶警方提供了記者拍攝到的“1·4”案件現場照片,有關劫匪作案時的彈道痕跡資料。根據這些資料對劫匪的人數,首犯的身影以及基本特徵進行了分析和準確的鑑定,“1·4”專案中的1號劫匪和重慶等商場錄像所攝下的犯罪嫌疑人同為一人(劫匪張君)。
公安部根據武漢警方提供的重要資料,對重慶、長沙劫案中劫匪的作案手段、作案人數、衣著穿戴、身體特徵、作案時間、作案規律、逃跑方式、彈道痕跡等情況進行了分析,決定1994的以來,重慶、長沙、武漢發生的數起持槍殺人搶劫案併案為渝湘鄂系列持槍劫案。
武漢警方通過11個月的艱苦偵查,跑遍了全國17個省市(直轄市)56個地市縣的鄉鎮,走訪了數萬人,匯集了1米多高的偵查案卷,這對併案偵查起了關鍵作用。“9·1”常德劫案發生後,武漢警方派出刑偵專家和刑偵小組,攜帶精良的刑偵設備到湖南與湖南警方協同作戰,一舉摧毀了張君團伙。在鐵的事實面前,劫匪不得不承認武廣劫金案系其團伙所為。

庭審細節

法庭調查表明,除了檢察機關的指控外,張君團伙搶劫武廣的過程中還有如下鮮為人知的細節:  1998年11月,張君將李澤軍、陳世清、趙正紅、王雨等人召集到常德桃林賓館後,便攤出一幅武漢地圖,指著上面的一個小點對四人說,他決定到武漢廣場搶劫黃金飾品櫃,並讓王雨隨他到漢,讓王雨獨自去武廣一樓踩點。
武廣劫案
1月2日,張君打電話讓李澤軍、陳世清、趙正紅三人趕到武漢。三人3日到漢後,住進了張君為他們預訂的“亞洲大酒店對面的一家招待所”,張君則自己住在另一個地方。
次日下午,三個人到利濟路與張君會合後,攔住了一輛計程車。張君上車後對司機說:“我們要到武漢廣場執行一項任務,要抓壞人,請你配合我們。”車快到武廣時,他們四人便戴上了面罩。
據趙正紅在庭上供述,他剛進武漢廣場,便對保全開了一槍,然後又對著門口的卷閘門頂上開了一槍,接著武廣內便看不到一個人了。但他在逃離時,卻將那支槍把上纏著銅絲的槍掉到了現場。張君原本要分給他10萬元贓款的,為此扣下了4萬元。
武廣劫案
公訴人訊問李澤軍
公:被告人李澤軍,公訴人現在問你幾個問題,希望你如實向法庭作答。第一,你們為什麼殺這個被害人,你知不知道?
李:不知道。
【張君逼迫手下殺人練膽】
公:第二個問題,為什麼要趙正洪、陳世清殺人?
李:要他們兩人手上沾血。
公:第三個問題,張君要趙、陳二人手上沾血,背負命案,這個想法在殺害被害人之前,趙陳二人是否清楚?
李:張君給他們講了,你們有沒有膽量殺人,讓手上沾血。
公:張君對他們講這個話的時間地點?
李:趙正洪家裡,1998年10月。
公:你剛才提到“做生意”是什麼意思?
李:張君說的做生意就是搶劫的意思。
【訓練之後再殺人】
公:殺人之前,在趙正洪家裡做訓練,做了哪些訓練?
李:機車駕駛,空槍瞄準,體能。
公:你們為什麼在趙家裡進行這些訓練?
李:聽張君安排。
公:為了什麼?
李:是為了“做生意”。
公:你們這次殺害被害人是誰提出?
李:張君。
公:在殺害被害人的過程中,你們幾個人動了手?
李:陳世清、趙正洪。
公:你動手沒有?
李:動了。
【張君叫拿錘子打】
公:在殺害被害人過程中用了哪些作案工具?
李:繩子、封口膠、塑膠袋、手套、鐵錘、水果刀。
公:殺害被害人,誰最先動手?
李:趙正洪。
公:他怎樣動手?
李:首先用繩子捆住被害人的手。
公:捆腳沒有?
李:綁了。陳、趙兩人的行為。
公:第二步,誰動手?
李:趙正洪卡住他的脖子,十分鐘後,張君叫拿錘子打。
公:這之前,還有什麼行動?
李:用塑膠袋、還有封口膠封住他的嘴。
公:第四個行為呢?
李:我用錘子敲了兩下。
公:敲得怎么樣?
李:我也不清楚。
公:第五個行為,你敲了以後,還有沒有其他行為?
李:趙正洪也用鐵錘敲了。
公;第六個行為呢?
李:陳世清用刀在背後捅了幾刀。
公:捅了幾刀?
李:捅了六刀還是幾刀。
公:當時有人說話沒有?
李:張君講過,捅個吉利數。
公:在長沙寫過什麼?
李:寫過,寫了保證書,自願加入,聽張君的安排。
辯護人詢問陳世清
辯1:被告人陳世清,作為你的辯護律師,現在問你幾個問題,請你如實回答。 第一,張君要你們在(某地)等他,他去乾什麼,你知道嗎?
陳:他去搞車了。
辯1:去哪裡搞車?
陳:具體到哪裡我不清楚。
辯1:第二,你接到張君通知,是什麼時間看到被害人的?(計程車司機)
陳:拋屍的時候。
辯1:你見到被害人的時候,被害人是死的還是活的?
陳:死的。
辯1:到湖北公安縣南平檢查站之前,張君說了什麼?
陳:……
辯1:能回答嗎?
陳:說不清楚。
辯1:你們在武廣搶劫完回來,你當時在哪裡?
陳:我當時在車上。
辯1:你下車沒有?
陳:沒有。
辯1:你持槍沒有?
陳:沒有。
辯1:你始終在車上?
陳:是的。
辯1:在整個武廣劫案中,你持槍沒有?
陳:沒有。
辯1:之後,你分得多少贓款?
陳:8萬。
辯2:第二,我想問一下,是誰教你用槍的姿勢?
陳:張君。
辯3:被告人陳世清,我是李澤軍的律師,現在問你一個問題,搶劫武廣是什麼時間,什麼人定下的?
陳:是張君定下的。
辯4:你們搶車後,往南平方向,有兩支槍,這兩支槍,誰在把持?
陳:李澤軍和張君,後來張君叫趙正洪拿著。
辯4:在檢查站開槍之前,你在乾什麼?
陳:沒幹什麼,在車上。
辯4:你在向公訴人說,當時兩支槍,一支李澤軍把持,一支趙正洪把持,你在壓子彈?
陳:是的。

惡魔狂言錄

公訴人指控張君在雲南買了一支槍後,因兩個暗娼不願跟他上床便將其殺害,張君說:“不是這么回事,之所以殺這兩個女人,是因為我沒用槍殺過人,那次是做個實驗,找一個用槍殺人的手感。”
曾在搶劫現場拍下照片的《武漢晚報》記者劉國勤作為證人出庭作證時,張君居然說:“你很勇敢,我佩服你,希望我們下輩子能做朋友。”
張君在庭審中說:“我以前在公安局說的,今天在法院說的以及明天在法院將要說的都是事實,都不會改變。”
在審理1995年“12·22”案時張君說了一番案外話:“我是一個小人,我與嚴敏分手後應殺她滅口,我看見她母親很可憐,並且嚴敏在最困難的時候幫助過我、支持過我,所以我放了她一馬,讓她多活了幾年。我在常陵這幾年(與楊明燕在一起),她到處攆我,所以我恨她,我也恨秦直碧。”
張君對冗長的庭審似乎很不耐煩,說:“我對證據沒有異議,但有倦意,能不能快點、能不能我光點頭?”

庭審直擊

2001年4月16日09:19 大河報
被告席上的殺人惡魔
14日至15日,7個殺人如麻的惡魔被押上被告席。在法庭上,他們的醜態和表現卻各不相同。
趙正洪抓耳撓腮
從被押進審判廳的那一刻起,趙正洪就開始東張西望。這個惡人坐到被告席上以後,不是擰鼻子就是掏耳朵。當審判長宣布依次對被告人驗明正身時,趙正洪就摸著右腮看他的同夥。可能是動作太多,法警告誡他要坐好。可法警剛離開,趙正洪就又扭頭向背後的旁聽席看起來。
半個小時以後,趙正洪開始打哈欠,時而摸著腦袋,皺著眉頭,時而翻著眼睛朝上看,還自言自語地說著什麼。當審判長宣布將嚴若明等6名被告押回羈押室候審時,趙正洪站起來微笑著對法警說話,眼睛則朝審判廳二樓的旁聽席上看。他的這一舉動被在場的許多人都看到了,引起噓聲一片。記者身邊一位女士說:“真是變態!”
嚴若明模稜兩可
嚴若明是第一個接受法庭調查的被告人。嚴若明聲音小,吐字不清楚,審判長不得不幾次提醒他大聲說話。
當公訴人通過多媒體顯示屏向法庭舉證,證明嚴若明的犯罪事實時,嚴仍低頭若有所思,不看螢幕,審判長再次提醒他注意看螢幕。
當多媒體螢幕上顯示嚴若明在“上海一百重慶店搶劫案”前踩點時的影像時,審判員問嚴若明:“螢幕右上角戴帽子的瘦高個是你嗎?”嚴稱“看不清”,重新播了一遍後,嚴稱“不像”,再問,嚴又說“不太像”。
李澤軍為何而哭?
李澤軍是張君的親外甥,也是張君團伙中的二號人物,他參與的第一起案件是“長沙東塘友誼商城黃金搶劫案”,當他按照法庭的要求將犯罪經過敘述後,公訴人和審判員先後向他發問,其間,李突然抽泣、哽咽,眼圈發紅。可當他看到顯示屏上被害人被害的慘景時,目不轉睛,卻無動於衷,無絲毫表情。
陳世清表里不一
陳世清比其他幾個人瘦小,臉也又瘦又黃。被告席上的陳世清耷拉著腦袋,偶爾抬頭看一下四周,趕緊就把眼光收回來了,從外表上看,很難想像他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
7名被告人輪番受審
犯罪事實鐵證如山
本報常德訊14日至15日,是“9·1”常德大劫案及張君、李澤軍團伙系列案的法庭調查階段,法庭對公訴人指控的多項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
14日上午8時30分,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廳。公訴人、辯護人依次出場,然後全體起立,審判長和審判員入席,正式開庭。
由常德市中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魏雲良、副庭長聶龍、曾曉東組成的合議庭法官端坐於法庭正中,以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彰福為首的公訴人和龍占河、黃哲華等辯護人分別坐在法庭兩側。
8時32分,隨著審判長一聲令下,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嚴若明、李金生、許軍、王雨等七名被告被14名法警押上被告席。
8時48分,公訴人陳彰福宣讀起訴書,長達24頁的起訴書中,公訴人對7被告從1996年12月到2000年9月1日止,先後犯下的樁樁罪行進行列舉和指控。起訴書宣讀完畢後,庭審進入法庭調查階段,14日至15日兩天,7名被告輪番受審,法庭對檢察機關指控的12項具體犯罪事實進行了調查,具體犯罪事實主要有:
上海第一百貨重慶店黃金搶劫案
1996年12月,嚴若明在張君的邀約下從湖南趕到重慶,和張君一起進行射擊訓練,併到上海第一百貨重慶店附近熟悉地形。12月25日下午6時許,張君攜帶五四式手槍一支和一枚手雷,嚴若明攜帶榔頭等作案工具,竄至上海第一百貨重慶店黃金屋實施搶劫。在搶劫過程中張君開槍將唐明亮、向光銀擊成重傷,致鄭中華輕傷。共搶得黃金飾品5043.14克,價值63萬餘元。
長沙市東塘友誼商城黃金搶劫案
1997年9月,李澤軍、嚴若明在張君召集下預謀到長沙搶劫。11月7日下午6時許,張君攜帶兩支手槍,李澤軍持一支手槍,嚴若明持鑿刀等作案工具竄至長沙市東塘友誼商城黃金首飾櫃實施搶劫。在搶劫過程中,張君開槍先後將該商城兩名營業員吳浩、余樂打死,致譚美萍輕傷,致黃佳輕微傷。
搶奪作案工具,殺害計程車司機
為準備搶劫武廣黃金櫃的作案交通工具,1998年12月19日,張君與趙正洪竄至長沙市,將曠躍良駕駛的一輛計程車騙至一偏僻路段,張君開槍將其打死,並召來李澤軍、陳世清、王雨,令他們與趙正洪一起將被害人屍體拋棄。
張君及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王雨棄屍後,於1998年12月20日凌晨駕車行至湖北省公安縣公安局南平治安檢查站,張君恐罪行敗露,突然開槍將工作人員溫靜擊倒,遂駕車回竄,逃經南平收費站時沖關而過並開槍將工作人員周賢林打死。
武漢廣場黃金大劫案
1999年1月4日晚7時許,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分持五四式手槍及其他作案工具,乘坐騙租的計程車,持槍挾持司機強闖武漢廣場,搶劫武廣黃金櫃,搶得現金3.3萬元,黃金飾品21878.627克,價值2634215元。逃跑時張君、李澤軍、趙正洪開槍將攔截他們的武漢市公安局巡警方亮、陳勝琪擊傷,將保全人員張波及行人劉曉兵、孫建國擊傷,並致現場民工王小明死亡。
重慶商業銀行陝西路支行朝東路分理處搶劫案
2000年6月19日上午9時,到達現場後,張君下指令,李澤軍即朝剛從銀行提款路過此地的陝西路支行一經警開槍,將其擊倒。陳世清開槍將另一經警擊傷後,又持槍向抬著錢袋的女職員張勁射擊,當場將張勁打死,搶得銀行現金142934.74元。張君在現場開槍將計程車司機羅運洪打死後,搶得計程車接應李澤軍、陳世清逃跑。
搶劫殺害安鄉縣農行行長鬍夢廉、張元珍夫婦。2000年上半年,在安鄉縣農行工作的許軍向張君提供了行長鬍的住址、照片等情況。同年8月15日,許軍向張君提供了胡在家的準確情況,並在胡家附近觀察,將情況不斷向張君匯報,張君、陳世清、趙正洪持作案工具駕車到安鄉。張君、趙正洪騙開胡家房門,用槍逼住胡夢廉夫婦,召來李澤軍趕來參與。張君在胡家搜出現金1.6萬元,存摺3張,以及手錶、行動電話、照相機等財物。次日凌晨,他們將胡、張二人帶到津市市附近一棉花地,張君開槍將兩人打死,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將屍體藏匿於車後備廂,於第二日將屍體埋入常德市鼎城區沖柳河灘中。
庭審的調查階段,公訴人、辯護人先後對一些證據和犯罪事實對被告人進行了詢問。今天法庭調查將繼續進行,法庭還將對檢察機關指控的這些被告人的其他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法庭上張君團伙互相攻擊
在近兩天的庭審中,張君團伙各被告向法庭的供述與張君的供述多有不一致之處,出現“狗咬狗”的局面。
14日上午,被告人嚴若明在向法庭供述1996年12月張君邀約他一起實施搶劫上海一百重慶店黃金屋一案時,嚴若明聲稱張君打電話要他去重慶時,只是說請他“做生意”,他並不知道張君是要他搶商店,而從多媒體舉證系統顯示傳來的張君的供述則稱,張君在打電話給嚴要他來“做生意”就是搶商店,這個意思嚴若明早就懂。
14日下午,在談到為實施武廣劫案王雨的表現時,張君的供述是他與趙正洪為準備交通工具到長沙劫車時,交待王雨要他在常德桃林賓館組織陳世清、李澤軍進行模擬訓練,並吩咐曾在深圳當過武警的王雨教他們槍械知識,並說王雨一開始就積極,還向張君建議武廣劫案完成後,該“處理”的人就處理掉,這天下就是他倆的了。可王雨則當庭予以否認,說他沒有參與武廣劫案的策劃,也沒有教李澤軍、陳世清槍械知識,更沒有提過“處理人”的建議。
15日上午,在供述1998年12月20日凌晨,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王雨等人在湖北省公安縣南平兩次沖關時,張君及李澤軍的供述是各持一把手槍,後來張君的手槍給了趙正洪,而趙正洪則稱他在這個過程中自始至終未拿槍。
許軍當庭翻供張君供述能否成為證據控辯雙方發生爭論
本報常德訊法庭調查在15日下午4時30分出現高潮,被告人許軍當庭翻供,其關於2000年上半年與張君策劃搶劫中國農業銀行安鄉縣支行金庫案和同年8月15日~16日搶劫殺害胡夢廉、張元珍夫婦的犯罪事實的供述與其此前向公安機關及檢察機關的供述大相逕庭,而公訴人隨後出示的一條證據,即張君對此犯罪事實的供述又引起控辯雙方的激烈爭論。
許軍說:張君曾給過他一張手機卡而不是此前供述的兩張;他沒有向張君提供過胡夢廉的照片,更不知道張君9月15日到安鄉縣搶劫殺害胡、張夫婦的犯罪動機。許軍還說,之所以與以前供述不同是因為公安機關把他的精神“搞崩潰了”。公訴人把張君的供述作為證據當庭出示。
據張君說,許軍在此案中的作用和他一樣,遠比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的作用大,是主要的組織者和策劃者。張君還說,他曾給過許軍兩張手機卡,是許提供照片並積極策劃參與搶劫殺害了胡、張二人,其在此案中起關鍵作用。並且在此前策劃搶劫安鄉縣農行金庫也是許軍提供的地圖,且許軍還向他提出了種種建議。
而許軍則稱這是“天方夜譚”,一派胡言。辨護人則認為同是被告的張君的供述不能作為證據。控辯雙方均引用相關法律證明自己的觀點。
辯方律師稱張君的表現證明他已變態,其言行是妄圖把他自己塑造成一個“英雄人物”,且其早就有言行表示對許軍不滿。
許軍是張君的高中同學,捕前是安鄉縣農行工作人員,張君、李澤軍、陳世清系列案中許軍被指控參與作案一起,構成搶劫罪,並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庭審結束後,一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許軍翻供事關重大,如果有證據證明他在撒謊,那么法庭將會對其從重處理。本報記者許笑雨(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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