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官處

武官處

大使館中武官處的設立是從何時開始的,目前還未能找到非常可靠的資料來作證明。但是武官這樣一個職位,卻是歷史上很早就出現的。這可以用中國古代小說中常用的一句話來作證,這句話是:“兩國相爭,不斬來使。” 兩國“相爭”,就是兩個國家打仗,這位來使當然也就是今日所謂“武官” 的起源了。這句話,在中國的歷史上,可以說是有年頭兒了。如此看來,武官的出現也有不少年頭兒了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官處
  • 武官分類:國防武官、二軍武官、副武官
  • 設立地點:大使館
  • 主要職責:蒐集情報,了解情況等
歷史地位,特殊的武官處,武官的級別,主要職責,

歷史地位

當年常駐使節出現的時候,各國賦予大使們的首要任務就是作為本國君主的代表和對方國家談判,折衝兩國間的矛盾和爭執。其中,軍事問題自然是談判中的重要內容。為了談判有關軍事方面的問題,也為了了解對方國家在軍事上的虛實,大使的助手中自然少不了要有軍事人員。這就是武官的先河。
時至今日,軍事依然是國際關係中的重要因素。各國之間的軍事力量對比,各國的軍事戰略、軍事政策、軍事動態、軍力部署、軍備發展,依然受到各國的嚴重關注。因此,軍事方面的交往,在外交中仍然受到高度重視。這就決定了武官處在大使館中的重要地位。
但是,武官處雖然地位重要,卻並不意味著在每一個使館中都會設有武官處。因為,世界上並非每個國家之間都有著軍事聯繫,有些國家之間相距遙遠,軍事方面沒有很多來往;也有些小國缺乏足夠的財力向許多國家派遣武官,因此,在不少國家的使館中設有武官處,而也有不少國家的使館中並不設立武官處。

特殊的武官處

在設有武官處的使館中,武官處是一個頗有些特殊的處室。它的特殊之處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首先,根據現行的外交實踐,兩個國家之間一旦建立了外交關係,互派了大使,或者只是互派了代辦,使館內的各個處室就可以同時宣告成立。一個大國駐另一個大國的大型使館內分工必定很細,可能會設有10多個處室,分別處理各方面的事務,它究竟設幾個處室,它們又如何分工,駐在國政府是不會過問的;而一個微型的使館,只有兩三個外交官,幾個人拳打腳踢,把全部工作都包了,不一定分設什麼處或什麼室了,駐在國也不會加以干涉。但唯獨武官處不一樣。兩國建立外交關係,互派了大使,建立了使館,卻並不一定意味著兩國也可以同時向對方國家派出武官和設立武官處。使館內是否設立武官處,兩國常常要專門就此達成協定。如中國與新加坡於1991年建立了外交關係,但兩國卻並未同時向對方國家派出武官,未在對方首都設立武官處,直到1996年,兩國專門就此達成了協定,雙方才互派了武官和互設了武官處。當然,應當說,在互相建立大使館的同時即設立武官處,還是在大多數國家之間比較更為常見的做法。兩個國家在建立外交關係的同時卻不互派武官,往往是有其政治或軍事原因的。
第二,按照外交實踐的慣例,一個國家向另一個國家派駐大使,其人選必須事先徵求對方的同意;除大使以外,使館的其他官員,一般不必事先徵求對方意見,駐在國發給簽證即表明對所派人員無異議。唯獨武官是個例外,武官和大使一樣,派遣國必須事先就擬派出的武官人選徵求對方意見,駐在國同意後方可派出。
第三,我們知道,在各國的外交實踐中,有的國家不一定向每一個建交國都派遣大使,有時可能只向幾個國家派一位大使,這位大使在一個國家內常駐,而他在兼任大使的其他國家內是作為非常駐大使。與使館內的其他處室官員不同的是,只有武官可以和大使一樣,兼駐幾個國家。就是說,其他處室的外交官,是不會同時兼駐另一個國家的(儘管在未派出常駐外交代表機構的建交國中的某些業務,有時可由在附近的另一個建交國中的大使館代理),而武官卻有時要兼任派駐另一個國家的武官。例如中國在澳大利亞和紐西蘭都建有大使館,但卻只在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中派遣了常駐武官,中國駐紐西蘭的武官由其駐澳武官兼任。有些國家派駐中國的武官也兼任駐附近某個國家的武官。
第四,大使館在各國的外交實踐當中,一般部隸屬於外交部的領導之下,所以理所當然地是個文職機關。但是大使館中的武官處卻是一個完完全全的軍隊機構,其成員全部是由現役軍人出任的。

武官的級別

武官處的武官分為國防武官、二軍武官、副武官。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在每一個國家的駐外使館中的武官處里都會同時派駐有這樣幾級的武官。一般來說,一個大國駐另一個重要國家的大使館人數眾多,業務繁忙,武官處也一樣規模很大,那裡就會全部派有上面提到的各級武官。三軍武官分別代表。三個不種,但在派遣的時候,有些國家卻不一定派出二三名武官來分別代表海、陸、空軍,有時可能只派遣兩名,有時也可能只派遣一名,由他們來代表三個軍種。在一些規模不很大的武官處里,有時常常只派駐一名軍種武官作為首席代表。國防武官和三軍武官以下,常常派有副武官,有的武官處里還會派有助理武官和武官秘書,這些官員是作為國防武官和三軍武官的副手和助手。國防武官和三軍武官一般由中校至少將級的軍官出任,個別也有以中將被派任的。但武官究竟由哪一級軍官出任,往往取決於被派駐的國家。被派往大國的國防武官,其軍階必定高,常常是少將,個別的還有中將。派往中等國家的武官,軍階為上校的居多,也有以中校甚或少校出任的。副武官和助理武官的軍階,和武官處的首席代表的軍階高低有關。在中、小型使館的武官處里,常常只派有由校級軍官出任的三軍武官,其副武官或助理武官就可能由尉級軍官出任。而在大型使館的武官處里,即使是副武官,也可能是校一級的。
外交上有一項原則就是講究對等。在派駐武官問題上,各個國家之間原則上也要求對等,即派不派駐武官雙方要求對等;派駐何等級別的人員雙方要求對等;派多少名官員雙方也要求對等。但是在實踐中情況卻並不一定如此。尤其在大國和小國之間。一般來說,大國對於派出武官的要求會比較迫切一些,因此往往會派出比較多的人員和比較高的級別;但小國由於財力有限,有時候軍事上也沒有太大的需要,就不一定派出武官或派遣較多的人員。有時大小不同的兩國在派遣武官的做法上並不對等,大國會向小國派出武官,而小國可能並不向大國派遣,但是小國也會保留本國的有關權利,所以,實踐中雖然不對等,在權利上卻仍然是對等的。
軍事誼文出版社出版的《外交?社交?禮儀》一書中談到武官時說:“武官是國家武裝力量的外交代表,使館館長的軍事助手。有陸海空三軍武官、國防武官、技術武官等不同職稱,並可設相應的副武官。陸海空三軍武官或國防武官代表派遣國武裝力量的整體;軍種武官、技術武官分別代表所屬軍種或軍事技術部門。在同一使館有數個武官時,由國防武官或某一軍種武官擔任首席武官。
“武官由派遣國委任並徵得接受國同意後派出。武官的使命是從事軍事外交工作,並得以合法手段調查與軍事有關的情況。武官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應遵守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尊重駐在國的法律。
“武官的辦公機構為武官處。武官處是使館的組成部分。武官處由武官、副武官、武官助理、武官秘書和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武官處在行政上受雙重領導,即受使館館長的領導和國內派出部門的領導。
“武官、副武官以及武官處人員與駐在國軍方的公務交往和私人聯繫,一般都應當通過該國武裝力量主管外國武官的外事部門進行安排。武官希望會見軍方人員,參觀訪問軍事單位或設施,向軍方詢問有關情況,要求在駐在國旅行,一般均應事先向指定的軍隊外事部門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獲準後方可進行。武官舉行招待會、宴請或其他活動,如請軍方人士參加,一般也要將請帖送軍方外事主管部門轉交。”
費爾薩姆在《外交手冊》中說:“武官通常是武裝部隊的現役軍人,他們在規定的期限內作為使館的成員進行工作。陸、海、空三軍武官的重要職務之一是:直接或通過使館長,就他的工作範圍內的重大事態的發展,向有關軍事部門提出報告。在某些情況下,他可以協助辦理軍事物資的購入或售出;如果是在友好國家裡,他還有可能被邀參加軍事演習。”

主要職責

一般來說,武官處的主要職責有四項:
首要的一項,也是最重要的一頃,就是蒐集情報,了解情況,調查研究。雖然說使館的各個處室都負有這樣的一項使命,但對於政治處和武官處來說,這項工作格外重要。因為在國際關係中,政治關係是其中的核心,是其他各種關係的集中反映和體現,也是決定和影響其他各種關係的最重要因素。而軍事因素在決定一個國家的實力和地位時,也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時甚至是決定性的作用。
外交是用非戰爭的方式來解決和處理國家與國家之問的關係和問題,但是,作為進行戰爭的手段的軍事力量,卻依然對於外交的操作和進行有著重大的影響。印度外交學家羅伊在《外交概論》一書中講到,在外交中,“實力,特別是軍事實力,總是在背後起作用的。難怪弗雷德里克大帝評論說:‘沒有軍備的外交,就像沒有樂器的音樂。’”
近幾十年來,隨著經濟和科技的迅猛發展,世界各國的相互依存度越來越高,各國經濟的一體化與全球化的趨勢進一步加強,戰爭作為解決爭端的手段受到愈來愈多的國家和人民的反對和摒棄,但世界各國仍然非常重視本國的國防力量的發展與提高。因為軍事力量依然被認為是保衛本國主權和領土的必要手段,是對於其他國家的一種有效的威懾,也是本國外交的堅強支柱。
所以,各國在對外交往中依然非常重視軍事外交的開展。其中首要的,當然是對於其他國家的軍事情況的了解、蒐集和研究。
各個國家為了讓世界其他國家了解本國的軍事情況,常常主動發表國防白皮書,介紹關於本國軍事政策、軍事方針、軍事力量發展現狀和軍事部署等情況,並且組織各國駐本國的武官參觀本國的國防部門、軍營、軍事基地,觀看本國的軍事演習,這些做法是為了提高關於本國軍事力量和軍事政策的透明度,取得其他國家對於本國軍事力量的信任,避免不必要的誤解。這自然也是各國武官了解和蒐集有關駐在國軍事方面情報的重要途徑。
可以理解的是,各個國家,尤其是大國,為了確保本國的武裝力量能具有巨大的威懾作用,為了防上其他國家能取得對於本國的軍事優勢,自然不會把本國軍事發展和部署等重要情報全部公開。因此,各國駐外的武官除了蒐集公開的資料和信息外,還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和物力去蒐集駐在國不公開的情報。這可以說是各國大使館中武官處的重要任務之一。
現代各國為了向其他國家顯示友好,表示沒有威脅其他國家的意圖,經常開展軍事交流,這裡包括高級軍事代表團的互訪,也包括軍艦的互訪。有的國家為了插手其他地區的事務,爭奪世界霸權,而有一些國家為了維護本地區安全,有時聯合組織軍事演習。這些活動自然給駐有關國家的武官加重了工作量。與互訪有關的國家的武官要為組織和實施此類訪問去接洽、交涉,還要負責接待、照應等等。與演習有關的各國的武官要為聯合演習的組織、安排、實施、保障付出大量精力。而並非當事國的武官,只要駐在有關國家和地區,更要為蒐集有關這些活動的信息和情報、分析此類活動的軍事和政治意義而奔波忙碌。這是武官處的第二項重要職能。
本書在“政治處” 一節中比較詳細地講述了外交官為了兩國間政治家的互相訪問所作的種種準備及為確保訪問順利實現而付出的艱苦勞動,武官們為了本國和駐在國間的軍事交流也同樣要作大量的工作。這裡就不細說了。
武官處的第三項任務,是為了保證前兩項工作能順利進行而開展結交軍界朋友的工作。
無論是蒐集情報,還是研究和分析形勢,朋友的幫助是十分有益的。要辦理有關兩國軍事交流的種種事宜,也需要朋友的協作和配合。其中的重要性,本書其他章節中不止一次地講過。武官們也不例外,同樣應當在這方面付出精力和時間。
武官處的第四項任務並不是大部分國家的駐外武官都會擔負的,只有少數大國的武官才從事這項工作,這就是軍事援助和軍事訓練。
在世界各國的軍事交流中,有一項比較特殊的內容,即有的大國向另一些國家提供軍事援助,或者幫助其他國家的軍隊進行軍事訓!練。這類_工作有其深刻的政治和軍事意義,常常是世界各國外交戰略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美國是向世界上其他國家提供軍事援助最多的國家,特別是在冷戰時期。目前冷戰雖已結束,但美國為了維持其世界頭號強國地位,依舊在全球各地擴展本國的影響,軍事援助即是其重要手段之一。1997年4月22日的美國《華爾街日報》就披露,美國曾積極參與非洲的一些軍事活動。該報說,一名南非飛行員在1996年秋天曾將一飛機的衝鋒鎗從比勒陀利亞運往蒲隆地的布瓊布拉,當他安全降落後,發現參與處理這架飛機所運武器的人員中就有美國的外交官員。1997年,在非洲中部的一些國家裡發生了軍事衝突,這些國家內部的某個派別在軍事上突然崛起,奪得了戰局的勝利,其背後顯然有外國的支持,而從軍事上給予援助的,其實還是大國。上面提到的那則報導,就是一條很好的註腳。
冷戰時期蘇聯在向其他國家提供軍事援助方面也不在美國之後,從中東到東南亞,從非洲之角到南非,蘇聯製造的武器在不少國家都能看到。
中國也曾向一些國家提供軍事援助,只是在數量上遠不能與美蘇相比就是了。
大國向一些小國派出軍事教官,或稱軍事顧問,也是人們並不陌生的事,仔細一點的讀者常常可以從報上讀到關於這方面的訊息。
需要指出的是,各個國家對於這類活動一般都不事張揚,提供軍援的國家不會公開發表此類訊息,受援國也常常注意保密,所以很難提供有關這類活動的事例,我們只能從新聞界披露的點點滴滴中窺見其中的一些秘情。
除了軍援和軍訓,一些國家的武官處還幫助本國出售武器。
冷戰雖已結束,但天下還遠未太平,各國都不想“刀槍入庫,馬牧南山”,新一輪的武器擴充正在緊張進行之中。一些有力量的國家正在大力發展本國的武器製造業,軍火工業不夠發達的國家則主要從其他國家購買,也有些國家是耗巨資購買本國尚不能製造的先進武器。
推銷本國武器,在一些國家武官處的業務中也是一項重要工作,可惜的是,這類訊息也大都被嚴密保守起來廠,當事方一般不願聲張,外人很難得知究竟,具體事例本書也不便多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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