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中國建設銀行原客戶經理,因詐欺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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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曾任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寧河支行客戶經理,2017年11月至12月期間多次以幫助客戶辦理貸款任務、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等名義實施詐欺。其通過操作客戶手機銀行APP申請貸款並將資金轉至個人賬戶,累計騙取4名受害人29.41萬元,其中7.2萬元案發時尚未償還。2019年4月,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以詐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4萬元。2024年6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對其作出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威
  • 職務:客戶經理(原)
  • 所屬機構: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寧河支行
  • 涉案金額:69萬餘元
  • 判決時間:2019年4月12日
  • 刑事處罰: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 行業禁令:終身禁業(2024年6月26日生效)
詐欺犯罪事實,司法判決與刑事處罰,行業禁業處罰,案件後續與社會影響,

詐欺犯罪事實

2017年11月至12月期間,武威以銀行客戶經理身份實施兩階段詐欺:
  • 第一階段以"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由,騙取受害人吳某等現金7.2萬元。
  • 第二階段虛構"協助完成貸款任務"需求,誘導楊某、張某等受害人配合操作手機銀行APP辦理快e貸業務,貸款資金到賬後立即轉至其個人賬戶。
  • 總計實施4次詐欺,涉案金額達694,100元,其中118,422元案發時尚未退還。

司法判決與刑事處罰

2019年4月12日,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
  • 認定其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構成詐欺罪。
  • 鑒於家屬已全額退賠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4萬元。

行業禁業處罰

2024年6月2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
  • 認定其行為違反《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 因直接參與違法金融活動且造成重大社會影響,處以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案件後續與社會影響

  • 該案作為銀行從業人員職務犯罪典型案例,被中國裁判文書網收錄公示。
  • 建行天津市分行因此案被監管部門指出存在員工管理漏洞,要求加強內控機制建設。
  • 2024年7月相關處罰信息通過政務公開渠道披露後,引發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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