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旭(湖南省發改委原黨組成員)

歐陽旭(湖南省發改委原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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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旭,男,土家族,1963年10月出生,湖南永順人,大學文化,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發改委黨組成員。

2019年11月8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歐陽旭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歐陽旭
  • 國籍:中國
  • 民族:土家族
  • 出生日期:1963年10月
  • 性別:男
  • 參加工作日期:1981年7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涉嫌違紀,依法雙開,決定逮捕,

人物履歷

1979.09--1981.08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農機學校農業機械化專業中專生
1981.08--1984.04 湖南省永順縣農機局艾坪公社農機技術員
1984.04--1986.10 湖南省永順縣科協幹部
1986.10--1989.08 湖南省永順縣砂壩鄉黨委委員、鄉長(1986.12任)
1989.08--1991.10 中科院管理幹部學院政治系紀律檢查專業離職脫產大專學習
1991.10--1993.11 湖南省永順縣高坪區委書記
1993.11--1994.12 湖南省永順縣農委主任、黨委書記
1994.12--1995.08 湖南省永順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5.08--1996.01 湖南省永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1996.01--2001.01 共青團湘西自治州委書記、黨組書記(其間: 1998.02--1998.07 湖南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1997.09--1999.12 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本科學習)
2001.01--2006.04 湖南省龍山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代縣長、縣長(2001.03任) (其間: 2002.05--2002.12 掛職任國家科技部發展計畫司司長助理)
2006.04--2006.10 湖南湘西自治州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
2006.10--2010.12 湖南湘西自治州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州西開辦主任
2010.12--2011.09 湖南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州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州西開辦主任
2011.09--2011.12 湖南湘西自治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州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州西開辦主任
2011.12--2012.02 湖南湘西自治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州發改委主任,州西開辦主任
2012.02--2012.10 湖南湘西自治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2.10--2012.12 湖南湘西自治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州公安局黨組書記
2012.12--2014.12 湖南湘西自治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州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4.12--2019.04 湖南湘西自治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9.04--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省湘西地區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9年4月被免職。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9年4月26日訊息,湖南省發改委黨組成員、省湘西地區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歐陽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0月21日,據湖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省發改委原黨組成員歐陽旭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歐陽旭在擔任湘西自治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縱容包庇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旅遊活動,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政法系統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司法案件處理、申報國家貸款貼息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為他人辦理暫予監外執行,造成嚴重後果,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歐陽旭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踐踏黨紀國法,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歐陽旭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決定逮捕

2019年11月8日訊息,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歐陽旭(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歐陽旭作出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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