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欠薪)

拖欠工資

欠薪一般指本詞條

拖欠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超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支付工資的時間發放工資的行為。

2025年3月8日,《2025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2024年,起訴惡意欠薪犯罪1140人,支持農民工提起討薪維權民事訴訟4.04萬件,追索欠薪15.7億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拖欠工資
  • 別名:欠薪不還
相關規定,問題整治,數據統計,

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實行月薪制的用人單位,工資必須按月發放;實行小時工資制、日工資制、周工資制的用人單位,應依照約定按小時、按日或者按周發放工資。
企業應該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定期支付全部工資,不能拖欠。如果所在企業拖欠工資不按時支付,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或者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所在企業打了欠條的,也可以直接向當地法院申請支付令。
工資是員工為單位工作的勞動報酬,應該由單位直接支付給本人,而不能由包工頭代領。如果包工頭沒有付工資的,可以直接向單位索要工資,單位必須支付工資。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條規定“農民工與用人單位就拖欠工資存在爭議,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勞動契約、職工名冊、工資支付台賬和清單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擔不利後果”。

問題整治

2025年1月3日,國務院總理李強1月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匯報。會議指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是事關民生的大事。要進一步加大對欠薪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暢通維權渠道,嚴懲惡意欠薪,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要指導各級政府和央企國企優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帶頭清理欠薪,依法督促民營企業及時償還欠薪。要發揮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台作用,加強人社、金融等部門相關數據聯通,提高欠薪治理效能。要拿出制度性、長效性的舉措,從源頭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數據統計

2024年3月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提出:2023年,檢察機關積極參與欠薪治理,發布懲治惡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起訴1082人,追索欠薪3.8億元。對權益受損但因經濟困難或法律知識欠缺,無力起訴的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等,支持提起民事訴訟7.7萬件,同比上升16.8%,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訴權、有效行使訴權。
2025年3月8日,《2025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2024年,起訴惡意欠薪犯罪1140人,支持農民工提起討薪維權民事訴訟4.04萬件,追索欠薪15.7億元。
2025年一季度,全國共辦結工資類違法案件15.1萬件,為66.2萬名勞動者解決工資80.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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