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性處遇

機構性處遇是社區處遇的對稱。是將犯罪人、少年犯等置於監獄、少年教養院等刑罰執行機構中進行的矯正處遇。為了緩和傳統的封閉性處遇機構(主要指監獄)對犯人自由剝奪的嚴厲程度,又逐漸產生了開放式處遇機構,主要通過培養犯人的自制力和責任觀念,來對犯人進行矯正處遇。

社區處遇有利於犯罪者重返社會,尤其對犯輕罪的犯罪者及少年犯事者;社區處遇的施行也成為世界上少年刑事司法體系改革的發展方向,其目的多在於減少機構處遇對少年犯事者的標籤,使他們可在社區環境中重新適應,繼續學習與接受輔導,以便他們能夠早日重返社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