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過載

機動過載

飛機的機動過載是指飛機的機體結構在高速飛行特別是在做各種高速、劇烈的機動動作時所能承受的最大加速度,它的單位一般是用重力加速度G來表示。
G=9.8米/秒*秒(秒平方),與飛機的質量m有直接關係,而且只在作直線加速飛行時與飛機的發動機推力有直接關係。
因為任何物體的加速度是與作用於該物體的力成正比的,也就是牛頓定律F = m*a(a—加速度,m—質量,F—力),加速度的大小直接反應了所受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說機動過載的極限實際上就是飛機的結構所能承受的力的極限。但因為力F還與飛機的質量有關係,不同的飛機質量是各不相同的,而且即使同一架飛機在做不同的機動動作時機體各部分所承受的力也是不同的,而重力加速度是一個常數,所以在測量機動過載數值時都用G作為基本單位。
舉例來說吧,飛機在作水平盤旋機動時所受的力與角加速度有直接關係,質量大的飛機由於有受力極限角加速度就不能太大,而質量小的飛機在同樣的受力極限上可以達到更大的角加速度,也就是說可以轉的更快,轉彎半徑更小,水平機動性能更好。
由於飛行員所能承受的過載是有生理上限的,一般也就是7到8個G,所以再好的飛機它的機動過載也不必超過9個G。而飛彈的機動過載沒有人體的生理限制就可以達到幾十個G,所以再好的戰鬥機一旦被飛彈鎖定,要擺脫是非常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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