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審計報告

標準審計報告是指不含有說明段、強調事項段、其他事項段或其他任何修飾性用語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無保留意見是指當註冊會計師認為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並實現公允反映時發表的審計意見。

當註冊會計師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不附加說明段、強調事項段或任何修飾性用語時,該報告稱為標準審計報告。標準審計報告包含的審計報告要素齊全,屬於無保留意見,且不附加說明段、強調事項段或任何修飾性用語,否則不能稱為標準審計報告。
如果認為財務報表符合下列所有條件,註冊會計師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1、財務報表已經按照使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2、註冊會計師已經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準則的規定計畫實施審計工作,在審計過程中未受到限制。
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註冊會計師應當以“我們認為”作為意見段的開頭,並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等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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