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任民

樊任民

樊任民 (1899-1932.10.3),江西銅鼓人。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1年1月,任縣蘇維埃政府秘書長。5月,任銅鼓縣警衛營政治委員。1932年7月,從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開會回來,途中不幸被捕。10月3日,在縣城被敵殺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樊任民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江西銅鼓
  • 出生日期:1899
  • 逝世日期:193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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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履歷

姓 名:樊任民
性 別:男
民 族:漢族
籍 貫:江西銅鼓
出生年月:1899年
犧牲日期:1932年10月03日

個人生平

樊任民, 清光緒已亥年(1899年)生於銅鼓縣幽居祖莊農民家庭。中國共產黨黨員,畢業於江西省立第六師範學校,1925年,在校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銅鼓縣至誠國小、養正國小任教。民國14年(1925年)7月,遵照中共南昌特別支部的指示,回銅鼓從事革命活動。同年底,任中共銅鼓支部宣傳幹事,不久赴上莊考察工人運動。民國16年,銅鼓“六.四”反革命暴亂後,立即領導地方工農民眾投入土地革命鬥爭。1927年4月,任國民黨銅鼓縣黨部改組籌備委員會委員。大革命失敗後,曾隻身赴南昌戒嚴司令部監獄,探望中共銅鼓黨團中心支部書記陳逸群。1928年9月,任銅鼓縣第一大隊政治委員。10月,全縣首次黨警察代表大會召開,正式成立中共銅鼓縣委員會,樊任民當選為縣委委員,任宣傳部長。不久,樊任民根據黨代會決定,在平江黨組織和武裝力量的幫助下,於平江石坑成立了銅鼓縣第一支革命武裝—第一大隊。此後,他便與平江胡筠等人同心協力,在湘贛邊境開展了轟轟烈烈的武裝鬥爭。當時的《湖南清鄉公報》載,“……匪首樊任民……勾結平江悍匪胡筠……等,人約千餘,快槍六百餘桿,在幽居地方居然設立黨支部,田產房宇共產,到處暗設機關,信息非常靈通,出沒於平江、瀏陽、修水、銅鼓、萬載之間……”。12月,任湘鄂贛邊赤衛軍銅鼓縣第三大隊政治委員。1929年11月,任銅鼓縣蘇維埃政府副主席。12月,繼任縣蘇維埃政府主席。在任期間,領導全縣鞏固、發展蘇區紅色政權,在全縣創造了86%的紅色區域,14%的游擊區,被中共湘鄂贛邊特委授予錦旗,以示嘉獎。1931年1月,任縣蘇維埃政府秘書長。5月,任銅鼓縣警衛營政治委員。1932年7月,從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開會回來,途中不幸被捕。10月3日,在縣城被敵殺害,年僅33歲

革命經歷

民國18年(1929年)11月,銅鼓縣蘇維埃政府於梁段召開全縣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樊任民當選為縣蘇副主席,同年12月,縣蘇主席王國政病故,樊升任主席。
民國19年(1930年),根據中共湘鄂贛邊區特委提出的“動員成千上萬民眾,實行武裝總示威,紀念巴黎公社,擁護蘇共,反對戰爭,發動全國工人同盟總罷工”的口號,樊任民分別於同年3月和5月,動員根據地人民和革命武裝舉行了聲勢浩大的“三.一八”武裝總示威和紅五月暴動,有力地打擊了地方反動武裝,使銅鼓紅色政權進一步得到鞏固和發展。從此,在全縣創造了86%的紅色區域,14%的游擊區,受到中共湘鄂贛邊境特委的高度讚揚,並專門派邊特委員楊幼麟到銅鼓授予錦旗嘉獎。
民國20年(1931年)1月,由於受王明“左”傾路線的影響,第二次工農代表大會時,知識分子出身的樊任民由縣蘇主席降為縣蘇秘書長。樊並未因降職而消極,仍然一如既往地獻身於革命事業,積極協助農民出身的新任縣蘇主席張兆平工作,同年9月,縣蘇在梁段金子潭設立辦事處,他被指定為負責人。
民國21年(1932年)5月,任銅鼓縣警衛營政治委員。7月中旬的一天,樊任民從湘鄂贛省蘇(萬載小源)開會回來行至梁段杉木坑時,被前往該地進行騷亂活動的游揚靖衛隊發覺,不幸被捕,解信銅鼓縣城關押。敵人見他有文墨,又是蘇共領導人,勸他為國民黨效勞,樊不為所動,理直氣壯地說:“我只有一黨,沒有兩黨,你們要殺我容易,要想降服我難上難。”敵人的希望落空了,便於同年10月3日將樊任民殺害於銅鼓縣城河邊,那時他才33歲。

樊任民烈士

樊任民(1899-1932.10.3),江西省銅鼓縣人。早年在江西省立第六師範學校讀書。1925年在校加入中國共產黨。 大革命時期,1925年7月遵照中共南昌特別支部的指示,回銅鼓從事革命活動。同年底任中共銅鼓支部宣傳幹事,不久赴上莊考察工人運動。1927年4月任國民黨銅鼓縣黨部改組籌備委員會委員。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大革命失敗後隻身赴南昌戒嚴司令部監獄,探望中共銅鼓黨團中心支部書記陳逸群。1928年9月任銅鼓縣第1大隊政治委員。10月任中共銅鼓縣委宣傳部部長。12月任湘鄂贛邊赤衛軍銅鼓縣第3大隊政治委員。1929年11月任銅鼓縣蘇維埃政府副主席。12月繼任縣蘇維埃政府主席。在任期間領導全縣鞏固、發展蘇區紅色政權,在全縣創造了86%的紅色區域,14%的游擊區,被中共湘鄂贛邊特委授予錦旗,以示嘉獎。1931年1月任縣蘇維埃政府秘書長。5月任銅鼓縣蘇維埃政府警衛營政治委員。1932年7月,從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開會回來,途中不幸被捕。10月3日在縣城被敵人殺害,犧牲時3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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