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金口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金口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樂山市金口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地方性實施辦法,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的標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定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有關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做好人才管理有關工作,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的實施意見,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門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綜合管理全區公務員;負責公務員考試錄用、考核、培訓、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政策的實施;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組織實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承辦機關綜合管理、文秘、宣傳、信調、綜治、應急、檔案、會務接待、目標管理、保密保衛、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提案建議辦理,以及黨風廉政建設、黨建、群團組織建設工作。
(二)人力資源股
負責承辦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管理、人事調配、考錄(聘)、人事考試培訓、職稱、企業軍轉幹部和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以及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和人事信訪維穩工作工作。
(三)社會保障股
負責承擔勞動保障行政審批、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基金,企業離退休人員管理和社會保障維穩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
負責承擔政策法規綜合研究和機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調解以及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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