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造類型法

構造類型概念,首先由貝克(HowardBecker)所提出。它是兆槳立從韋伯(Max.Weber)的理想型(IdealType)改進、發展而來,因此和理想型非常相似,是一種新比較法,這種方法已被社會學家廣泛接受。
構造類型法(ConstructiveTypology),是把研究的問題,有目的、有計畫地選擇、取捨,有時加以強調,而配合形成的一套標準,作為與經驗比較的方法。這種方法較之理想型有較多的優點,它避免了理念(Ideal)一詞的混亂,超嘗嘗虹慨越了時空屑應恥的限制,可廣泛套用於各種社會的分析、比較,尤有進者,它的建構不是預想性的,而是經由研究分析以後才設定的成果,因此含有較大的經驗性。
建構類型法不僅能提供有條理的資料分析,並有助於一般化的建立,同時能使得具體的事件彼此發生關聯,對於社會現象的認識與了解頗有助益。但建構類型是經由一個抽象的過程,在抽象化的過程當中,有些因素被強調,有些因素被拋棄,跨頌主其目標並不在於正確的符合每一件事例踏悼,也就是它僅才提妹少存在於概念上,而不是實際的事例。和理想型一樣,它不能描述具體的現象,它霉跨永只是一個模型,用以提供一個分析資料的架構,以及用以特定事件、類型、相互關係的解釋或說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