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唯名論

中世紀經院哲學非正統派中極端派的理論。流行於11世紀下半葉至14世紀上半葉,主要代表早期為洛色林。

他認為存在的是個別的人,只有個別的感性事物才具有客觀實在件,類、—般不過是名稱、記號.甚至是一陣風,是聲音,是空氣的振動。晚期代表為奧康姆的威廉。他認為客觀事物只是個別,不是一般,因為一般與個別是對方面,而對立面是不能屬於同一個被創造的事物的,所以一般決不是實體.在心外宇宙中並沒有一般,只有許多個體存在著。一般是人們創造出來用以表示許多個體之間相似性的符號、標記成文字.就橡煙意味著火.呻吟意味著痛苦—樣.它們只是一種邏輯存在或精神的虛構。由於他們完全割裂個別與一般的關係,否定了一般的客觀內容.所以被稱為極端唯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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