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報告

業績報告亦稱“績效報告”、“責任報告”。系責任會計中反映責任預算實際執行情況的會計報告。企業內部每一責任中心都要定期編制業績報告,從最基層的責任中心開始,逐級向上彙編,一直到最高層,形成責任連鎖,以此評價、考核各責任中心業績,並作為今後編制責任預算的依據。業績報告通常列示責任預算數、實際執行數和差異數三欄。“差異數”是評價、考核責任中心工作成績好壞的重要標誌。由於各責任中心的責權範圍、控制區域大小不同,對它們評價、考核的內容亦各有所異。

例如對成本中心考核的重點是責任成本。成本中心業績報告列示的責任成本預算數如果大於實際數,稱為有利差異,表示成本節約; 反之,稱為不利差異,表示成本超支。對利潤中心考核重點是邊際利潤和稅前淨收益。利潤中心業績報告列示銷售收入、變動成本、邊際利潤和稅前淨收益的預算數、實際數和差異數,如果邊際利潤、稅前淨收益預算數大於實際數,稱為有利差異; 反之,稱為不利差異。對投資中心考核的重點是投資報酬率和剩餘收益。投資中心業績報告中列示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營業淨收益、營業資產、投資報酬率和剩餘收益的預算數、實際數和差異數。如果投資報酬率,剩餘收益的預算數大於實際數,稱為有利差異,反之,稱為不利差異。編制業績報告是一項細緻而嚴肅的工作,在編制時,主要須注意以下三點: (1)可控性。責任會計要求業績報告中各項指標必須是各責任中心可控指標,以可控指標的完成情況作為衡量各責任中心業績的依據。只有這樣,才能客觀、正確地評價、考核它們的業績。(2)及時性。按業績報告編制的時間劃分,一般可分為日報、周報、旬報、月報、季報和年報,各責任中心必須在報告期末迅速編報業績報告,以便將其信息及時反饋給各責任中心主管人員,以便及時採取必要的改善措施,對經濟活動進行控制。(3) 適用性。責任會計要求對不同管理層次的責任中心分別報送詳細程度不同的業績報告。高層領導要掌握整個企業經濟活動情況,對他們報送的數據不需過細; 而低層領導負責具體業務,業績報告中數據、資料必須詳細,除貨幣指標外,還應有實物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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