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提供商

業務提供商

業務提供商(service provider;SP)是指為用戶提供電話、行動電話和網際網路服務等業務的公司。

業務提供商(SP)的業務範圍主要是提供各種電信增值業務,從這個角度而言,業務提供商與虛擬運營商差別不大。雖然在當前業務提供商往往更多指的是提供信息服務業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的一種)的業務提供商,但在此不做明確的區分,統一指自身沒有電信基礎網路,基於其他基礎電信運營商提供的基礎網路提供電信增值業務的廠商。

中文名稱業務提供商
英文名稱service provider;SP
定  義為用戶提供電話、行動電話和網際網路服務等業務的公司。
套用學科通信科技(一級學科),政策、法規與管理(二級學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業務提供商
  • 外文名:service provider;SP
  • 定  義:提供固定、行動電話和網際網路服務
概念,工作原理,採用的管理和計費系統,VoIP運營解決方案,

概念

業務提供商(service provider;SP)是指為用戶提供電話、行動電話和網際網路服務等業務的公司。
業務提供商(SP)的業務範圍主要是提供各種電信增值業務,從這個角度而言,業務提供商與虛擬運營商差別不大。雖然在當前業務提供商往往更多指的是提供信息服務業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的一種)的業務提供商,但在此不做明確的區分,統一指自身沒有電信基礎網路,基於其他基礎電信運營商提供的基礎網路提供電信增值業務的廠商。
業務提供商在整個電信運營業的鏈條中處於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這一方面是因為技術的複雜度提高、分類增加,導致業務種類繁多、網路維護日益重要,使得電信運營商把大部分的力量放在業務開發、技術維護、網路運營支撐等工作上;另一方面是因為電信運營商之間的激烈競爭將迫使運營商把自身的主要精力放在創新上。目前電信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實際上已經不是運營商之間的事,而是各自以運營商為中心的產業價值鏈之間的競爭。價值鏈是由運營商、設備供應商、虛擬運營商(服務提供商)等組成的,運營商以及日益需要和價值鏈中的其他角色共同創新(包括新技術、新業務),來提升自身所形成的價值鏈的競爭力。

工作原理

採用的管理和計費系統

管理和計費系統是業務運營商的重要組成部分。業務的管理模式和資費模型(含業務費率、收費模式、結算和出賬模式等)是業務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甚至可能直接影響業務運營的成敗。虛擬運營商以及業務提供商為了發展其業務運營往往要在業務經營的多樣性、靈活性等方面做得更為深入,更為細緻,這就對其計費和賬務系統提出了有異於基礎電信運營商的需求。就當前的情況而言,虛擬運營商和業務提供商採用的管理和計費部分往往會針對不同的業務設計和實現,即某個或幾個業務獨立設定一套管理和計費設備。在實際套用中,只有在虛擬運營商或是業務提供商發展到了一定的規模,才開始有將各個業務的管理和計費系統整合的需求。因此,對於虛擬運營商或是業務提供商而言,管理和計費系統的靈活性尤為重要,這種靈活性不但要體現在對業務及業務運營商調整的適應能力上,也體現在應對將來整合的能力上。

VoIP運營解決方案

基於Internet提供的Voice over IP以及Multimadia over IP的通信業務是當前業務提供商經營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業務類型。基於軟交換技術的VoIP運營解決方案一般要考慮如下內容:
(1)提供靈活的用戶接入。運營VoIP的業務提供商要面對的用戶類型將不但有分布於IP網路之上的各種軟體硬體終端和用戶集中接入設備,而且還有原分布於電路交換網路之上的終端和用戶集中接入設備。
(2)提供靈活的PTSN接入。目前經營VoIP業務的業務提供商普遍提供如下4種業務類型:
1、PC to PC業務,指為兩個接入Internet的PC或是只能終端提供通信服務。目前,幾乎所有的VoIP領域的業務提供者都會提供PC- PC業務。
2、PC to Phone業務,指為接入Internet的PC或是智慧型終端提供呼叫PSTN用戶的服務。
3、Phone to PC業務,指為接入PSTN的用戶提供呼叫接入Internet的PC或只能終端的服務。
4、Phone to Phone業務,指為接入PSTN的用戶之間提供全部或是部分承載與IP網路的通信服務。
(3)提供即時訊息、補充業務、預付費卡類業務及其他增值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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