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201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201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簡介,備註,

簡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各部門,省州駐武各單位:
根據《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201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楚府辦明電〔2014〕102號)精神,為便於各鄉(鎮)、縣屬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有關工作,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5年元旦、春節、清明節、自治州成立紀念日、勞動節、端午節、火把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請一併遵照執行。
一、元旦:1月1日至1月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節:2月18日至2月24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星期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補休。
四、自治州成立紀念日:4月15日(星期三)、4月16日(星期四)、4月17日(星期五)為法定假日,放假3天,與周末連休。
五、勞動節:5月1日(星期五)放假1天,與周末連休。
六、端午節:6月20日(星期六)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補休。
七、火把節:8月8日至8月12日放假調休,共5天。其中,8月8日(農曆六月廿四、星期六)、8月9日(農曆六月廿五、星期日)、8月10日(農曆六月廿六、星期一)為法定假日;8月11日(星期二)、8月12日(星期三)補休。
八、中秋節:9月27日放假。
九、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備註

節假日期間,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照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民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請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各單位於每個假日開始前1天下午5:00前將值班人員名單報縣委、縣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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