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日然(1933年12月4日-1994年7月14日),台灣雲林縣人,台灣法律學者,中華民國前司法院大法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日然
- 職業:法官
生平,學歷,經歷,
生平
楊日然幼年家境清寒,然勤奮好學,曾拜漢文老師讀四書五經。後就讀台南師範學校,1952年畢業後任教於南師附小,於課餘時不忘進修,1955年,以榜首的成績考取台灣大學法律系。1958年司法官考試及格,次年進入司法官訓練所受訓,是該所第4期學員。同年,律師考試及格;教育部留學考試第一名通過,1960年赴笈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院專攻法律哲學及比較法學,於短短6年內即先後獲碩士、博士學位。
1966年獲博士學位後即回台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課程。1970年再赴美國哈佛大學研究美國憲法、司法制度及法律思想,翌年返台。
1982年楊日然出任中華民國第四屆司法院大法官;1985年連任第五屆司法院大法官。1993年初發現罹患癌症,數度住院接受化學治療,然病情緩和後,輒返司法院參與大法官會議;並堅持按時到校授課,在某堂課的最後一節虛弱地離開教室時,曾向同學說:“我真的很高興,能夠把這堂課上完。”而當時甚至還認真地審閱由其指導的碩士論文。1994年,於司法院大法官任內病逝。
楊日然生前精通日、英、德、法四種外文,桃李滿門。2001年,被司法院表揚為“高風亮節司法典範楷模”。
圖片
1966年獲博士學位後即回台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課程。1970年再赴美國哈佛大學研究美國憲法、司法制度及法律思想,翌年返台。
1982年楊日然出任中華民國第四屆司法院大法官;1985年連任第五屆司法院大法官。1993年初發現罹患癌症,數度住院接受化學治療,然病情緩和後,輒返司法院參與大法官會議;並堅持按時到校授課,在某堂課的最後一節虛弱地離開教室時,曾向同學說:“我真的很高興,能夠把這堂課上完。”而當時甚至還認真地審閱由其指導的碩士論文。1994年,於司法院大法官任內病逝。
楊日然生前精通日、英、德、法四種外文,桃李滿門。2001年,被司法院表揚為“高風亮節司法典範楷模”。
圖片學歷
省立台南師範學院畢業
(1952年)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1959年)
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碩士
(1962年)
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博士
(1966年)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研究
(1971年)
高等考試司法官考試及格
(1958年)
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1959年)
(1952年)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1959年)
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碩士
(1962年)
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博士
(1966年)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研究
(1971年)
高等考試司法官考試及格
(1958年)
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1959年)
經歷
國立台灣大學總圖書館館長
(1972年8月-1981年7月)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主任
(1976年8月-1981年12月)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所長
(1976年8月-1981年12月)
台灣省政府委員
(1981年12月-1982年6月)
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1981年12月-1982年6月)
司法院(第四屆)大法官
(1982年6月-1985年8月)
司法院(第五屆)大法官
(1985年8月-1994年7月14日)
中國憲法學會理事
(1989年-)
中國法制史學會理事長
(1992年-1994年7月14日)
(1972年8月-1981年7月)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主任
(1976年8月-1981年12月)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所長
(1976年8月-1981年12月)
台灣省政府委員
(1981年12月-1982年6月)
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1981年12月-1982年6月)
司法院(第四屆)大法官
(1982年6月-1985年8月)
司法院(第五屆)大法官
(1985年8月-1994年7月14日)
中國憲法學會理事
(1989年-)
中國法制史學會理事長
(1992年-1994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