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勇猛

楊勇猛

楊勇猛,北京人,與在京打工的閆德利相識相戀,後來因為不同意閆提出的分手要求,在閆老家容城賈光村多次散發偽造的閆裸體照片,隨後,炮製了“愛滋女”的部落格。2009年10月21日,容城縣公安局在北京市宣武區某住宅小區將楊勇猛抓獲,並以涉嫌誹謗罪將其刑事拘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勇猛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北京
  • 性別:男
犯案經過,被抓,判刑,

犯案經過

2008年3月,一直在北京打工的閆德利結識了楊勇猛,兩人同居。
2009年6月,閆德利提出分手,楊勇猛不同意,對其百般糾纏,遭到閆德利拒絕。
楊勇猛對此懷恨在心,8月初,從中關村專門購買了筆記本電腦、上網卡、印表機、塑封機等設備,將二人同居時的私密照片列印在250張A4紙上,並配以對閆德利的誹謗文字,於8月21日、26日兩次從北京驅車前往容城散發,同時通過手機彩信的方式,向閆德利的親友傳送上述圖片。
8月底,楊勇猛以閆德利的名義在新浪網開設部落格,在騰訊網設立QQ空間,在百度貼吧上傳文字和圖片,捏造閆德利患有愛滋病、被其繼父強姦等事實;將閆德利及其大哥手機通訊錄上的二百餘個電話號碼在網上公布,稱這些號碼的機主均為曾與閆德利發生關係的“嫖客”,後又向網際網路上傳了經過加工的淫穢視頻。
在此期間,為擺脫楊某的騷擾,閆德利家人曾與楊某在北京和容城先後兩次發生肢體衝突,第一次經當地派出所調解暫時平息;第二次衝突後,楊某以被打為由,到容城縣公安局賈光派出所報案,並索要了賈光派出所和容城縣公安局有關民警的電話號碼,後作為“嫖客”電話號碼一併公布在網上。
根據閆德利的請求,10月18日至19日,容城縣疾病控制中心、保定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中國疾病控制中心愛滋病預防控制中心先後三次為其進行血液檢測,檢測結果均為HIV抗體陰性。

被抓

2009年10月21日,容城縣公安局在北京市宣武區某住宅小區將所謂容城“愛滋女”事件的始作俑者楊勇猛抓獲,並以涉嫌誹謗罪將其刑事拘留。
2009年10月18日,閆德利及其家人來到容城縣賈光派出所報案,反映有人在容城鎮至賈光村道路沿線以及本村街道、自家門前散發有損其名譽和人格的印刷品,並向警方提供了撿拾到的161頁數百張圖片;同時反映有人在網際網路上散布相同內容的圖片和視頻。根據閆德利及其家人提供的有關證據,容城縣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立案,並成立特偵組,在保定市公安局的指導下展開縝密偵查。經查,閆德利所受遭遇均系楊勇猛(北京人,生於1976年8月,已婚,1992年曾因盜竊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治安拘留15天)所為,楊某落網後對此供認不諱。
警方表示,楊勇猛假冒他人名義,捏造事實,大肆散播侮辱誹謗他人的圖文視頻,給閆德利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社會影響極為惡劣。警方將根據掌握的證據,依法嚴肅處理。
獲悉楊某落網的訊息後,近期以來一直生活在精神陰影中的閆德利及其家人十分欣慰。發言人表示,警方一定會本著對法律負責、對事實負責的態度,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同時籲請媒體對閆德利及其家人隱私的關注保持節制,以免加劇這場鬧劇的始作俑者對受害者的傷害。

判刑

容城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勇猛(北京人)利用散發、傳播他人裸照、性愛視頻照片等方式公然泄漏他人隱私,故意捏造被害人被強姦、當“小姐”和患有愛滋病等虛假事實,在網際網路上迅速傳播,引發了網民的廣泛關注,各類新聞媒體爭相報導,各大入口網站紛紛轉載,嚴重損毀了閆的人格和名譽,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侮辱罪、誹謗罪。
該院以侮辱罪判處被告人楊勇猛有期徒刑二年,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楊勇猛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對被告人楊勇猛執行有期徒刑三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