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利雅

楊利雅

楊利雅,法學博士,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博士後,中國國際私法學會理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利雅
  • 國籍:中國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 信仰:馬克思主義
  • 學歷:法學博士
教育背景,研究領域(方向),代表性成果,論文,著作,科研項目,

教育背景

1996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獲得法學學士學位;
2007年6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經貿法學院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2010年6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法學專業,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研究領域(方向)

國際法學

代表性成果

論文

1.《憲法對衝突法的規制》,《天津法學》,2012年12月,
2.《衝突法視域中的強行法》,《西南民族大學學報》,2012年8月,CSSCI
3.《衝突法單邊主義立法模式構想》,《政法論叢》,2012年12月。
4.《衝突法語境中的單邊主義》,《當代法學》,2010年6月,CSSCI
5.《論立法管轄權對衝突法的影響》,《政法論壇》,2010年4月,CSSCI
6.《金融危機背景下衝突法生成基礎的再思考》,《學術論壇》,2009年4月 ,CSSCI
7.《森林生態補償機制研究——以阜新為視角》,《東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8月,CSSCI
8.《資源枯竭型城市生態補償機制研究》,《東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6月,CSSCI
9.《衝突規範的工具性價值》,《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7年4月,CSSCI
10.《論衝突規範的工具不能》,《求索》,2007年12月,CSSCI
11.《國際環境責任的私法化》,《求索》,2006年7月,CSSCI
12.《論礦業權的債權化》,《河北法學》,2006年10月,CSSCI
13.《對國際環境法基本原則的私法詮釋》,《黑龍江社會科學》,2006年4月
14.《衝突規範性質的法理學分析》,《當代法學》,2005年5月
15.《國有資源性財產管理模式分析》,《法學雜誌》,2005年5月
16.《論生態主義法律價值觀的確立》,《學術探索》,2005年3月
17.《自然資源的“物”性分析》,《經濟與社會發展》,2005年3月
18.《自然資源的專屬性研究》,《天津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學報》,2005年6月
19.《對土地及相關資源立體管理的法律制度思考》,《遼寧大學學報》,2004年9月
20.《礦業權權利性質的再分析》,《中國礦業》,2004年12期
21.《從“物”的角度對礦產資源法律制度的構築分析》,《法學雜誌》,2004年12月
22.《對礦業權權能的再分析》,《遼寧大學學報》,2003年9月
23.《從我國民法典體例的選擇再談物權行為制度的構築》,《人與法》,2003年7月
24.《從婚姻法的修改再談婚姻的契約性》,《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報》,2002年1月

著作

1.《衝突法中的單邊主義研究》,人民出版社,2010年7月,獨著

科研項目

1.《國家利益與法律選擇——以‘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為視角》》
2、《衝突法單邊主義回歸》(結題)
3、《衝突法的憲政基礎》
4、《可持續發展社會礦產資源法律制度研究》
5、《和諧社會礦產資源立法研究》
6、《虛擬企業成本管理研究》
7、《二十一世紀我國高等法律教育培養目標及培養模式》(結題)
8、《綜合辦公服務系統》
9、《資源枯竭型城市生態補償機制研究》
10、參與制訂《阜新礦產資源規劃2006——2010》
11、《國際私法中的最密切聯繫原則》
12.《資源類糾紛仲裁機制研究》
13.《有限責任公司治理法律問題研究》
14.《森林生態補償機制研究》橫向
15.《法學本科生科研素養培養模式研究》
16.《資源枯竭型城市(阜新市)環境修復成本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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