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一介

楊一介(1969年生於雲南鶴慶)是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中國農業經濟法研究會理事,主要從事農村地權制度、宅基地改革及鄉村治理等領域研究。他於1991年畢業於雲南大學法律系,曾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任職,後進入學術領域,發表《中國農地權基本問題》等專著,參與《修改與整合:土地立法研究》等重點課題。2018年,他在《大理模式: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的法理探索》中提出保障農民集體組織決策權與收益權的重要觀點,並持續關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問題。

基本介紹

  • 出生地:雲南鶴慶
  • 畢業院校:雲南大學法律系
  • 所屬單位:鄉村治理研究室
  • 研究方向:農村地權制度、宅基地改革
  • 代表課題:福特基金會項目(2009)
  • 學術著作:《中國農地權基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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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著作與課題

楊一介長期聚焦農村土地制度研究,其代表著作《中國農地權基本問題》(2003)系統探討了農地權屬問題。他參與合著的《土地徵收初論》(2000)是早期土地徵收研究的重要文獻。承擔的課題包括中國社會科學院重點課題《修改與整合:土地立法研究》(2008)和福特基金會項目《社會轉型中的農村地權衝突:歷史經驗與教訓》(2009)。2012年,他參與國情調研項目《城鄉統籌發展中的土地問題》。

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

在2018年發表的《大理模式: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的法理探索》中,楊一介分析了雲南大理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實踐經驗,強調農民集體組織應在宅基地分配、有償使用及退出中享有決策權與收益權。他提出通過“批新讓舊”最佳化宅基地資源配置,並主張在保障農民居住權的前提下完善宅基地用益物權實現方式。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研究

楊一介在《我們需要什麼樣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2015)中指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特別法人地位需兼顧一般性與獨特性。他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的立法難點,強調法律需平衡農民權益保障與組織治理效率。

職業經歷

楊一介自1991年起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擔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期間攻讀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學碩士及博士學位。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鄉村治理研究室成員,該室聚焦鄉村治理、農村公共服務等方向。

出版圖書

作者名稱:楊一介
作者類型:
作者時間:2003年10月1日
本書從農地權的一般問題出發,立足於農民的切身利益,從政治、經濟和歷史傳統等多角度切入,將中國集體農地權問題置於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背景下,對集體農地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中國集體農地權利的基本問題進行了具體、系統、深入的研究;分析了當前集體農地權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其立法對策,並著重論述了物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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