梟陽城址,位於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周溪鎮大屋場村以南60米的湖洲上,鄱陽湖畔,已探明面積約10萬平方米,是漢朝時期古城遺址。
梟陽,建縣於漢高祖六年(前201年),系豫章郡18縣之一。南朝宋劉裕永初二年(421年)廢,歷時600餘年。梟陽城遺址鄰近鄱陽湖中心陸地,是古代交通要道,水運便利,位置重要。遺址因地理變遷地勢下沉,漲水季節淹沒在湖中。遺址內發現了文化堆積層、土城垣、作坊遺址,以及萬歲瓦當、長樂未央瓦當、陶網墜和陶片等。在遺址以北發現了漢墓群,同時墓內還出土五銖錢、四乳蟠螭銅鏡、銅劍、銅簇、鐵簇等文物。梟陽城遺址的發現對研究江西省歷史及鄱陽湖地理變遷均有重要價值。
2013年3月5日,梟陽城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梟陽城遺址
- 地理位置:江西省九江市都昌縣周溪鎮大屋場村以南60米的湖洲上
- 所處時代:漢朝
- 占地面積:約 100000 m
- 保護級別: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編號:7-0210-1-210
- 批准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歷史沿革

遺址特點




文化遺存

研究價值
保護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