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碧理於2013年6月10日8時許,因瑣事與叔叔梁某某發生口角,遂在廣西憑祥市夏石鎮豐樂村自家房子後面用自製槍將被害人梁某某殺害。被告人梁碧理持槍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梁碧理還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槍枝二支,情節嚴重,其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枝罪,應當數罪併罰。
2014年12月23日,崇左市人民檢察院對梁碧理故意殺人、非法持有槍枝一案依法向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梁碧理於2013年6月10日8時許,因瑣事與叔叔梁某某發生口角,遂在廣西憑祥市夏石鎮豐樂村自家房子後面用自製槍將被害人梁某某殺害。被告人梁碧理持槍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梁碧理還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槍枝二支,情節嚴重,其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枝罪,應當數罪併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