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恆(雲南省曲靖市會澤縣委宣傳部原一級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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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恆,曾任雲南省曲靖市會澤縣委宣傳部一級主任科員。

2024年8月,梁恆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恆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所獲榮譽,人物事件,接受調查,資格終止,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雲南省曲靖市會澤縣駕車鄉黨委書記。
曾任會澤縣委宣傳部一級主任科員。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被評為曲靖市優秀黨務工作者。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4年3月,據會澤縣紀委監委訊息:會澤縣委宣傳部一級主任科員(駕車鄉黨委原書記)梁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會澤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資格終止

2024年5月,梁恆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曲靖市第六屆人大代表資格依法終止。

依法雙開

2024年8月,據會澤縣紀委監委訊息,經會澤縣委批准,會澤縣紀委監委對會澤縣委宣傳部一級主任科員(駕車鄉黨委原書記)梁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恆違背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擅權妄為,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梁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會澤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層報曲靖市委常委會會議批准,決定給予梁恆開除黨籍處分;由會澤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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