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市教育局

桐鄉市教育局

桐鄉市教育局是桐鄉市政府的內設機構,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鄉市教育局
  • 桐鄉市教育局: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政府部門
  • 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
  • 機構:辦公室 政工科
  • 地理位置:桐鄉市康民路280號
  • 議事程式:提出議題 集體議事
機構職能,機構領導,內設機構,議事程式,扶貧助學,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有關實施意見和各項教育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根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全市各類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計畫。確定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統籌、指導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實施。
3.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合併和專業設定、布局調整的審核或報批工作。
4.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巨觀管理,重點對市屬學校和薄弱學校的管理水平、教育質量、教育改革進行具體指導;負責對部門系統辦教育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導社會力量辦學。
5.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對鄉、鎮的教育工作和市屬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桐鄉市教育工會召開第十次代表大會桐鄉市教育工會召開第十次代表大會
6.依法主管全市教師工作,制訂師資隊伍建設和教師培訓規劃;負責全市的中、國小教師資格證的考試、認定;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調配和中國小幼稚園教師招聘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教師考核,協助職改主管部門做好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育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全市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福利、各種津貼的審核、審批工作,及教職工的獎懲工作。
7.根據教育事業年度規劃,提出教育事業基本建設投資和事業經費安排意見;管理市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和教育收費,並負責財務監督、檢查,指導鄉鎮管理學校教育經費預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規劃並指導全市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的發展,
8.負責落實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普通高校、中專、技校和成人高校、中專的招生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制訂全市中、國小招生計畫,指導、協調市屬中、國小的招生工作;指導自學考試工作。
9.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調查研究,制訂本市教育改革和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措施,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科研成果。
10.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有關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11.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教育局機關中層、直屬事業單位的正副職幹部和市屬中國小校級領導進行管理、任免,對學校中層幹部按規定程式進行督導、管理,並予以公布。
12.負責市屬學校、直屬單位幹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領導並指導市屬學校(單位)黨組織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3.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市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的設定,並抓好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工作。
14.制訂所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指導各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15.領導市教育工會、市教退協得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法律、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
16.領導並指導全市中、國小、直屬事業單位黨組織做好黨的知識分子工作、統戰工作和老幹部工作。

機構領導

金劍輝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要聯繫辦公室。
錢 鋒 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
協助書記分管黨務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民主黨派與群團工作、老幹部工作、保密工作、關工委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幹部隊伍建設、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黨委分管組織工作。主要聯繫黨委辦公室、人事科、團工委、婦委會、退教協會。
張 德 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教育督導、法制工作、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育工會、機關事務管理工作。主要聯繫督導與法制科、職成教科、教育工會。
曹富祥 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普通高中教育、高校招生與自學考試、教育科研、人事管理(除幹部隊伍建設、師德師風建設外)、教師職務評審、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主要聯繫教研科研室、高校招生與自學考試辦公室、人事科、基礎教育科。
金劍輝 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新居民子女教育、社會力量辦學、行政許可、雙擁工作。主要聯繫基礎教育科、新居民子女教育管理辦公室、教研科研室。
房治方 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計畫財務、教育儀器配備管理、提案建議辦理工作。主要聯繫計畫財務科、會計核算教育分中心、教儀站。
王建煜 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安全、監察審計工作;協助分管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市長電話、外事工作;黨委分管宣傳工作。主要聯繫安全教育與管理科、審計科、監察室。
譚炳法 正局級調研員
協助局長、書記開展工作。
蔡全坤 副局級調研員
協助做好教育工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外事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研究制 訂全市教育發展與改革的總體規劃;負責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 系統普法教育和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檔案、保密、保衛、信息、宣傳、信訪、督 查、會議組織安排、行政接待及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以及港、澳、台 地區的合作與交流,統籌管理全市出國留學、來華留學、教育援和教育外援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 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 員服務工作;指導中青年學術骨幹、學科帶頭人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教職工 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 指導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 本系統黨務、群團和統戰工作;指導有關教育的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掛審計科牌子)
桐鄉市教育局領導到桐鄉七中考點視察桐鄉市教育局領導到桐鄉七中考點視察
制訂全市教育事 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 ;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進行巨觀指導和管理;負責局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 基建投資計畫的編制和基建專項經費的管理;擬定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投資和教育經 費管理的政策規定,監督檢查上級有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監測教育經費籌措和 使用情況;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管理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事業費和專 項經費;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 、監督中國小收費與校舍改造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及信息系統的開 發和建設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不含學前 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 教育;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訂全市基礎教育的學制、培養目標、課程設定和布局調整意見,檢查教學計畫的實施情況;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學籍管理、畢業會考和畢業證書驗印等工作;管理全市中、國小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全市 學校國防教育和中學生軍訓工作;負責電化教育工作。
(五)綜合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 、社會力量辦學和掃除青壯年文 盲工作,擬定發展規劃、評估標準;協調並指導各類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 規劃、指導自學考試、職工教育、函授教育和大學後繼續教育工作;參與職業學校、成人學 校設定、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驗印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中國小校長及教師的培養、培訓 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六)學前教育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幼兒教育工 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 關部門制訂全市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幼稚園登記註冊和各類幼稚園的分類指導 工作;指導幼兒教育的教研、科研工作,負責幼稚園長、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市托幼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教育督導 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對下級政 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議事程式

1、提出議題。黨委委員根據分管工作需要提請決定的問題,在廣泛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意見、集思廣益的基礎上,擬定初步方案並提出議題。
2、會前協調。研究決定重大事項的會議不搞臨時動議。議題應在相關領導成員、科室之間充分醞釀溝通,最後由黨委書記決定是否提交會議研究。
3、準備材料。提交會議研究的議題, 一般應由提出人準備好書面材料,書面材料必須經過科學論證,觀點鮮明、目的明確、有理有據、實事求是,並有明確的意見。
4、提前通知。會議通知、會議議題和有關材料一般提前2天書面送達應到會人員。確實無法書面送達的,應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
5、集體議事。會議先由分管領導或有關職能科室介紹議題及提出理由、論證結果等情況,然後對議題進行討論。討論問題應充分發揚民主。與會人員對議題應當發表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等明確意見。
6、作出決定。黨委會會議一般採取會議表決的方式作出決定。表決可採取投票表決、口頭表決或舉手表決等方式,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定。幹部議題須實行票決制,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委委員半數以上(含半數)方能通過。
7、形成紀要。對重要的研究事項,要形成“局黨委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報黨委書記簽發。會議紀要在規定範圍公開,分送各黨委委員、有關處室和單位,並根據需要報送上級有關黨政機構。

扶貧助學

2011年,桐鄉市教育局聯合財政局等部門新出台了《桐鄉市教育局關於困難家庭學生助學工作的通知》(桐教〔2011〕124號)、《桐鄉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桐財發〔2011〕60號)、《桐鄉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管理工作規程》(桐教〔2011〕70號)等資助方面的檔案。這些檔案的出台,建立了扶貧助學的長效機制,促進了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貧困而輟學,切實保障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享有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權利,推進了教育和諧發展。
2012年上半年,桐鄉市教育局聯合財政局出台了《關於實施桐鄉市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的意見》(桐教〔2012〕165號)檔案,將營養餐資助標準從每生每學期175元提高至375元。
2011學年,全市學前教育階段學校共資助家庭困難學生83人次,金額10.02萬元。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共資助營養餐8087人次,金額225.02萬元。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共資助國家助學金487人次,金額42.58萬元;資助教育券(家庭困難生免學費)378人次,金額42.51萬元。全市中職學校共資助國家助學金16798人次,金額1259.85萬元;資助教育券(家庭困難生免學費)1907人次,金額359.77萬元;資助獎學金602人次,金額60.20萬元;緊缺工科補助3383人次,金額135.32萬元。

地理位置

浙江省桐鄉市教育局地址:桐鄉市康民路280號(世紀大道消防大隊東側)
桐鄉市教育局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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