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免疫規劃工作的通知

桐府辦發〔2007〕128號

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黔府辦發〔2006〕90號和遵府辦發〔2006〕153號檔案精神,切實提高我縣免疫規劃工作水平,在易感染人群中建立起有效的免疫屏障,確保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免疫規劃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免疫規劃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10年 
  • 地區:桐梓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進一步提高實施國家免疫規劃重要性的認識,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指導思想,規劃目標,主要任務,工作措施,加強領導,依法履責,增加投入,保障實施,嚴格獎懲,加強管理,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進一步提高實施國家免疫規劃重要性的認識

實施國家免疫規劃,是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造福於廣大兒童、提高國民健康素質的重要工作。我縣的國家免疫規劃工作已初步建立了覆蓋到村的服務網路,接種率穩步提高,疫苗針對性疾病發病率大幅度下降,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但是,全縣的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發展還不平衡,部分鄉鎮和部門對實施國家免疫規劃重視還不夠,認識還不足;部分基層防保人員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健康知識宣傳不夠廣泛,民眾防病意識差,導致部分地方民眾接種率低。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保障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統一思想,形成政府領導、部門協作、齊抓共管、衛生負責的系統工作機制,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國家免疫規劃工作。

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要求,強化政府依法行使公共衛生安全的職責,針對我縣傳染病流行情況、人群免疫狀況等因素,科學制定本區域的免疫規劃,確保實現國家免疫規劃目標。

規劃目標

1、到2010年,以鄉鎮為單位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90%以上。
2、到2010年,以縣為單位B肝疫苗兒童首針及時接種率達80%以上。
3、急性弛緩性麻痹病例監測工作各項監測指標達到國家標準,保持無脊灰狀態,不出現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環。

主要任務

(一)把免疫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依法強化國家免疫規劃的領導職責,把國家免疫規劃納入縣鄉兩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對預防接種工作所需經費提供保障,協調衛生、財政、教育、發改、藥監、宣傳、計生等有關部門,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強化部門間的協作與配合,共同推進國家免疫規劃的實施,保證達到國家免疫規劃所要求的接種率。衛生部門要當好政府的參謀,提出具體可行的措施、指標和考評方案。
(二)建立健全免疫規劃組織,建設疾病預防控制系統
建立健全免疫規劃組織是實施免疫規劃工作的重要保證。縣疾控中心要成立相應的專業科室,各鄉鎮要設立防保組,村級要明確專(兼)職防疫員,具體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預防接種工作的實施和技術指導。縣衛生局負責基層防保人員的聘任、培訓、管理和登記工作,制定基層防保人員考核評估方案,規範與提高免疫規劃工作質量。全縣國家免疫規劃工作人員的配置為:縣級≥3人,鄉鎮級≥2人,村級≥1人。各級疾病防治組織或人員要依照各自的工作職責,根據國家免疫規劃或接種方案開展與預防接種相關的宣傳、培訓、監測、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
建設疾病預防控制系統的主幹包括縣疾控中心、鄉鎮衛生院。縣疾控中心負責全縣人群公共衛生危險因素的監測和疾病預防控制,包括為公共衛生提供決策支持和技術方案,實施危險因素監測、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採取疾病預防控制措施、負責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技術培訓和指導。鄉鎮衛生院要堅持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負責本轄區內人群公共衛生危險因素的監測和疾病預防控制,指導與督促村衛生室開展危險因素監測、疫情報告與實施免疫規劃工作,形成全縣的社區疾病控制網路。
(三)完善疫情監測報告體系,提高傳染病報告管理工作質量
根據“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原則,以信息技術為支撐,突出建設全縣疫情信息網路,建立功能完善、網路暢通、反應靈敏的城鄉公共衛生分級管理系統,覆蓋到鎮、村。平時為本縣的公共衛生管理和醫療服務提供信息支持和技術保障;緊急狀態時,便捷地轉為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支持系統。通過收集與分析疫情監測報告系統的監測信息,為我縣實施國家免疫規劃提供科學依據。
(四)加強常規免疫工作,規範免疫規劃管理
衛生部門要按照區域衛生規劃,根據服務人群、服務半徑和服務內容,科學合理設定從事工作的接種單位,確認其接種資質,明確其責任區域。要加強兒童、流動人口和貧困人口等的免疫工作管理,把好入學入托查驗接種證關,嚴格疫苗的管理和規範化使用,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置預案,作好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和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工作措施

加強領導,依法履責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與《條例》有關規定,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國家免疫規劃的組織領導、協調和督導,將國家免疫規劃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從政策上、經費上予以保障,確保國家免疫規劃的實施。衛生部門負責國家免疫規劃的實施和監督,根據執行情況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財政部門負責按照政府對免疫規劃的部署,安排、撥付免疫規劃工作經費,並監督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教育部門負責組織托幼機構、學校開展預防接種證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疫苗的質量和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宣傳部門負責協調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國家免疫規劃的意義和作用。各鄉鎮要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大組織實施力度,共同做好國家免疫規劃工作。

增加投入,保障實施

從2007年起,縣人民政府按轄區人口每人每年提供0.2元免疫規劃工作經費,以後可根據工作情況加大投入,主要用於冷鏈系統建設、運轉、免疫規劃宣傳、培訓等。繼續保證鄉鎮防保人員工資報酬全額發放,穩定鄉鎮防保隊伍。對承擔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的村醫給予預防接種補助,補助標準從2007年起按每人每月100元予以發放。各鄉鎮也要對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的實施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每年不得低於5000元。

嚴格獎懲,加強管理

從2007年起,縣人民政府把國家免疫規劃工作列入對各鄉鎮年度考核目標之一,嚴格執行《貴州省免疫規劃綜合審評方案》要求,從工作上、制度上、機制上、運行上規範免疫規劃管理,確保免疫規劃目標的如期實現。對完成情況工作不達標的鄉鎮,要實行黃牌警告,並責成其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對不達標鄉鎮要實施重點監測,加強督導和培訓,直至其通過驗收,綜合評分達標後,解除黃牌。不能通過驗收的,在全縣通報批評。對發生重大免疫規劃針對性疾病暴發的鄉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並作出嚴肅處理。

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免疫規劃工作是依法保護兒童健康、促進公共衛生事業健康發展的大事。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採取各種有效的宣傳方式方法,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廣大人民民眾熟悉有關內容,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為免疫規劃工作的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