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艷史

桃花艷史

《桃花艷史》六卷十二回,目錄題“新編桃花艷史小說”,作者及著作年代不詳。據推測,是書在道光年間已遭禁,當為清代中葉以前所作。

此書雖為十二回,但字數並不多,只是情節推進大起大落,有時如空穴來風,有時如天外來客,目不暇接,不能細細嘗讀。所似全書注意情節發展,而很少細膩的細節描寫與心理刻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桃花艷史
  • 字   數:21120
  • 所屬分類:中國古典小說
  • 時代:清朝
內容簡介,目錄結構,

內容簡介

《桃花艷史》六卷十二回,目錄題“新編桃花艷史小說”,作者及著作年代不詳。據推測,是書在道光年間已遭禁,當為清代中葉以前所作。
此書雖為十二回,但字數並不多,只是情節推進大起大落,有時如空穴來風,有時如天外來客,目不暇接,不能細細嘗讀。所似全書注意情節發展,而很少細膩的細節描寫與心理刻畫。若以有頭有尾、原始要終、具體細緻的要求,可以衍化、推衍為一部波瀾疊起、變化莫測的長篇小說。加上這種粗線條的、多轉換的藝術特點,使得讀者對其內容分類產生了多元並存的困惑,它有“才子佳人”小說的相思纏綿,吟花弄月;又有“靈怪”小說的人神相合與人神暗示;亦有“公案”小說的兇殺冤情;還有“艷情”小說的宣淫交合,然歸結到一點,更適宜可讀性。凡“才子佳人”、“靈怪”、“公案”、“艷情”又以“桃花”為貫穿線索,桃園、桃亭——是才子佳人相悅相慕之所,亦是仙姑隱身之地,而兇殺、艷情亦與桃園有關,白義守於桃花園內殺了姜勾本,引起康建一段冤獄;姜勾本、宋上門在桃園內的淫亂,被白守義撞破,引起白家妻妾侍女的群體性淫亂。總之,桃園是故事的地理背景,人生舞台,所有人物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生死相思,都是在這一特定“舞台”上表現的。

目錄結構

新編桃花艷史卷之一
第一回 李輝枝觀花寄詩 金桃兒因最生情
第二回 白公子品簫作樂 姜勾本捧笙為歡
新編桃花艷史卷之二
第三回 窺紗窗夢中觀月 設妙計醉後摘花
第四回 構貞女傷財害義 奉商人失良滅倫
新編桃花艷史卷之三
第五回 好女色姦淫被殺 愛貨財坑害賢良
第六回 李輝枝抱德引玉 螃仙子投挑報李
新編桃花艷史卷之四
第七回 談殺星漸曉命理 受愚蒙難知冤情
第八回 審康建曲打成招 巧媒婆設計陷人
新編桃花艷史卷之五
第九回 仙子玉成佳偶康 建福星照臨
第十回 商人以船失然康 建重複桃園
新編桃花艷史卷之六
第十一回 康老翁問疑省難 螃螗山桃亭餞別
第十二回 見世事去官辭祿 聞仙論悟道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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