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陽郡

桂陽郡

桂陽郡,古行政區域名。《漢書·地理志》記載,公元前202年,劉邦建漢,在湖南南部建立桂陽郡,屬荊州刺史部管轄,實際為長沙國管轄。其中在公元前198年,又在桂陽郡南部分出一桂陽縣(今清遠市連州)。

漢景帝時桂陽縣為桂陽郡管轄。郡治在今天的郴州市區,領十一個縣,其範圍基本包括今天的郴州各個區縣,甚至還有廣東的北部的一部分,如陽山、含洭、曲江、湞陽、桂陽等縣。

春秋戰國時,桂陽郡境地屬楚國。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始置郴縣,屬長沙郡。

西漢高祖五年(前202),分長沙郡南部諸縣置桂陽郡,郴縣隸荊州桂陽郡,其縣城為郡治。自此後,郴縣縣城均為郡、州、軍、路、府、區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陽郡
  • 成立時間:西漢高祖五年(前202年)
  • 郡治所:郴縣
  • 管轄區域:郴、臨武、便、南平等11縣
歷史沿革,考古發現,

歷史沿革

秦(公元前221~207年)置郴縣、臨武邑、鄙邑、耒縣。
西漢高祖五年(前202),分長沙郡南部諸縣置桂陽郡,郴縣隸荊州桂陽郡,其縣城為郡治。自此後,郴縣縣城均為郡、州、軍、路、府、區治。
西漢元鼎四年(前113),桂陽郡轄郴、臨武、南平、便、耒陽、桂陽、陽山、陰山、曲江、含氵匡、湞陽等11縣。新始建國元年(9),王莽稱帝,改桂陽郡為南平郡,改郴縣為宣風、臨武為大武、便縣為便屏、曲江為除虜、湞陽為基武,並移郡治於耒陽(改名南平亭)。東漢建武中(一說十一年,即公元35年)還郡治於郴縣,恢復郡縣原名。永和元年(136),分郴縣地置漢寧縣,省陰山縣。
三國吳建興元年(252),改漢寧為陽安縣。甘露元年(265),分南境曲江、桂陽、陽山、含氵匡、湞陽縣置始興郡,度屬交州,桂陽郡則餘6縣。(見《郴州地區建置沿革表》)
晉太康元年(280),陽安縣更名晉寧。建興三年(315),陶侃分郴縣地立平陽郡領平陽縣,始一分為二郡。昇平二年(359),析晉寧縣地置汝城縣。
南朝梁天監六年(507),初置郴縣,不久撤銷;耒陽縣度屬湘東。陳天嘉元年(560),以桂陽郡之汝城縣置盧陽郡領盧陽縣,則一地三郡。
隋開皇九年(589),三郡合為郴州,平陽縣、便縣均省入郴縣。大業三年(607),南平省入臨武縣,晉寧縣更名晉興。大業十三年(617),析郴縣南為義章縣,分郴縣西復置平陽縣。
唐武德四年(621),復置南平縣。貞觀元年(627),盧陽縣更名義昌。鹹享三年(672),晉興縣更名資興。如意、長壽元年(692),分義章南置高平縣。開元十三年(725),分郴北置安陵縣,此時桂陽郡領9縣。開元二十三年(735),改桂陽郡為郴州,高平縣省入義章,徙義章縣治於高平舊址。天寶元年(742),始稱郴州桂陽郡,安陵縣改名高亭,八月,南平縣改名藍山。乾元元年(758),郴州移治於平陽縣。貞元二十年(804),置桂陽監於平陽,專理采銅鑄錢。元和十五年(820),郴州還治於郴縣。
後唐同光三年(925),義昌縣更名郴義。後晉天福元年(936),改郴州為敦州,郴縣為敦化,資興為資興寨、屬敦化縣,省平陽縣入桂陽監。天福四年(939),省臨武縣入桂陽監。後漢乾礻右 三年(950),郴州、郴縣復名,資興縣恢復縣制,改名泰縣。
宋乾德元年(963),設郴州軍。太平興國元年(976),泰縣併入郴縣,郴義縣改名桂陽,義章縣改名宜章。景德二年(1005),藍山縣劃入桂陽監。天禧三年(1019),復置平陽縣屬桂陽監。熙寧六年(1073),高亭縣改名永興。紹興三年(1133),桂陽監升為桂陽軍。紹興十年(1140),復置臨武縣屬桂陽軍。嘉定二年(1209),析郴縣之資興、程水二鄉置資興縣,屬郴州軍。嘉定四年(1211),析桂陽縣之零陵、宜城二鄉置桂東縣,郴州軍轄6縣。紹定二年(1229)資興縣改名興寧,徙縣治於管子濠。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軍為路,郴縣改名郴陽。
明洪武元年(1368),改路為府,藍山縣復歸郴州府,府轄7縣;桂陽府轄常寧、耒陽2州及平陽、臨武2縣。次年,藍山復歸桂陽府;常寧、耒陽均復為縣,度屬衡州府。洪武九年(1376),撤銷桂陽府,平陽、臨武、藍山3縣歸衡州府轄;郴州撤府設直隸州,郴陽縣併入郴州,轄5縣。洪武十三年(1380),昇平陽縣為桂陽州,仍轄2縣,隸于衡州府。崇禎十二年(1639),析桂陽州西南之禾倉堡置嘉禾縣,並析臨武縣上鄉八里屬該縣。
清康熙十七年(1678),吳三桂稱帝于衡州,改桂陽為義昌縣、桂陽州為南平州。次年均復原名。雍正十年(1732),桂陽州改屬州為直隸州,與郴州直隸州並列。
中華民國元年(1912),廢府、州,存道、縣。次年2月,桂陽縣復名汝城。9月,郴州直隸州改為郴縣,桂陽直隸州改為桂陽縣。民國3年1月,因興寧縣與廣東興寧縣重名,故復名資興縣。11年,撤銷道制,存省、縣兩級。26年12月,設定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區。29年,改第八區為第三區,轄郴、資興、桂東、汝城、宜章、臨武、藍山、嘉禾、桂陽、永興10縣,154鄉,1892保,25307甲。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原第三區各縣由衡陽專區代管。1949年11月25日,成立郴縣專區。1950年11月,更名郴州專區,轄10縣,78區,11個鎮,1436個鄉。1952年月11月13日,郴州、零陵、衡陽3專區合為湘南行政區。1954年7月6日,撤銷湘南行政區,改設衡陽與郴縣兩個專區,郴縣專區增轄新田、耒陽、安仁、鄂縣,總計14縣,111個區,21個鎮,1764個鄉。1958年8月,設郴縣郴州市,專區仍轄14縣,136個人民公社,12個鎮,1403個大隊,33個居委會,14813個生產隊,321個居民小組。1959年3月,資興併入郴縣,桂東併入汝城稱汝桂縣,臨武併入宜章縣,嘉禾併入藍山稱藍嘉縣,新田併入桂陽縣,酃縣劃歸湘潭專區茶陵縣。11月,郴州市升為縣級市。1960年7月18日,改郴縣專區為郴州專區。1961年6~7月,恢復原縣市建置,並析資興縣地置東江市。1962年月12月,撤銷東江市,劃藍山、新田歸零陵地區。郴州專區轄12縣、市,12個鎮,293個鄉。1963年5月20日,撤銷郴州市,仍為郴縣縣級鎮。1967年3月8日,專區改稱地區。1977年12月,恢復郴州市。1983年5月,耒陽縣劃歸衡陽市。1984年12月,資興縣改為資興市。1988年,郴州地區轄2市9縣,39個鎮、209個鄉(其中5個民族鄉)、5個街道辦事處,2950個村、130個居民委會會,30387個村民組。

考古發現

一、1996年和2001年郴州市文物處在人民東路原市政府和軍分區一帶,發現漢桂陽郡郡城遺址,1996年發現南護城河一段,2001年發現西護城河和西南護城河的交匯點,護城河開口寬約30米,底寬約3米,深約4~5米,截面呈斗狀。
二、2003年底至2004年初在市蘇仙橋原市美印廠發現漢晉時期遺址,發掘古井12口,其中4號井出土三國吳簡5百餘枚,10號井出土西晉簡牘1千餘枚,簡牘記載了桂陽郡政治、經濟、文化、歷史、地理等各方面內容。
三、2011年4月,市文物處在桂陽縣銀河鄉千家坪發現一處新石器時代遺址,同年11月省考古所會同市、縣文物部門對遺址進行考古發掘,經發掘後得知,遺址為新石器時代至明清時期,文化層共六層,第一層為近現代擾亂層;二、三層為明清時期;四層為商代;五層為新石器時代。主要的遺蹟現象分三個時期,四層為商代早期,發掘墓葬50餘座,是我省目前保存最好商代墓區之一。五層為湯家崗文化時期,為湯家崗文化南漸傳播的路徑連上非常重要一環。六層為皂市下層文化,也是我市目前科學發掘最早的史前人類活動遺址。
四、1996年市文物處在東風路築路機械廠家屬區發現一座西漢早期的大型墓葬,墓葬寬約11米,分三級台階,是目前我市發現的最大的一座古代墓葬,惜早期被盜,但在盜洞內也出土有十餘件青銅器。從墓葬規模和出土文物分析,此墓應是西漢早期桂陽郡一名高級官吏的墓葬。
五、“湞陽丞”墓,1994年市文物處配合環城南路建設發掘一批古代墓葬,共70餘座,其中一座東漢早期墓葬內出土一枚滑石印章,印文為“湞陽丞印”,“ 湞陽”漢桂陽郡所領縣之一,在今廣東英德,墓主人應是桂陽郡人,生前任“湞陽丞”死後歸葬。
六、“龍川長”墓,1994年市文物處在配合市林機廠家屬房建設中發現,墓葬位於國慶北路市林機廠家屬區,除出土一批陶質文物外有一枚滑石印章,印文為“龍川長印”,龍川,在今廣東番禺,墓主應是桂陽郡人,生前曾任“龍川長”,死後歸葬,漢時縣的最高長官,大縣(三千戶以上)為“令”小縣(三千戶一下)為“長”。
七、1993年市文物處在配合市質監站的建設工程中發現一座唐代墓葬,經發掘,墓葬主人為一女性,墓內出土一級文物一套(二件),二級文物二件,三級文物五件,特別是其中一套梳妝用品,(包括一化妝盒,兩件滑石盒,一把小梳子,一張棉紙,一盒蚌殼油),歷經千餘年,保存較好,使得我們可以知道千年前大唐女性對美的追求不下如今現代女性。
八、2010年市文物處配合南塔公園建設中發現一批古墓葬,其中編號M43的是一座西漢時期中型墓葬,墓內葬一男一女兩人,為夫妻合葬,出土文物70餘件,其中一枚獸鈕玉印章,印文“長沙郎令”,墓葬男主人生前應在長沙國任職。
九、2011年市南塔公園發掘的M92,雖然在施工中損毀,是一座殘墓,但是它出土的銘文墓磚帶給我們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墓磚銘文為“唐隆元年柒月”(公元710年),“唐隆”是唐殤帝李重茂的年號,李重茂即位後不足一月,臨淄王李隆基和太平公主發動“唐隆政變”誅殺韋寶後,安樂公主及上官婉兒等,李旦即皇位,是為唐睿宗。
十、2013年3月至7月,郴州市考古人員在該市勞動路桂門嶺區域內的工地上發掘的這5座戰國晚期的古墓,距今約有2300年。其中一座墓葬的棺槨保存完 整,是郴州考古史上發掘的首座棺槨齊全的戰國晚期楚墓。目前,古墓的隨葬品整理工作結束,共出土青銅器、竹木漆器、玉器、陶器、絲織品殘塊等文物上百件。 從出土文物的數量、質量、特點來看,墓葬主人可能是當時楚國“士”一級的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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