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監管機構

核安全監管機構

核安全監管機構(Nuclear Safety Regulatory)是代表政府對核設施和核活動的安全實施國家監督管理的機構。

在國際上,國際原子能機構致力於提供安全的、保險的和和平的使用核科學與核技術。很多套用了核能的國家都有專門的部門來監督和控制核安全。美國民用核安全由核管理委員會控制;英國核能安全由核設施監察局和國防部核安全監管負責。其他的機構還有:加拿大核安全委員會、俄羅斯聯邦原子能機構、德國聯邦輻射防護局等。

中文名稱核安全監管機構
英文名稱nuclear safety regulatory body
定  義代表政府對核設施和核活動的安全實施國家監督管理的機構。
套用學科電力(一級學科),核電(二級學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安全監管機構
  • 外文名:NuclearSafety Regulatory
  • 創立時間:1957年7月29日
  • 總部:奧地利維也納
  • 成員資格:15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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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核安全監管組織機構簡介

美國核安全監管機構簡介

美國是世界上核工業最發達的國家,也是世界上最早實行獨立核安全監管的國家。美國核管理委員會(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以下簡稱NRC)是美國的核安全監管機構。NRC負責對全美民用的核設施、核材料實施獨立的核安全監督管理,以保護工作人員、公眾的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確保國家安全為目的。
NRC由總部和四個地區監督站組成,總部在華盛頓。設有兩個諮詢委員會:核安全諮詢委員會和核廢物諮詢委員會。

法國核安全監管機構簡介

法國是世界第二個核電大國,截至2014年12月31日,核電占總發電量的比例高達73.3%,己成為法國電力的主要來源。2002年法國政府為加強核安全監管機構的權威和監管力度,頒布了第254和255號法令,決定升格成立核安全與輻射防護總局。它是在原工業部核設施安全局和原衛生部輻射防護主管部門合併的基礎上成立的。與此同時,法國政府還調整了相應的技術支持單位,將原核安全與輻射防護研究所和原電離輻射防護辦公室合併,成立了輻射防護與核安全研究院,該院常設專家組(成員是法國和外國各科技領域的專家)等機構是核安全與輻射防護總局的主要技術後援單位。

日本核安全監管機構簡介

日本現有的核電反應堆中,福島事故之前,燃鈾反應堆提供的電量占全日本總發電量的30%,為日本經濟發展、民眾生活所不可缺少;福島核事故後,燃鈾反應堆提供的電量只占全日本總發電量的1.7%。日本第一個商用核電反應堆為160MWe的氣冷堆,1966年7月運行,1998年退役,從英國引進。如今日本現有48座核電反應堆在運行。日本核能研發利用幾十年來取得的輝煌成就離不開日本政府的核能政策及有效的管理。2001年日本中央政府對其各省、廳進行了調整和重組,重組後的日本政府的核安全監管機構分別隸屬於內閤府、文部科學省和經濟產業省組成,並負有不同的核安全監管職責。
核安全技術後援單位有:日本原子能研究所、核燃料循環開發機構、(財)原子能發電技術機構、(財)發電設備技術檢查協會。核安全監管部門委託這些單位做具體的審評和檢驗工作。

加拿大核安全監管機構簡介

加拿大核電採用的都是加拿大獨自發展的重水CANDU型反應堆.。加拿大原子能管理局(Atomic Energy Control Board,AECB)是加拿大監督管理原子能發展、生產和套用中防止影響健康、安全、保衛和防止環境不合理風險的部門。加拿大成立的核安全委員會(Canadian Nuclear Safety Commission,CNSC),代表政府管理加拿大核能的開發、生產和使用,負責對核工業安全的立法和管理,並保證加拿大在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的國際承諾得以遵守。
具體而言,CNSC管理加拿大的核能或核材料的有關活動,同時還有責任按照現有的雙邊或多邊核合作協定、公約和保證管理和實施加拿大國際義務。

中國核安全監管機構

中國的核工業主管部門最早是第三工程機械部和第二工程機械部。1958年三機部改為二機部,主要負責核武器的研製,並取得矚目的成績。之後核工業部成為該領域的最高行政機關,核工業部由國務院直接領導,對國務院負責,這一時期核電的建設與運行正式由核工業部統一監督管理。到上世紀90年代末期,能源部對核電建設進行統一規劃和領導,撤銷核工業部。成立隸屬於能源部的中國核工業總公司,負責全國範圍內的核安全工作,積極參與核能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核電站的生產、經營、科研、開發、建設等工作也由中國核工業總公司負責。到21世紀初期,中國核工業總公司改組為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核工業建設公司,這樣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就成為我國核行業的主管部門。
1984年10月,借鑑以往我核安全監管職能混亂的歷史經驗,為增加核安全監管機構的獨立性,成立了國家核安全局。作為我國的核安全監管機構,國家核安全局獨立履行核安全監管職責,結束了我國沒有獨立的核安全監管部門的歷史。經歷五年左右的發展,出於調整部門建制的需要,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代管核安全局。20世紀初,國家核安全局併入國家環保總局,在國家環保總局內設立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司(國家核安全局),負責中國的核安全、輻射安全、輻射環境管理的監管工作。由於國家核安全具有極大的重要性,為了保障該機構獨立性及其高效的運轉,由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擔任國家核安全局局長。
2008年設立國家能源局,隸屬於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開始成為中國核電行業的主管部門。將原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能源行業管理有關職責、以及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核電管理職責等劃入國家能源局。但是在重大項目上國家能源局並沒有足夠的獨立性。
2008年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設立工業和信息化部,該部主要審核核部門的軍民推進,在該部下組建國防科技工業局。將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其中組織協調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等職責劃給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2008年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設立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2011年年底國家核安全局被拆分為三個職能司。國家核安全局在6個地區設立了輻射監督站對轄區內輻射環境進行監管。

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

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IAEA)是一個同聯合國建立關係,是國際原子能領域的政府間科學技術合作組織,同時兼管地區原子安全及測量檢查,並由世界各國政府在原子能領域進行科學技術合作的機構,並由世界各國政府在原子能領域進行科學技術合作的機構。總部設在奧地利的維也納。現任總幹事天野之彌。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
在1954年12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成立一個專門致力於和平利用原子能國際機構。經過兩年籌備,由82個國家參加的規約會議於1956年10月26日通過了國際原子能機構的《規約》。
1957年7月29日,《規約》正式生效。同年10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宣布機構正式成立。現任總幹事天野之彌於2009年12月1日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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