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區基礎教育管理體制調整中學學生分流工作方案

根據城區基礎教育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安排,市五中、市十四中、市十五中、市十六中、市十七中五所學校停辦高中,其高中部一、二年級學生分流到其他公辦普通高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株洲市城區基礎教育管理體制調整中學學生分流工作方案
  • 發文單位: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  號:株政辦發〔2006〕13號
  • 發布日期:2006-6-1
檔案簡介,基本情況,分流原則,具體辦法,實施步驟,

檔案簡介

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株洲市城區基礎教育管理體制調整中學學生分流工作方案》的通知
執行日期:2006-6-1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辦,各有關單位:
《株洲市城區基礎教育管理體制調整中學學生分流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株洲市城區基礎教育管理體制調整中學學生分流工作方案
為確保順利完成城區基礎教育管理體制調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情況

根據城區基礎教育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安排,市五中、市十四中、市十五中、市十六中、市十七中五所學校停辦高中,其高中部一、二年級學生分流到其他公辦普通高中。
上述各校需要分流出去的高中學生分別為:市五中819人,市十四中305人,市十五中249人,市十六中208人,市十七中395人。五所學校合計分流高中學生1976人。
市十七中現有初一學生217人,初二學生203人,合計分流國中學生420人。

分流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以人為本的原則。
(二)堅持積極穩妥、相對穩定、就近整體移接的原則。
(三)堅持正向分流原則,即普通中學學生只分流到普通中學學校,省示範性高中一律不接收分流學生。

具體辦法

(一)城區公辦普通高中保留九所: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市八中、市十三中、市十八中(原601中學)、南方中學、九方中學。
(二)市五中、市十五中、市十七中現有高一、高二年級學生整體移交給市十八中(原601中學)。
(三)市十四中、市十六中現有高一、高二年級學生整體移交給市三中。
(四)融城實驗學校另擇址繼續舉辦民辦高中。根據學生自願,將學生分流到株洲職業技術學院和融城實驗學校。收費標準仍保持原來標準不變。
(五)市十四中現有初一、初二學生,分流到市十六中和株橋中學。
(六)市十七中現有初一、初二學生全部分流到市五中。
(七)為緩解文化路地區初一新生入學壓力,允許市十三中今年繼續招收初一學生220人,明年起停止國中招生;為緩解董家塅地區初一新生入學壓力,允許南方中學今年繼續招收初一學生(公辦性質),南方中學國中部逐步移交蘆淞區管理。其它公辦普通高中今年秋季起一律停招國中學生,現有國中學生繼續在本校完成學業。

實施步驟

(一)6月上旬宣布學生分流工作方案。
(二)6月中旬下區、下校督查學生分流工作準備情況。
(三)6-8月份,做好分流穩定工作。
(四)8月下旬做好學生入學工作。
(五)9月上旬督查各中學學生入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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