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社會法庭

校園社會法庭

2012年,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十一屆五次會議上,河南省代表團建議,最高法院在深入考察調研的基礎上,推行社會法庭制度

隨後,河南師範大學將“社會法庭”這一創新性解決非訟糾紛的方式引入校園,將其命名為“校園社會法庭”,掛靠在該校法學院,以探索解決高校校園糾紛新模式,從而加強和諧校園的構建。

為了更好地探索“校園社會法庭”的運行模式,將該種解決校園糾紛的新形式推廣到各大高校,2013年10在該校教授韋留柱的指導下,由許言午、汪偉韜、敦潔、周偉等人主持的課題《”校園社會法庭“運行模式探索》獲得了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校園社會法庭
  • 外文名:The campus social court
校園商業行為侵權等侵權活動以及校園惡性事件的不斷出現,凸顯出高校同學矛盾糾紛問題解決的必要性,能否妥善處理好校園糾紛這一問題關係著學生髮展與和諧高校建設重大問題。早日處理好校園糾紛問題對於建設和諧高校乃至和諧社會的構建都有重大意義。
校園“社會法庭”是基於解決校園內糾紛的目的而提出的一種新型方式,建立校園社會法庭作為調處校園內部矛盾糾紛的專門機構,同時又是專業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和學生參與社會實踐的專業培訓基地,又可以作為連線社會司法資源的新型平台和紐帶,對法學及相關產業的“產學研”結合和套用型人才培養機制的一種新探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