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花鼓

柳林花鼓

柳林花鼓是一種山東省的舞蹈藝術。屬民間鼓子秧歌,大約起源於清朝初年,它以獨特的挎鼓方法、有情節、有人物的表演方式而獨樹一幟,受到有關專家的高度評價。柳林花鼓於20世紀50年代初曾在“華東區文藝會演”中獲一等獎,並赴朝鮮演出。2006年柳林花鼓被列入山東省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8年被列入國家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林花鼓
  • 分類:舞蹈
  • 地區:山東
簡要介紹,歷史淵源,表演形式,藝術特色,

簡要介紹

柳林花鼓所演繹的故事取材於《水滸》,講的是河北大名府盧俊義為奸人所害即將問斬,宋江、吳用等梁山好漢化妝成花鼓藝人混進大名府,劫法場救下盧俊義。百姓將這一故事與本地流傳的鼓子秧歌結合,變成固定的表現形式延續下來,最終發展成這種獨特的民間舞蹈。柳林花鼓原來有兩部分,第一部分表現梁山好漢化妝進城、一路上邊歌邊舞的情形;第二部分表現劫法場大鬧大名府,救出盧俊義的戰鬥場面。保留下來的僅是第一部分。
柳林花鼓一直活躍在民間文藝舞台,通過一代代藝人豐富發展、完善創新,得以流傳下來。

歷史淵源

柳林花鼓因系民間舞蹈,歷來為正史所不載,故從未見任何文字資料遺存。據老藝人回憶:柳林花鼓產生於1573年 - 1620年(明朝萬曆年間)。花鼓班子稱“秧歌會”,由熱心藝術的農民自願組成,有會首負責會務。成員農閒演練,年節、廟會、慶典或應邀在紅、白事上演出。新中國成立後,柳林花鼓受到各級政府重視,曾一度興盛。1953年,花鼓隊代表堂邑縣(當時柳林屬堂邑縣建制)參加“華東民間藝術會演”獲一等獎,被授予“文藝嚮導”錦旗一面,著名京劇表演藝術家周信芳親自設宴款待全體隊員。會後,又被派參加“祖國親人慰問團”赴抗美援朝前線進行了慰問演出。此後,柳林花鼓一直活躍在民間文藝舞台上。

表演形式

柳林花鼓以花鼓為主要道具,在傘、鑼、鞭的配合下,載歌載舞,展示技巧。柳林花鼓表演的為一個固定的故事:元宵節之際,梁山好漢化妝成江湖藝人混進大名府,搭救被官府陷害的盧俊義。全隊為固定的14人,每個人都有固定的角色:傘頭1人:吳用,為全隊指揮;頭鼓2人:劉唐、李俊;二鼓2人:柴進、花榮;頭鑼2人:孫二娘、扈三娘;二鑼2人:顧大嫂、樂大娘子;和尚2人:武松、魯智深;老韃子1人:宋江;憨小1人:燕青;京媽媽1人:金小姐(魯智深拳打鎮關西所救之女,特來幫忙)。其中頭鑼、二鑼、京媽媽5人為男扮女裝。另外,這14個人物還分為“內角”和“外角”,以傘頭為先鋒,頭鼓、二鼓、頭鑼、二鑼為內角,兩個和尚、老韃子、憨小、京媽媽為外角。表演時,傘頭持傘,頭鼓、二鼓挎長帶腰鼓,頭鑼、二鑼提小鑼,和尚拿棒槌,其餘三人持鞭。
柳林花鼓的鼓最具特色,鼓帶特別長,舞者掛於右肩,鼓則垂在左膝下,無論舞者如何翻、跳、打、撲、轉,鼓總是緊貼於小腿部,而舞者就在這些劇烈的動作中有節奏的擊鼓,堪稱絕技。柳林花鼓的舞蹈動作帶有很濃的武術風格,整個表演由“武場”的舞蹈和“文場”的演唱組成,稱為“文武秧歌”。武場只舞不唱,文場只唱不舞。柳林花鼓的演唱基本上和《大名府救盧俊義》無關,曲調也比較龐雜,其演唱的曲調有《繡帳幔》、《好一朵奴女花》、《喜歌》、《爺爺兒出來吱呀呀》(爺爺兒為當地對太陽的俗稱)、《河南有個王員外》等。人數固定,角色固定,每個人的表演套路也非常嚴格,演出時缺一人不可,少一人不行。舞蹈具有濃厚的武術色彩,演員需具有一定的武術功底。演唱則屬於樸拙的原生態唱法。

藝術特色

柳林花鼓特色鮮明、風格獨特,在形形色色的“鼓子秧歌”中獨樹一幟,藝術價值重大。它以花鼓為主要道具,在傘、鑼、鞭的配合下,載歌載舞,展示技巧。它具有以下特徵:一是“長帶鼓”長至膝間,跳起來快如疾風,在劇烈的扑打轉跳中,鼓不離腿,且敲擊有節奏,堪稱絕技,實屬罕見。二是表演文武兼備、粗獷豪放、潑辣火爆,分文、武場,武場只舞不唱,文場只唱不舞,演唱曲調龐雜。三是人數固定,為14人,每人都有固定角色,每個角色都有各自的動作技巧,表演套路非常嚴格,演出時缺一人不可。四是舞蹈具有濃厚的武術色彩,是舞蹈和武術的融合。五是具有強烈的地方色彩,是土生土長的民間藝術,唱詞中充滿了當地百姓的俗詞俚語,對於研究當地文化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其生存發展之路對於研究傳統藝術的保存和發展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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