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亨,H.

柯亨,H.

19世紀末20世紀初德國 哲學家,新康德主義馬堡學派的創始人。1842年 7月 4日生於安哈特的科斯維希,其父是一個教師兼猶太教區區長。他早年受教於德騷,後來就學於布雷斯勞猶太教神學院,1864年通過學士考試,1865年獲博士學位。1875年任馬堡大學教授,並接替F.A.朗格的教職。1918年4月4日死於柏林。主要著作有:《康德的經驗論》(1871)、《康德對倫理學的論證》(1877)、《康德對美學的論證》(1889)、《純粹認識的邏輯》(1902)、《純粹意志的倫理學》(1904)、《純粹感覺的美學》(1912)等。在前 3本書中他對康德哲學作了\"新\"解釋,在後 3本書中他對自己的哲學觀點作了系統的闡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柯亨,H
  • 外文名:柯亨,H
  • 國籍:德國
  • 出生地:安哈特的科斯維希
  • 出生日期:1842年 7月 4日
  • 逝世日期:1918年4月4日
  • 職業:哲學家
  • 畢業院校:布雷斯勞猶太教神學院
  • 主要成就:進一步論述了"倫理社會主義"的理論
  • 代表作品:《康德的經驗論》

柯亨,H.
人物簡介
柯亨反對早期新康德主義者朗格從"先驗感性論"出發,以生理結構解釋I.康德的認識論,主張從"先驗邏輯"出發,以邏輯結構來解釋。由於柯亨及其信徒都有這一共同的特徵,因而被稱為新康德主義的先驗邏輯學派。柯亨拒絕康德關於感性的理論,提出所謂"純粹認識的邏輯"。在他看來,人的認識是從思維開始的,而思維除了它自身以外,則不能有任何別的來源,所以康德承認感性材料的雜多的所與性、直觀與思維的區別等等,都是錯誤的。柯亨把認識看作是通過純粹思維實現的,純粹思維通過先驗的邏輯範疇而創造一切科學認識,它不僅創造科學認識的形式,而且創造科學認識的內容,即對象世界。柯亨還曲解當時數學和物理學的成就來為他的觀點作論證。他斷言,近代物理學的研究表明,一切熱、電、光、磁等等自然現象都只是運動的形式,因而它們都不是在感覺中給與的,而是以數學來表現的。運動是一種連續過程,它由一系列無窮小數構成,並通過微分方程表示。於是他宣稱,世界是由作為純粹思維產物的無窮小構成的,一切事物及其規律均可以歸結為某種數學方程。與此同時,他拋棄康德關於"物自體"概念中的唯物主義成分,並把它僅僅看作是"極限概念",從而把康德哲學徹底唯心主義化了。
柯亨繼朗格之後進一步論述了"倫理社會主義"的理論。他認為,康德的"絕對命令"這一倫理學的最高原則的深刻意義,表現在"人是目的"這個原則之中。這個原則包含了未來人類的崇高理想,即社會主義的道德理想。因此,康德的倫理學是一種社會主義的理論。為了實現倫理社會主義的理論,柯亨提出:首先需要的不是改造經濟關係,消滅私有制,而是提高人們的道德修養,使康德的"絕對命令"成為人們的普遍的行為準則。這些觀點對後來E.伯恩斯坦等第二國際的修正主義者有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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