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旦

林旦,林希弟,福州人。第進士,熙寧中,由著作佐郎主管淮南常平,擢太子中允、監察御史里行。居台五月,以論李定事罷守故官。久之,幹當奏院;陳繹領門下封駁,又摭其前論罷之。累年,乃簽書淮南判官。入為太常博士,工部、考功員外郎。

基本介紹

  • 本名:林旦
  • 所處時代:北宋
  • 出生地:福州
  • 參考資料:宋史
生平,後代,

生平

元祐元年,拜殿中侍御史。甫蒞職,即上疏曰:“廣言路然後知得失,達民情然後知利病。竊見去歲五月,詔求讜言,士民爭欲自獻。及詳觀詔語,名雖求諫,實欲拒言,約束丁寧,使不得觀望迎合,犯令乾譽,終之,必行黜罰以恐懼之。於是人人知戒,言將出而復止;至於冉申諭告,方達天聰。聞初詔乃蔡確章惇造端,其詞盡出於惇。今二人既去,其餘黨常懷醜正惡直之心,願深留宸慮,以折邪謀。”遂論呂惠卿鄧綰:“雖罷揚州,猶蒞小郡,小郡之民奚罪焉?乞投之散地,以謝天下。”又言:“近彈王中正石得一等,雖已薄責,得一所任肘腋小人,如翟勍之徒,亦宜編削。”詔並降支郡營校。又論崔台符、賈種民舞文深酷之罪,皆逐之。出為淮南轉運副使,歷右司郎中、秘書少監太僕卿,終河東轉運使。

後代

子膚,坐元符上書,陷於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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