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幾

林幾

林幾(1897~1951),中國現代法醫學創始人,字百淵。

基本介紹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中國
  • 出生日期:1897(清光緒二十三年)
  • 逝世日期:1951年
  • 畢業院校:北平醫學專門學校
  • 主要成就:中國現代法醫學鼻祖
簡介,主要成就,

簡介

林幾(1897~1951),1897年12月20日出生於福建福州一書香世家。1918年考入北平醫學專門學校(北京大學醫學院前身),畢業後留校任病理學助教。1924年由校方派往德國維爾茨堡(舊稱華茲堡)大學醫學院學習兩年,專攻法醫學,後又在柏林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深造兩年。1928年畢業,獲醫學博士學位。是年回國後,受北平大學醫學院之聘,籌建法醫教研室,並任該室主任教授,他邊教學邊研究,同時承辦了各省市法院送來的法醫檢索。1932年受司法行政部委託,到上海籌建法醫學研究所,任所長。林幾積極培養法醫學人才,從醫學院畢業生中招收法醫學研究生,培養兩年結業,由司法行政部授予“法醫師”證書;受理全國各級法院送檢的有關法醫檢驗、鑑定案件,創辦《法醫月刊》;建立“法醫學研究會”學術組織,成績斐然。1935年林幾重返北平大學醫學院法醫學教研室任主任教授。他經常在《中華醫學雜誌》、《北平醫刊》上發表論文。
林幾林幾
抗戰時期,1937~1939年任西北聯合大學醫學院教授。1939年受聘於在成都國立中央大學醫學院,1943年7月創建了法醫學科,任主任教授。並曾為四川省高等法院舉辦高級司法檢驗員培訓班(即司法檢驗專修科前身)。
抗戰勝利後,隨學校遷回南京。1947年繼續舉辦第二期高級司法檢驗員培訓班,學制兩年。1948年中大醫學院建立了法醫研究所,林幾兼任所長。
新中國成立後,衛生部聘林幾為衛生教材編審委員會法醫學科組主任,編審法醫學教材,並委託他繼續舉辦兩年制高級法醫檢驗人員培訓班,為新中國培養了第一批法醫檢驗人才。
林幾是我國現代法醫學的創始人。我國南宋時的宋慈(1186-1249)總結四任法官時的驗屍心得,編著了世界上最早較為完整的一部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隨著時代前進,但我國的法醫驗屍技能仍停留在屍表的檢查。林幾有鑒於此,立志振興祖國的法醫學,所以在留學德國時專攻法醫學,並悉心學習法醫檢驗技術。回國後,在醫學院創建了法醫學科和法醫研究所時,增設病理、物證、人證、化驗等研究室,添設所用的儀器設備,為培養法醫人才、接受檢案和法醫研究工作創造了較好的條件。他先後培訓法醫檢驗人員300餘人,他在上海法醫研究所任期內,曾招學制一年半的法醫研究生班,培養了20餘位高級人才。
新中國成立後,中大醫學院改為第五學醫大學,他受中央衛生部委託親自計畫舉辦的法醫學高級師資班共辦了兩期,培養20餘人。結業後,分別分配到北京醫學院,上海第一醫學院,中山醫學院,四川華西,湖南湘雅,以及西安、浙江、江蘇、山西等醫學院,成為新中國高等醫學院校的第一批法醫學師資。
林幾學識淵博不愧稱謂“百淵”。授課時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常結合授課內容講案例,極受學生歡迎。他為醫本科學生或者將從事司、檢、法工作的學生上法醫課時,編著出版了不同要求的法醫學教材。如《醫師用簡明法醫學》、《法官用法醫學講義》、《犯罪偵察學》、《犯罪心理學》等。
在教學中他很重視法醫檢案,凡受理各省、市法院送檢的案件,常親自檢驗鑑定。當檢查內臟時,指出陽性病變部位和取檢材時應注意之處。他總結了二十餘年來的法醫屍驗資料,作出死因分類統計。他堅持真理,檢案都以事實為根據,絕不弄虛作假。在編寫的法醫鑑定書寫有“本說明皆據學理事實,本鑑定皆公平允,真實不虛”的字樣,以示對做鑑定結論負責。

主要成就

他主要論文有“二十年來法醫學之進步”、“最近法醫學界鑑定法之進步”、“疑案鑑定實例”、“法醫學史”等40多篇,分別發表在《中華醫學雜誌》、《北平醫刊》、《法醫月刊》等雜誌上。
由於林幾一向以室所為家,事必躬親,因長年日夜操勞,致使消化道舊病加劇,住院手術。不幸搶救無效,於1951年11月20日逝世,終年僅5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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