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醯胺類

林可醯胺類

林可醯胺類藥物是1種由鏈黴菌產生的具有強效、窄譜的抑菌性抗菌藥物,主要包括林可黴素(lincomycin)和氯林可黴素,前者又名潔黴素,常用其鹽酸鹽;後者又稱克林黴素(clindamycin),是由林可黴素7-位上的羥基被氯取代後的半合成衍生物。克林黴素的體外抗菌活性優於林可黴素,臨床使用克林黴素明顯多於林可黴素。該類藥物對革蘭陽性菌及厭氧菌具良好抗菌活性,目前肺炎鏈球菌等細菌對其耐藥性高。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林可醯胺類
  • 是否處方藥:處方藥
  • 劑型:注射劑、膠囊、片劑等
  • 是否納入醫保:納入
主要品種,藥理學,適應證,不良反應,注意事項,製劑,

主要品種

1、林可黴素(lincomycin)
臨床上林可黴素已逐步被克林黴素所取代。
2、克林黴素(clindamycin)
Mason於1963年首先提出以林可黴素母核合成克林黴素的構想,僅隔3年,Magerlein等於
1966年合成了克林黴素。該產品於1968年由美國普強公司開發成功,以商品名為Dalacin在瑞士上市,並於1969年獲美國專利權。國內華北製藥業於1975年開發研製,隨後多家生產企業投入生產。2009年在美國暢銷的200種非專利藥品品種中,其中克林黴素排序第85位,市場份額為1.45億美元,預計2014年將下降至1.09億美元。近年來眾多家企業也加入到該品種的生產和銷售行列中。

藥理學

林可黴素抑制細菌的蛋白質合成,對大多數革蘭陽性菌和某些厭氧的革蘭陰性菌有抗菌作用。對革蘭陽性菌的抗菌作用類似紅黴素,敏感菌可包括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綠色鏈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白喉桿菌等。厭氧菌對對林可黴素敏感者包括擬桿菌屬、梭桿菌、丙酸桿菌、真桿菌、雙歧桿菌、消化鏈球菌、多數消化球菌、產氣莢膜桿菌、破傷風桿菌以及某些放線菌。對糞鏈球菌、某些梭狀芽孢桿菌、奴卡菌、酵母菌、真菌和病毒均不敏感。葡萄球菌對林可黴素科緩慢地產生耐藥性。對紅黴素耐藥的葡萄球菌對林可黴素常顯示交叉耐藥性。
克林黴素的抗菌譜與林可黴素相似,但克林黴素的抗菌活性比林可黴素強4-8倍。林可黴素口服吸收較差,生物利用度為20%-35%,且易受食物影響。TMAX為2-4h,t1/2為4-4.5h。腹瀉發生率高於克林黴素,為10%-15%,且具有吸收好、血藥濃度高、組織分布廣,不需做皮膚試驗等優點,得到醫護人員的青睞,在臨床上已逐步取代了林可黴素的位置。但在治療時只有當青黴素或頭孢菌素無效或在茵落成功分離,藥敏試驗確定後,克林黴素才可代替首選藥物。林可醯胺類藥物最大的特點是能滲透到人體的骨組織和膽汁中,使骨髓與血液中的藥物濃度基本相同,而膽汁中高於血液中的藥物濃度達3-5倍。因此,臨床上常將林可醯胺類藥物作為治療急、慢性骨髓炎和肝膿腫的首選藥物。

適應證

克林黴素及林可黴素適用於敏感厭氧菌及需氧菌(肺炎鏈球菌、A 組溶血性鏈球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等)所致的下列感染:①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膿胸及肺膿腫;②皮膚及軟組織感染;③婦產科感染如子宮內膜炎、非淋球菌性卵巢—輸卵管膿腫、盆腔炎、陰道側切術後感染;④腹腔感染如腹膜炎、腹腔膿腫,婦產科及腹腔感染需同時與抗需氧革蘭陰性菌藥物聯合套用;⑤靜脈製劑可用於上述感染中的較重症患者,也可用於血流感染及骨髓炎。

不良反應

林可黴素:
1.胃腸道反應: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嚴重者有腹絞痛、腹部壓痛、嚴重腹瀉(水樣或膿血樣),伴發熱、異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腸炎);腹瀉、腸炎和假膜性腸炎可發生在用藥初期,也可發生在停藥後數周。
2.血液系統:偶可發生白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低、中性粒細胞缺乏和血小板減少;再生障礙性貧血罕見。
3.過敏反應:可見皮疹、瘙癢等,偶見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和血清病反應等;罕有表皮脫落、大皰性皮炎、多形紅斑和S-J綜合徵的報導。
4.偶有套用本品引起黃疸的報導。
5.快速滴注本品時可能發生低血壓、心電圖變化甚至心跳、呼吸停止。
6.靜脈給藥可引起血栓性靜脈炎。
克林黴素:
全身性損害主要表現為過敏性休克、過敏樣反應、高熱、寒戰等,其中過敏性休克占嚴重病例的15%;呼吸系統損害主要表現為喉頭水腫、呼吸困難等;泌尿系統損害主要表現為血尿、急性腎功能損害等,占嚴重病例的15.9%;皮膚及其附屬檔案損害主要表現為皮疹、剝脫性皮炎等;其他損害包括抽搐、肝功能異常、噁心、嘔吐、暈厥、白細胞減少、溶血、腹痛、低血壓、過敏性紫癜、耳鳴、聽力下降等。

注意事項

1.禁用於對林可黴素或克林黴素過敏患者。
2.使用本類藥物時,應注意抗生素相關腹瀉和假膜性腸炎的發生,如有可疑應及時停藥。
3.本類藥物有神經肌肉阻滯作用,應避免與其他神經肌肉阻滯劑合用。
4.前列腺增生老年男性患者使用劑量較大時,偶可出現尿瀦留。
5.不推薦用於新生兒。
6.妊娠期患者確有指征時慎用。哺乳期患者用藥期間應暫停哺乳。
7.肝功能損害患者儘量避免使用該類藥物,確有套用指征時宜減量套用。
8.腎功能損害患者,林可黴素需減量;嚴重腎功能損害時,克林黴素也需調整劑量。
9.靜脈製劑應緩慢滴注,不可靜脈推注。

製劑

目前,國外克林黴素製劑方面的研究已進入分子水平,其主要劑型有:顆粒劑、口服溶液劑、輸液劑、凝膠劑、栓劑等多種劑型上市,第4代緩,控釋製劑研究,如遲釋植入劑。據報導有:噴霧劑、泡騰片、凝膠劑、霜劑等劑型,還一些新劑型和改進劑型也在投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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