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頓

林公頓,廣東平遠東石人。林震之侄,林商翼之子。是平遠中學為數不多的北京大學畢業生之一,歷任民國平遠教育局長、平遠縣長、始興縣長、平遠參議長,省參議員,平遠“解放”後出任平遠縣副縣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公頓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平遠縣東石鎮上涼庭村 
  • 出生日期:1899年
  • 逝世日期:1957年
  • 職業:曾任平遠縣副縣長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林公頓(1899~1957年),廣東平遠縣東石鎮上涼庭村人。父親林商翼,兩廣師範傳習所畢業後,在家鄉創辦“西學堂”,是平遠舊制學校的創始人之一。
林公頓幼年就讀於本鄉的義方學堂,民國6年(1917)畢業於平遠舊制中學。次年,考進北京大學數學系,後轉讀經濟系。他積極參加“五四”運動,一度被北洋軍閥逮捕。他受黃炎培、陶行知“教育救國”思想的影響,在學期間,兼任平民夜校業餘教員,至大學畢業。“五四”運動前後,他曾認真閱讀《新青年》、《新潮》、《晨報》副刊、《語絲》等進步報刊,以及《大眾哲學》、《通俗經濟學》、《社會進化論》等著作。
林公頓大學畢業後,回到家鄉平遠。不久,經人介紹出任平遠縣教育局長。時值國共合作,他加入國民黨,併兼任國民黨平遠縣黨部執委。民國15年(1926),他辭去教育局長職,到廣州投奔當時掌握廣東政權的李濟深,李委派他任平遠縣縣長。後來,李濟深被國民黨扣押湯山,林公頓也卸了平遠縣長職。接著,通過陳濟棠部黃延禎軍長的關係出任始興縣縣長。後轉至陳濟棠部當了兩年的中校咨議。不久(1934),再次出任平遠縣長。他在任職期間頗有政績,在紳士中主張“公理正義”、“循理守法”,在農民中宣傳“奉公守法”。他曾發布《禁菸、禁賭、禁釀和禁止高利貸》的文告。文告發布後,他執法嚴明,一個違反文告的高利貸者被抓去坐牢,還關押了一些吸鴉片煙的人。他曾在全縣160多個保中設立“義倉”,為貧民百姓備荒(倉谷由當地公嘗田租和富戶捐出)。在任職期間設立了平遠三等郵局,修築了關(關上)柘(大柘)公路和東鋪(新鋪)公路平遠段(即中村至壩頭公路);全縣設了四個苗圃場,面積80畝,育苗11萬多株。他整頓了縣內外國小校,使教育事業有新發展。
民國27年(1938)9月,林公頓突接省命令,免除平遠縣長“調省府任職”。他接令後,深感國民黨內部爾虞我詐,仕途險惡,從政思想消極下來。於是,決定不去省府赴任,毅然回家隱居。家居期間,他兼任鐵民中學(今東石中學)董事長。抗戰勝利以後,他先後掛了廣東省黨政訓練所主任、省黨務視察、第六區黨務監察專員、湘南煤礦局專員、省參議員等“官銜”,但實際上還是家居為多,只是領一份官薪而已。
隨著全國解放戰爭迅速發展。他離家到南京、上海、湖南、廣州等地,廣泛接觸各界故舊和進步人士,達2年之久。他看到國民黨大勢已去,共產黨領導的革命運動蓬勃發展。1949年春節前,他在廣州找到了李濟深,並由他介紹找到了民革華南負責人張文。在張文的鼓勵和支持下,他作出了回平遠做和平解放運動工作的決定。
林公頓回到家鄉,以自己的社會地位為掩護,與武工隊取得聯繫,並採取各種方式,做了多次和平解放平遠的勸說工作,說服了嚴若寰走和平民主道路。林公頓住在縣城期間,曾挺身冒險掩護和保釋多名被捕的中共地下黨工作人員。
1949年5月間,梅縣、五華、興寧、蕉嶺等縣相繼解放。5月21日,閩粵贛邊縱第一支隊二團、四團部隊從梅縣出發進軍東石,包圍了駐在東石建泉祠的國民黨平遠縣保全營第三連,連長馮冠雄因事先受林公頓的勸說和警察局長嚴若寰的暗示,已有起義準備,促使平遠縣城和平解放。由於林公頓對和平解放平遠作出了貢獻,被委任為平遠縣軍事管制委員會顧問。6月21日,平遠縣人民民主政府成立,中共興梅地委任命林公頓為副縣長。1950年3月,調任興梅行署民政科副科長。1957年3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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