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松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原由縣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的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的職能。
(二)增加的職能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起草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省安全生產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實施意見;研究提出全縣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研究擬定全縣安全生產監管政策;受委託組織起草本縣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求援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各類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貫徹和落實情況。
(二)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受縣政府委託牽頭負責對縣級有關部門(單位)及各鄉鎮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組織安全生產專項督查;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
(三)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監察職權。依法監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四)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負責全縣企業的傷亡事故的報告和統計分析;依法組織、協調企業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負責辦理事故結案,監督各鄉鎮和有關部門企業傷亡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和協調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實施監督檢查;指導有關安全生產行業協會的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依法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
(九)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負責管理縣安全生產專家組。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和企業註冊安全主任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務、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人事、財務、後勤、保衛等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的擬訂和實施;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縣安全生產專家組、註冊安全工程師、企業註冊安全主任管理工作,指導有關行業協會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負責對安全培訓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管理。
(二)綜合安全監督管理科(礦山安全監察科)。
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冶金、有色金屬、建材、菸草、電力、商貿、娛樂、礦山、採掘施工、地質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三同時”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等情況;指導、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礦山包括採掘施工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重大危險源監管;負責重大事故隱患整治的督查工作;參與並負責協調相關企業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相關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負責審查備案,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負責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負責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和國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實施監督檢查;依法監督檢查化工、醫藥、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三同時”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等情況;指導、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組織相關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重大危險源監管;負責重大事故隱患整治的督查工作;組織或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負責審查備案,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其他事項

(一)設立縣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為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全額事業編制6名。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據事故調查處理決定,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行政處罰,並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指導、協調、組織全縣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活動;協助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整改和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受理安全生產舉報並負責調查處理;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二)關於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問題。公安、交通、鐵路、水利、電力、建設、郵政、信息產業、旅遊、質監、環保、衛生等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或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發放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管理,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許可焰火晚會燃放,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四)關於工商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問題。縣經濟貿易局負責工商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工商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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