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陵區(渾南新區)衛生局

東陵區(渾南新區)衛生局在2012年3月按照區委、區政府機構改革的要求,與計生局、紅十字會合署辦公,形成新的衛生局(計生局、紅十字會)。

主要職責:
一、衛生局: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確定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協調本區衛生資源配置,制定並組織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和社區衛生服務規劃。2、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對相關醫療機構藥物使用情況進行監管。3、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查處食品安全事故。4、負責全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負責指導全民健康教育;組織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醫療服務、采供血等工作。5、負責區屬醫療機構、公共場所、二次供水、放射診療許可證的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區管醫療機構、醫護人員資質的核准、註冊、變更、監督管理和核發醫療衛生機構許可證工作。6、組織制定全區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技術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對婦幼衛生依法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審批醫療保健機構開展計畫生育和助產技術服務。7、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對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8、落實中醫藥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中醫醫療、護理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監督、管理和指導區管中醫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及臨床用藥,推廣中醫適宜技術。9、負責區管醫療機構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制定並實施醫學繼續教育規劃,組織衛生科研工作。10、負責區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管理工作。11.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二、人口和計畫生育局: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擬定我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律、政策、法規和具體辦法和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
2、制定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區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和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區人口抽樣調查和人口統計數據分析研究工作。
3、協調、督促有關部門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做好對鄉鎮街黨政領導、區直相關部門、鄉鎮街計生辦落實計畫生育目標制情況的考核與獎懲,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匯報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情況和存在的普遍問題,並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4、制定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
5、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依法管理。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規範和指導基層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查驗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執業許可證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項目,檢查指導鄉鎮街計畫生育服務所的工作;協同衛生等部門做好提高新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對病殘孩兒鑑定前的初審工作。
6、編報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的預、決算以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項事業經費的管理及使用;監督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7、負責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抓好鄉、村、中心戶三級網路和行政管理、技術服務、計生協會三支隊伍建設。
8、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全區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協調駐區千人以上企事業單位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9、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工作;負責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1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三、紅十字會: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依法開展紅十字會各項工作。2、依法組織社會募捐,開展備災救災工作。3、扶貧濟困,協助政府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4、宣傳普及紅十字會法及常識。5、普及民眾性初級衛生救護工作。6、推動無償獻血、捐獻造血幹細胞和遺體(器官)工作。7、開展紅十字青少年工作。8、完成市紅十字會、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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