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居民收養登記指南

東莞居民收養登記由市民政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主管部門:東莞市民政局
  • 辦理對象:面向個人
  • 承諾期限:60個工作日
  •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 聯繫電話:23660223
  • 受理部門:東莞市民政局
  • 法定期限:60個工作日
  • 辦事視窗:東莞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科收養辦公室
  • 辦事地址:東莞市莞城恆豐商業大廈1層
辦理依據,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收費標準,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關於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

辦理條件

1、年滿30周歲、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並且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可收養1名14周歲以下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棄嬰)。
2、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3、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及被收養人不滿14周歲的限制。

所需材料

1、收養人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複印件;
2、收養人所在單位或村委會證明,並經所在鎮(區)社會事務辦審查蓋章,證明其經濟、婚姻、生育狀況;
3、收養申請書;
4、《廣東省福利機構棄嬰接收審批表》(市社會福利中心處領取複印件);
5、單位主管部門或計生部門填寫的《收養計畫生育情況登記表》;
6、由市中醫院或市婦幼保健院、市人民醫院、太平人民醫院、石龍人民醫院等出具的《收養人醫學檢查證明》;
7、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合影免冠大一寸彩照2張(橫向),收養人夫妻單人一寸彩照各1張,被收養人大一寸免冠彩照均1張;
香港居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子女所需材料:
1、香港居民身份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
2、經國家主管機關委託的香港委託公證人證明的收養人的年齡、婚姻、有無子女、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
3、收養人申請書,送養人申請書;
4、送養人送養申請和村委會證明並經所在鎮(區)計生部門審查蓋章,證明其經濟、婚姻、有無違反計畫生育。
5、生父母為送養人的,並應當提交與當地計畫生育部門簽訂的不違反計畫生育部門規定的協定書;
6、公安機關出具的或者經過公證的與收養人有親屬關係的證明;
7、由市中醫院或市婦幼保健院、市人民醫院、太平人民醫院、石龍人民醫院等出具的《收養人醫學檢查證明》;
8、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合影免冠大一寸彩照2張(橫向),收養人夫妻單人一寸彩照各1張,被收養人大一寸免冠彩照均1張。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子女所需材料:
1、收養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複印件;
2、收養人所在單位或村委會證明,並經所在鎮(區)社會事務辦審查蓋章,證明其經濟、婚姻、生育狀況;
3、收養人申請書;
4、送養人送養申請和村委會證明並經所在鎮(區)計生部門審查蓋章,證明其經濟、婚姻、有無違反計畫生育。
5、生父母為送養人的,並應當提交與當地計畫生育部門簽訂的不違反計畫生育部門規定的協定;
6、公安機關出具的或者經過公證的與收養人有親屬關係的證明;
7、單位主管部門或計生部門填寫的《收養計畫生育情況登記表》;
8、由市婦幼保健院或市中醫院、市人民醫院、太平人民醫院、石龍人民醫院等出具的《收養人醫學檢查證明》;
9、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合影免冠大一寸彩照2張(橫向),收養人夫妻單人一寸彩照各1張,被收養人大一寸免冠彩照均1張。

辦理流程

申請人所需材料齊備後,可直接到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科申請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承辦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進行審查,30天內審批公告(公告查找親生父母60日不計算在登記辦理期限內)。對符合《收養法》規定的予以辦理收養登記手續,並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對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對當事人說明理由。

收費標準

1、收養證工本費:10元;
2、收養申請手續費:20元;
3、收養登記調查費:220元;
4、公告費(按實際標準收費);
5、解除收養登記費:100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