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港經濟開發區市政工程管理處

(一)業務範圍
負責編制開發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開發區市政工程、公用設施、園林綠化的建設、使用與維護,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及環境衛生設施建設、使用與維護。負責編制開發區城市維護專項經費的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人員編制
東營港經濟開發區市政工程管理處核定編制8人,正科級;人員結構為管理人員2人、專業技術人員6人,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1名;經費由開發區財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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