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性侵案

東平性侵案

2014年7月3日,新京報接到舉報稱,山東省東平縣斑鳩店鎮中學一名初二女生被迫與三名吸毒男子發生性關係。

記者調查發現,在當地,上述社會青年誘騙國中女生已是公開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還有3名女生稱曾被迫與這些男子發生性關係。當地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承認發生性關係的女生,“從11歲到15歲的都有。

據調查,這幾名男子長期將車輛停在學校門口,通過QQ等聊天工具加女生為好友,通過送手機等方式騙取女生好感後發生性關係。

當地警方表示,嫌疑人供述稱曾與多名女生發生過性關係,但都是彼此自願,目前已將其中一名嫌疑人以放火罪的名義“控制起來”。此外,部分女生受侵害後並無保留相關證據,在辦案上增加難度。

基本介紹

性侵新聞,公開秘密,案件質疑,事件餘音,

性侵新聞

據央視新聞微博報導,今天有媒體報導,山東東平縣斑鳩店鎮多名女生稱遭地痞性侵,涉事女生從11歲到15歲都有。地痞誘騙國中女生在當地已是公開的秘密。警方僅以放火罪控制一人。有警察表示:人家通過市里打招呼,我們也沒法。公安部今早回應:已部署核查!
另據央廣網報導,記者從山東東平宣傳部獲悉警方對於女生遭性侵事件的警方調查報告。調查結論稱(一)現有證據證實黃德峰、黃德武、盧道剛、鄭龍才與焦某某發生性關係時候沒有強迫行為,且焦某當時已經滿14周歲,故黃某等4人不構成強姦罪。 (二)盧某剛有強姦解某的故意和行為(未遂),已涉嫌強姦罪。
山東東平多名女生遭地痞性侵
近日,新京報接到舉報稱,山東省東平縣斑鳩店鎮中學一名初二女生被迫與三名吸毒男子發生性關係。
記者調查發現,在當地,上述社會青年誘騙國中女生已是公開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還有3名女生稱曾被迫與這些男子發生性關係。當地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承認發生性關係的女生,“從11歲到15歲的都有。”
據調查,這幾名男子長期將車輛停在學校門口,通過網上聊天工具加女生為好友,通過送手機等方式騙取女生好感後發生性關係。
當地警方表示,嫌疑人供述稱曾與多名女生發生過性關係,但都是彼此自願,目前已將其中一名嫌疑人以放火罪的名義“控制起來”。此外,部分女生受侵害後並無保留相關證據,在辦案上增加難度。
女生稱被三男子性侵
7月3日,新京報記者見到舉報材料中的國中女生晴晴。案發時間是去年12月23日,當時她剛過14周歲生日5天,上初二。
事發賓館事發賓館
晴晴回憶稱,當日第一節晚自習課後,她的好友,13歲的小婷一個人溜出學校,被學校門口不遠處白色寶馬車上的人喊上了車。跟在後面的晴晴上前喊小婷下車,卻被一個男子推上了車,隨後車門落鎖。
晴晴說推她上車的人叫王強(真名黃鵬),經常開一輛紅色車停在校門口招呼女生,在學生中小有名氣。
隨後,這輛車開進了東平縣銀山鎮銀悅賓館院內,賓館又下來三個人。家屬稱,當地警方後來證實五人分別是黃鵬、盧道剛、黃德伍、鄭容材和小龐(未參與性侵)。
5人吸毒後,盧道剛和40多歲的鄭容材拉著小婷去了另一個房間,黃鵬和晴晴留在吸毒的房間。
晴晴說,隨後黃鵬強姦了她。晚上12點左右,黃德伍進入房間,晴晴奪門而出,但賓館院子的鐵門反鎖,晴晴未能逃出。被拖回房間後,黃德伍和盧道剛又分彆強奸了晴晴。當晚自始至終,晴晴一直哭泣,並曾抓撓和腳踢對方,但“直接就被按住了”。
昨日,新京報記者來到事發賓館,客房一名服務員表示,她當晚沒值班並不知道此事,但是“地痞侵犯國中生鎮上都知道。”
“出名”的地痞
第二天,12月24日中午,盧道剛開車將兩個女孩送回學校附近。但兩個女孩擔心父母知道後責罵,於是一起離家出走到了濟南。隨後被網友騙去菏澤。
24日早晨,晴晴和小婷的班主任曹輝已經發現兩人不見了。曹輝隨即通知了兩人家長。兩家人向警方報了失蹤案,連續一周尋遍了鎮、縣城和臨近幾個縣的網咖、遊戲廳,都沒有找到人。
晴晴的母親李曉風說,鎮上很快有傳言說,兩個女孩被黃鵬等“禍害”了。
“那幾個地痞混混,專門敗壞小妮兒,鎮上很出名。”鎮上一家超市的老闆說。
26日,斑鳩店鎮派出所一名負責人告訴李家,黃鵬等人已經到案,對其尿檢後以吸毒的名義對其拘留15天。
2014年元旦期間,晴晴和小婷被家人在梁山縣找到。
事發後,兩個孩子還沒找到時,黃鵬的舅舅就到李家“說事”,承認黃鵬等曾與晴晴發生性關係,並表示只要李家不上告,黃鵬等四戶人家願意出40萬到60萬。
7月5日,黃鵬的舅舅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他的確曾幫忙說情。

公開秘密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斑鳩店鎮,社會青年從鎮中學誘騙國中女生,已是多年公開的秘密。
斑鳩店鎮中學是國中,有學生近千人,寄宿生較多。提起學生被性侵一事,學校附近商店一店員說,“七八年來就這樣,校門口隔三岔五就停著好車,傍晚就有小姑娘上車走了。”
事發學校事發學校
晴晴的多名同學證實,最近一兩年經常停在校門口的有黃鵬的紅色本田車、一輛白色寶馬和一輛灰色的車。
一名今年13歲的女生苗苗得知晴晴的遭遇後,告訴晴晴自己也曾被黃鵬性侵,“我恨他(黃鵬)”。
7月3日,苗苗告訴新京報記者,2012年8月,她11歲,剛上初一,黃鵬通過“附近的人”功能和她成為網友。“黃鵬有個群,專門加女生。”黃鵬開車帶苗苗出去玩了兩次,第三次黃鵬在車裡“強姦”了她。事後苗苗因為害怕沒告訴任何人。
黃鵬等人誘騙女生,甚至連其家人都心知肚明。當地人路興海曾替鄭容材到康家“說事”,路表示:“他們幾個人打小就不是好東西,作孽啊,強姦了倆小姑娘。”
此外,還有兩名女生向李家人描述了自己被黃鵬侵犯的過程,兩人稱也是通過網路與黃鵬等人結識,被送過手機和一百塊錢,隨後被迫與之發生性關係。
上述案件發生後,家長們均未報案。李家人稱,他們報案後警方沒有給他們受案回執單,也沒有給他們立案通知書和不予立案通知書,目前他們也不知道案件進展情況。

案件質疑

質疑1警方是否已立案?
1月4日下午,李家人到東平縣刑警大隊報強姦案。但至今警方沒有給他們受案回執單,也沒有給他們立案通知書或不予立案通知書。他們懷疑警方未予立案。新京報記者向東平縣公安局一名負責人求證,未獲回應。
李家人還提到了報案時的幾個疑點。1月4日晚晴晴的舅舅陪同做筆錄,他說警方偽造晴晴的說法。“晴晴原話是‘他扒我衣服’,我卻看到警察在電腦上打‘晴晴把外套脫了,又坐在床邊幫黃鵬脫衣服。’”
晴晴的舅舅要求中止筆錄,並告訴了在門外等候的親戚。晴晴的二姨打電話想找電視台曝光,胸口被打了一拳,李曉風則被另一警察按倒在地。
對於此事,刑警隊一名副隊長表示,刑警隊辦案區借用的是公安局的地方,打人者並非刑警隊的。
一周后,李家人再次帶晴晴報案做筆錄。1月底,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顯示,“處女膜破裂”。
李家人提供的一份錄音顯示,6月24日,刑警隊一警察稱,“人家通過市里給縣裡打了招呼,縣裡給局裡打了招呼,我們也沒辦法。”對於這一說法,新京報記者向東平縣公安局一名負責人求證,未獲回應。
7月4日,斑鳩店鎮派出所所長張利智當著新京報記者的面告訴李家人,警方已將犯罪嫌疑人黃德伍以放火罪控制起來慢慢審。“這種案子調查取證太難。”“我們也很為難。” 但張利智始終未明確告訴李家警方是否立案。
斑鳩店派出所另一名工作人員當著新京報記者的面向李家人證實,經過訊問,黃鵬等人承認與多名女生發生過性關係。“從11歲到15歲的都有。”但此前警方曾告訴李家人,黃鵬等稱發生關係均是自願。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律表示,刑法規定,對於14周歲以上女性發生的強姦案,調查取證有難度,除了口供外,還需要體液、衣物液體、身體傷痕等物證佐證,而與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無論是否違背其意願都算作強姦,“但需要受害人報案。”
質疑2學校管理鬆懈?
晴晴與小婷的家長認為學校鬆懈的管理也是導致悲劇的原因之一。“住宿生不讓出校門,就不會出這種事。”小婷的父親說。
7月5日,兩個女生的班主任曹輝否認了學校管理鬆懈,他說,每天晚上9點20分左右,他都會對宿舍進行查房,避免學生出校門。
事發後,當地教育部門也要求學校嚴格管理。曹輝表示,學校已經嚴禁學生出校門,也不允許他們用手機。
但多名學生表示,此案發生前他們可以隨便出校門,就算夜不歸宿,老師第二天才會過問。全班幾乎人人有手機。
關於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曹輝說,“我們農村,也不好意思上性教育課。”
而對於車門口經常停有社會車輛一事,曹輝表示從沒聽說過。
質疑3家長沉默縱容?
李曉風稱,事發後頭幾天,小婷的父母曾經打算與李家人一起報案,但一個月後,他們就帶著小婷舉家搬到另一個縣城打工,切斷了與李家的聯繫。
7月5日,小婷的父親在電話里告訴新京報記者,為了孩子的未來,“這事就忘了”。
為了找到足夠的證據,李家開始尋找更多的受害女生。有另外兩名初二女生向李家人描述了自己被黃鵬侵犯的過程。
李家人隨即找到這兩女生的家長,希望聯合起來一起報案,但卻遭到對方的痛斥。其中一名家長說,“俺家小孩是跟他們過了兩夜,但是什麼都沒發生。”
“現在全鎮人都知道晴晴被玷污了,另外兩家也恨我們將他們捅出去,以後孩子們都不好找婆家了。”李曉風說。
直到目前,苗苗仍未告訴其家長她被黃鵬等人性侵的事情。
據了解,事發的五名女生中,晴晴2012年由外地轉入斑鳩店鎮中學,其父親常年在濱州打工,另外四名女生都來自單親家庭和留守兒童。
如今,晴晴也已輟學在家半年。李曉風陷入焦慮:“晴晴的事情傳出去了,但壞人還沒抓住,我們當初是不是應該私了?”

事件餘音

7月15日,東平縣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外,小焦母親的親屬正在焦急守候。前一天,小焦母親喝農藥自殺,曾被下病危通知書。
在經歷長達半年多的等待,其中包括報案未果、上訪、媒體曝光、初步調查結論被質疑等波折後,7月13日,在舅舅康某的陪同下,山東東平女生小焦配合相關部門重新做了詳盡的筆錄,這意味著對此案的重新調查確已正式啟動。
此事最先曝出是今年2月發布在天涯論壇的網帖,稱東平斑鳩店鎮一中有多名國中女生被吸毒人員強姦、輪姦,並提出報案過程中存在政府部門推諉責任、警方偽造口供、主犯逍遙法外等現象。
該案因涉及未成年人,且性質惡劣,一經媒體披露,迅速成為輿論焦點。
山東省政法機關7月14日晚通報稱,截至目前,特偵組工作中發現了新的線索,獲取了新的證據。7月14日,公安機關以劉某、黃某峰涉嫌強姦罪,對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在繼續等待案件徹查之時,我們需要一再追問的是:悲劇何以釀成?受害人的正當法律權益為何遲遲沒有得到保障?
官方:尚未發現“打招呼”等干擾辦案現象
連日來,山東東平國中女生疑遭4名吸毒人員性侵事件在網路上持續發酵。此案經媒體曝光後,存在的諸多疑點被相繼披露,從而引發網友熱議。
其一,是否存在“打招呼”現象?焦某家人稱掌握有一份錄音,刑警隊一警察稱“人家通過市里給縣裡打了招呼,縣裡給局裡打了招呼,我們也沒辦法”。
其二,是否存在警方修改筆錄情況?據焦某的舅舅康某向媒體反映,2014年1月8日,連他在內的3位家屬陪焦某第一次去東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錄口供時,警方並未如實記錄焦某的話。“有一個地方孩子原話是‘扒我衣服’,我卻看到記錄員在電腦上打字的筆錄是孩子把外套脫了,還幫黃某峰脫衣服。”
據康某向媒體介紹,第一次筆錄不歡而散。1月21日第二次做筆錄時,康某想看已做好的筆錄,一名警員表示“領導特別交代了,不讓你看。”這名親屬就在監護一欄簽字,證明“只是在場”。
其三,該案是否已立案?焦某家人稱,從1月4日到東平縣刑警大隊報強姦案至今,警方沒有給他們受案回執單,也沒有給他們立案通知書或不予立案通知書。
小焦代理律師王萬瓊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目前案件已交由肥城市公安局重新調查。7月14日上午,王萬瓊曾接觸泰安警方諮詢是否立案一事,對方稱沒有正式立案,她接著問“是否可以理解為目前是立案前的初查階段”,對方表示認可。
針對以上疑點,泰安市於7月11日再次成立以市政法委書記為組長,市紀委、市檢察院參加的督導組,對案件辦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泰安市表示,一旦發現案件辦理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將嚴格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最新訊息是,又有兩嫌疑人涉強姦罪被刑事拘留。
而在一周前,7月8日,泰安警方公布的案件調查結論中,受害人控告的參與輪姦的4名吸毒人員中僅有一人涉嫌強姦罪被捕。“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黃某峰等人與焦某某發生性關係時存在強迫行為,且焦某某當時已滿14周歲,根據目前證據材料情況,不能認定黃某峰等人的行為構成強姦罪”。
而此份通報不僅被受害人家屬認為“不符合事實”,同時引起眾多網友情緒反彈。
經東平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證實,7月7日東平縣成立的包括檢察機關在內的聯合調查組目前仍在正常工作,市縣兩級督查、調查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山東省政法機關的上述通報稱,經泰安市紀委、市檢察院聯合調查組調查,目前未發現在辦案過程中有“打招呼”等干擾辦案的情況。
家屬:“一定要給孩子討個公道”
7月14日上午,中國青年報記者按之前約定聯繫小焦舅舅康某時,電話里康某焦急地聲稱:“孩子媽媽狀況不太好,我需要陪著她,採訪得推遲。”中午便傳來小焦母親喝農藥自殺,被送往斑鳩店鎮衛生院搶救的訊息。
小焦的一位親屬向記者坦言,全家人目前承受的各種壓力極大。
據王萬瓊了解,14日下午小焦母親病情加重,被送往東平縣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隨後被下了病危通知書。
記者從康某處證實,14日晚,小焦母親在重症監護室被搶救了整整一夜。今天上午九點半左右,專家結束會診後告訴記者,目前小焦母親病情已得到控制,“但至於接下來怎么樣不好說”。
據王萬瓊回憶,受害人家屬反覆對她講:“一定要為孩子討個公道!”
“我認為孩子受到性侵犯是可以確認的。當然,鑒於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因為性犯罪相對來說比較隱蔽,加上沒有及時報案,客觀來講,公安部門在取證上確實存在一定難度,但本案有特殊地方,參與人不是一個人,當時案發現場還有其她未成年女孩子。”王萬瓊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說。
7月14日,王萬瓊作為代理律師和泰安警方見面,她回憶,泰安警方坦承自身前期工作存在瑕疵。“我認為,公安前期工作中確實存在涉嫌失職的問題,甚至不排除有瀆職的可能。”王萬瓊說。
王萬瓊介紹,接下來,將對是否立案密切關注,對受害人家屬和受害人本人被損害的權益,提起相關訴訟,此外,還將對警方瀆職行為進行相應法律責任的追究。
鑒於目前一些受害人及家屬保持沉默的現狀,王萬瓊律師呼籲更多的受害人勇敢站出來,如果需要,她願為她們提供法律援助。
校方:“我們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這是一場悲劇。”這是小焦所在的斑鳩店鎮中學校長劉美福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時說的第一句話。
在劉美福看來,悲劇不僅針對小焦個人遭遇而言,該事件對在校學生同樣造成了心理陰影,“他們會擔心、焦慮”。
據劉美福介紹,這所位於東平縣最西北部的鄉鎮中學,擁有學生近1700人,來自周邊40個村。其中80%的學生父母有一人在外打工,20%~40%的學生的父母均在外打工。
“在這么多學生中,我們一直在對小焦給予最多關注。”劉美福將原因歸結為處於青春期的小焦的一些叛逆行為。
劉美福講述,出事前一周的周五下午,小焦參與了一起打架事件,校方只是向鎮派出所報了案。至於報案原因,劉美福稱,希望能藉此嚇唬一下”。
三天后的周一晚上,小焦一夜未歸,而這個晚上正是事發之日。
“現在回想起來,學校報案可能是小焦出走的導火索,我也一直在反思,我們不夠冷靜,如果有機會重新選擇的話,當時不會推到派出所處理。”劉美福說。
劉美福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展示了事發當晚,小焦臨近晚自習結束時給老師寫的假條,上面寫著:“我有事,因此請假,請老師批准。”
劉美福稱,此前,小焦有兩次晚自習請假經歷,都按時出現在第二天早自習上,所以,學校對這次請假也未在意,“以為家裡確實有事”。直到第二天早上沒有如常看到孩子,這才與孩子母親聯繫。
7月14日上午,中國青年報記者專程探訪該校。該校位置較偏,需穿行一片莊稼地才能到達公路。記者提出,小焦被準假後晚上出校門後是否安全,劉美福表示:“以為她媽媽會來接。”
針對小焦家人講述的學校可以隨意出入、管理鬆散的問題,劉美福回應稱“並不存在”。
劉美福介紹,學校不僅有住校生,而且有300多名走讀生。每天午飯有半個多小時時間,晚自習結束後有十幾分鐘時間,學生可以出校門在門口小吃店就餐。
而外出是否會致學生不歸?劉美福予以否認,稱學校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準銷假制度,每晚由政教處、班主任和學生會聯合檢查人數和就寢紀律。三層宿舍樓里,女生住二三層,男生住一層,晚上分別上鎖。
劉美福告訴記者,去年9~10月,學校曾專門打擊過一批在校外騎機車亂逛、問學生要錢、毆打學生的社會青年。
因康某婉拒採訪,本報記者無法了解到家長一方對校方評價的反應。
而在王萬瓊看來,“現在很多人用道德評價來代替法律審判,不能認為孩子有一些青春期的叛逆行為,就說她是咎由自取,這是非常不理性的”。
“我們也有需要反思的地方。”劉美福坦言,學校對這些正值青春期的孩子的性教育“幾乎為零”,學校僅有一名老師持有心理輔導資格證,在幫扶小焦的過程中,這位老師僅以聊天的形式對小焦做過一次心理輔導。
“出事的根源在於孩子們讀書少,缺乏正常愛好,經不起外邊誘惑。”劉美福說,他目前還擔心會不會有更多孩子由此對學校產生不信任感,暑假後不再回來而選擇外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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