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寧縣商務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貫徹有關法規的實施措施;負責全縣外經貿業務工作的統計及其信息發布,為全縣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寧縣商務
  • 地點:東寧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類型: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擬定和執行全縣外經貿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我縣進出口情況,提出結構調整等巨觀調控目標;研究和推廣電子商務等各種新的對外貿易方式;負責進出口配額、招標計畫的編報申領,下達和組織實施;依法負責對外反傾銷、反補貼以及保障措施的有關事務,指導協調外國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應訴。
(三)負責發展我縣與俄羅斯相關城市和部門的經貿關係;對全縣外經貿企業實行行業管理;協調聯繫我縣駐外和境外駐我縣官方和企業商務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和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中俄邊境經濟合作區、互市貿易區及對俄出口加工園區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機電產品進出品工作。
(四)擬定和執行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和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的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研究擬定全縣相應的措施辦法,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商品流通、物資流通和餐飲服務業的有關法規、規章,實施細則和市場準則;負責並擬定我縣相應的管理辦法;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成品油等主要生活用品流通和拍賣、典當等主要行業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縣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工作;管理全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和國際招標,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負責外派勞務人員許可證年度初審;代表縣政府參加與外國政府及有關組織的經濟貿易談判和簽約,開展經濟技術合作交流;負責掌握國際經貿條約和協定的實施情況;負責掌握國際經貿條約和協定的實施情況;管理多、雙邊對我縣無償援助及贈款;管理全縣駐境外經貿代表機構。
(八)負責審核、申報全縣各類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經營權,並對縣內企業境外投資(金融企業除外)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縣外貿進出口業務的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推廣各種新的貿易形式;負責全縣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和監督我縣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的審核、申報工作;擬定和執行赴境外舉辦上述活動的管理辦法。
(十)巨觀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定和執行外商投資的管理辦法,參與制定外商投資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審核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年審和變更事項;審核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依法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履行契約、章程的情況;負責審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海外分支機構工作;負責關係工商、財政、稅務、金融、海關等部門,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問題。負責組織、指導、檢查全縣利用外資工作;搞好重點外資項目的招商引資和跟蹤促進;協調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十一)負責審核申報全縣外經貿發展資金項目的選定和風險金管理;負責全縣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和生產企業出口商品退稅及貼息;協同有關部門對全縣外經貿各類活動進行巨觀管理。
(十二)負責指導貿促會和各類對外經貿協會、學會工作。
(十三)負責縣內部分外經貿企業和縣旅遊局黨務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黨 委 辦
負責人:潘曉麗
行 政 辦
負責人:辛 軍
外 貿 辦
負責人:柴方華
內 貿 辦
負責人:鄭慧榮
機 電 辦
負責人:張 娟
計 財 辦
負責人:焦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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