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

杭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

杭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是由在杭青年企業家自願結成的聯合性、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浙江省青年企業家協會和杭州市青年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是共青團聯繫青年企業家的橋樑和紐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
  • 外文名:HANG ZHOU YOUNG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
  • 創建時間:1995年4月3日
  • 現有會員:316名
  • 是否獨立法人:是
發展歷程,業務範圍,特色活動,組織結構,協會會員,協會章程,

發展歷程

杭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中文縮寫:杭青企協,英文譯名:HANG ZHOU YOUNG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HZYEA)成立於1995年4月,2018年1月召開第八次理事會員大會,共經歷八屆、6任會長。本屆青企協共有個人會員313人,團體會員3個(蕭山青商會、餘杭青商會、富陽青商會)。

業務範圍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1、開展培訓、研討、交流等活動,幫助青年企業家提高綜合素質;發掘、表彰、推薦、宣傳優秀青年企業家典型,促進青年企業家隊伍成長;
2、暢通青年企業家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校、金融機構的聯繫,為青年企業家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術、資金等服務;
組織青年企業家與海內外青年企業家、企業進行合作交流;
3、反映青年企業家的意願,維護青年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4、舉辦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活躍青年企業家業餘生活;
5、舉辦經濟洽談、商務考察,促進青年企業家開展經濟協作,為杭州的經濟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6、指導區、縣(市)和行業青年企業家協會開展工作。

特色活動

青年科學家與青年企業家共話數字經濟未來青創營
立足杭州,以北京大學創業訓練營為基礎,開設北京大學創業訓練營杭州數字經濟特訓營:結合杭州市與北京大學各項資源,以及區域優勢特色產業,立足杭州、面向長三角區域、輻射全國優秀數字產業創新創業人才;依託北京大學產學研及雙創資源,完善杭州產業雙創服務體系;杭州青年企業家學員與北大青年科學家學員深入交流,共話數字經濟未來。
杭州市文創企業家孵化工程創業班
採取集中授課形式,課程主要包括巨觀視角、對策思路、品牌實踐、文化傳承、商業模式設計五大課程體系,並著重強化案例分析、團隊建設、課程預熱、課堂討論、創意開發等互動教學環節。同時,還將安排項目對接、評估、論壇、展會等對接服務
杭州獨角獸青年領袖高峰論壇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支持浙商創業創新戰略,匯聚杭商智慧、共贏產業未來,當好新時代乾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的排頭兵。團市委青創部邀請青年獨角獸和準獨角獸企業家分享成長經歷和行業經驗。
“青春無邊·數字無界”—杭州市青年企業家論壇
圍繞經濟發展形勢和數字經濟主題,論壇邀請獨立經濟學家馬光遠和華為5G無線解決方案高級專家李春林作了主旨演講,從專業視角對未來經濟及產業的發展進行了客觀分析,青年企業家們也對中國經濟形勢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從而明晰下一步的發展思路。
青企私董會
為助力企業升級,青企協積極開展不同主題的私董會,眾多優秀會員進行頭腦風暴,群策群力,為解決企業發展過程中的各種難題貢獻良策。

組織結構

杭州市青企協工作主要由團市委青創部負責。
協會架構:團市委書記、分管副書記、上一屆會長為名譽會長,會長班子19人,常務理事64人。

協會會員

在發展會員過程中,我們注重吸引在行業中具有代表性和成長性的年輕企業家加入(如:福布斯3030榜單、國千省千人才、521人才等,都會做重點邀請)。
協會男性會員254人、女性會員59人(占18.8%)。會員平均年齡為34.81歲。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占比77.9%,其中,碩士占30%,博士占3.8%。會員中有上市公司(含新三板或下屬公司上市)27家,“國千”人才4名、“省千”人才6人、市“521”人才4人、福布斯“30位30歲以下創業者榜單”上榜者8名。獨角獸企業領袖5名,準獨角獸企業領袖12名。會員分布最集中的行業分別是:批發和零售業、製造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
會員入會程式
1、填寫並提交入會登記表;
2、經協會秘書處初審;
3、擬請經信委、發改委、公安局、國稅局、財政(地稅)局、市場監管局(工商局)、國安局、計生委等相關部門審核申請人情況,無異議後,方可列為候選人名單,並進行公示;
4、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5、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杭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中文縮寫:杭青企協,英文譯名:HANG ZHOU YOUNG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HZYEA。
第二條本會性質:是由在杭青年企業家自願結成的聯合性、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浙江省青年企業家協會和杭州市青年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是共青團聯繫青年企業家的橋樑和紐帶。
第三條本協會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著眼經濟建設大局,為青年企業家學習成長和事業發展服務,引導青年企業家為改革開放現代化建設多做貢獻,促進杭州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第四條本協會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有關規定建立黨的組織,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民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
本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杭州市委員會,登記管理機關是杭州市民政局,黨建領導機關是中國共產黨杭州市委員會。本會接受登記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住所設在浙江省杭州市江乾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C座1702室。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1、開展培訓、研討、交流等活動,幫助青年企業家提高綜合素質;發掘、表彰、推薦、宣傳優秀青年企業家典型,促進青年企業家隊伍成長;
2、暢通青年企業家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校、金融機構的聯繫,為青年企業家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術、資金等服務;
3、組織青年企業家與海內外青年企業家、企業進行合作交流;
4、反映青年企業家的意願,維護青年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5、舉辦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活躍青年企業家業餘生活;
6、舉辦經濟洽談、商務考察,促進青年企業家開展經濟協作,為杭州的經濟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7、指導區、縣(市)和行業青年企業家協會開展工作。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協會會員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個人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協會章程;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3、工作上有突出成績,在企業界具有一定影響力;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擔任常務理事以上的可酌情放寬)。
第九條會員入會程式是
1、填寫並提交入會登記表;
2、經協會秘書處初審;
3、擬請經信委、發改委、公安局、國稅局、財政(地稅)局、市場監管局(工商局)、國安局、計生委等相關部門審核申請人情況,無異議後,方可列為候選人名單,並進行公示;
4、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5、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受以下權利
1、享有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2、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3、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向協會繳納會費;
5、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告知協會,凡不履行會員義務者,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可取消會員資格,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大會。其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3、審議和批准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討論並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重大問題;
5、聘請顧問、名譽會長、榮譽理事;
6、決定終止事宜;
7、大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領導協會工作。
第十五條理事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會員1/2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理事大會每屆任期為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主管單位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常務理事會是理事大會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理事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理事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理事大會
4、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向理事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確定輪值會長;
8、決定副秘書長和各小組組長的聘任;
9、制定協會管理制度;
10、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召開常務理事會,需提交常務理事會決定的相關事宜可提交理事大會審議。
11、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常務理事會須2/3以上的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的,經會長、輪值會長同意可提前或延遲。
第二十一條常務理事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常務理事會與理事大會任期相同,與理事大會同時換屆。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換屆,應當在理事大會召開前由理事會提名,成立由常務理事代表、黨組織代表和理事代表組成的換屆工作領導小組;
常務理事會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常務理事、監事會、本會黨組織或黨建聯絡員向黨建領導機關申請,由黨建領導機關組織成立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換屆選舉工作;
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擬定換屆方案,應在理事大會召開前2個月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
第二十三條輪值會長制度
1、輪值會長在本屆協會副會長和常務理事中產生,每年由會長提名若干名人選,經會長辦公會議審議確認;
2、輪值會長在會長班子集體領導下開展工作,輪值時間一般為三個月;
3、輪值會長職權是:負責協會日常事務,指導秘書處工作,召集常務理事會議,組織開展協會有關活動。
第二十四條實行會長辦公會議制度,一般每年舉行兩次會議,討論決定協會重大事務和人事變動。
第二十會長辦公會議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45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需經常務理事會議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主管單位批准同意後方可延長任期。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社團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會長擔任。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並在章程中寫明。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會長辦公會議和常務理事會議;
2、檢查理事大會、常務理事會訣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設立秘書處,實行秘書長負責制;秘書長在會長和輪值會長領導下主持處理日常事務。秘書處主要職責是:
1、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決定;
4、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執行常務理事會的訣議;
6、與會員進行聯繫,為會員提供具體的服務;
7、依照協會章程規定發展會員;
8、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經費來源主要有:
1、會員繳納的會費、捐贈;
2、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贊助和個人捐款;
3、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利息;
5、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通過第三十一條各款取得的經費,由理事大會授權秘書處,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小組活動每年可向秘書處申請一萬元以下的活動經費。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理事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采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的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理事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理事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理事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黨組織建設
第四十八條 本協會按照黨章規定,經上級黨組織批准設立黨組織。如暫不能單獨、聯合建立黨組織的,支持上級黨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等方式,在杭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開展黨的工作。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黨組織負責人,一般由杭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秘書長以上負責人中的中共正式黨員擔任,人選報黨建領導機關審核、審批。
第五十條 探索建立開放式黨組織和黨小組,對黨員有3名以上,但能接轉組織關係的黨員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黨組織。
第五十一條 本協會換屆選舉時,應先徵求本協會黨組織意見;本協會變更、撤併或註銷,黨組織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並做好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等相關工作。
第五十二條 本協會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和經費支持,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管理費用列支,支持黨組織建設活動陣地。
第五十三條本協會支持領導班子與黨組織領導班子“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黨組織負責人參加或列席管理層有關會議、黨組織開展有關活動邀請非黨員的杭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負責人參加。
第五十四條 本協會支持黨組織對社會組織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章程經2018年1月12日杭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理事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常務理事會。
第五十七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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