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簡稱中青企協)是全國性的青年企業家民眾組織,是共青團聯繫青年企業家的橋樑和紐帶,是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和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的團體會員,主管部門是共青團中央。目前,擁有團體會員55個,各級個人會員5萬多人。

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業務主管單位是共青團中央,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民政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
  • 外文名:Chinese Young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
  • 簡稱:中青企協
  • 性質:非營利社會團體
  • 主管單位:共青團中央
主要職責,建設宗旨,理事成員,組織章程,

主要職責

協會的主要職責是:交流溝通、促進發展、維護權益。主要開展的工作有:開展區域性、行業性或特色性經貿考察活動,組織青年企業家積極參與區域經濟建設,拓寬青年企業家與地方政府在項目、資金和技術等方面對接的渠道,幫助青年企業家最佳化資源配置,實現自身事業新發展;服務社會進步發展,引導青年企業家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動員青年企業家建設和諧企業,積極參與就業創業、環境保護、扶貧濟困等社會公益活動和抗災救災等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做貢獻;促進青年企業家學習成才,通過組織青年企業家發展論壇、管理培訓、主題交流、參觀考察和對話世界知名企業等活動,促進會員素質不斷提高;積極開展國際研討和交流活動,拓展青年企業家參與國際交流的渠道,引導青年企業家樹立全球思維和國際眼光。

建設宗旨

自1985年成立以來,中青企協在共青團組織的指導下,堅持“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青年企業家成長發展”的宗旨,主動適應時代發展和當代青年企業家特點,全面履行各項職能,發揮協會“團結、教育、服務、引導”的作用。近年來,中青企協組織開展了“‘中國夢’與中國青年企業家”研討,向玉樹、雅安災區捐款捐物,結對幫扶創業青年,舉辦中外青年企業家高層論壇等一系列活動,為青年企業家學習交流、發展事業、奉獻社會、參與黨的青年工作搭建平台,切實擔負起引領青年企業家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的光榮任務。

理事成員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第十一屆常務理事會理事名單
(按姓氏筆畫為序)
丁平
新華網股份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裁兼財務總監
丁聃
團寧夏區委副書記
丁鼎
鄂爾多斯市東方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於騰群
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董事會秘書、總法律顧問
萬曉林
四川華西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馬興民
團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副部長
馬鐵民
浩豐(青島)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馬超
西安民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裁
馬斌
騰訊科技有限公司移動網際網路事業群副總裁
馬楚力
深圳市力嘉包裝(深圳)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帥
阿里巴巴(中國)有限公司首席市場官
王立東
黑龍江東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偉
團江蘇省委副書記
王宇
團上海市委副書記
王宇強
陝西同一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王進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王均豪
上海均瑤(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裁
王宏樂
河北勝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國權
中國電信河北分公司總經理
王典戈
四川金利多投資集團董事長
王征
團浙江省委副書記
王建
東莞勁勝精密組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王曉輝
團西藏區委副書記
王航
新希望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王棣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輝
新疆中企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謙
山東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新
河北廣盛居酒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新發
陝西鴻金鵬飲食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福勝
何興
長春中之傑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
深圳市金匯海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
毛漢發
團天津市委副書記
方勇軍
貴州江天集團公司董事長
方能斌
勝達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鄧煉
成都金陽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鄧勇
中鐵十八局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盧朋
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葉鋒
湖南搏浪沙水工機械有限公司董事長
申躍(女)
長江三峽技術經濟發展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田軍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大同晉銀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付景林
大唐高鴻數據網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北京國能中電節能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馮海燕(女)
團湖南省委副書記
皮鈞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黨組書記、副秘書長
朱奕霏
寧夏銀帝集團總裁
朱鈺峰
協鑫(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執行總裁
喬志城
紫光古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任忠
團山西省委副書記
向陽
廣東盛世潤都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裁
向兵
中國電信河南分公司總經理
多吉羅布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義富
安徽省路網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劉文新
河南信陽市文新茶葉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劉東濱
黑龍江應赫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軍
九合資本法人代表
劉觀偉
北京華錄北方電子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劉學運
貴州黔鼎金融倉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劉宗傑
廣東金方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俊祿
山西聚仁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賀(女)
北京阿特斯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鐵鐸
團吉林省委副書記
劉珺
光大集團副總經理
關景武
鴻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江南春
分眾傳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執行長
安波
青島國際著作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長
許志華
福建泉州匹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長
許曉曦
廈門金圓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許清水
連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阮鐵軍
阮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孫東偉
山東魯花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孫朋睿
長春宜家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孫焱(女)
北京泰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麥文輝
團廣州市委青工青農部部長
芮宏
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委員會書記
蘇玉榮
廈門住宅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蘇旭輝
廣西鑫輝通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蘇彥山
黑龍江省農墾寶泉嶺管理局共青農場場長
蘇桂榕
廣西佳信企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李井泉
黑龍江省青年商會會長
李雲澤
中國建設銀行股權與投資管理部總經理
李中增
團內蒙古區委副書記
李立峰
寧波世茂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李剛
金昌市凱華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李先鋒
團甘肅省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李偉
國務院國資委中央企業團工委書記、中央企業青聯主席
李進
北京強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國陽
團安徽省委副書記
李金松
大連長生島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金波
廣州萬力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李建濤
團河南省委副書記
李相國
順昊細胞生物技術(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洵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莉(女)
山西國術之光國際藝術交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李海翔
中直機關團工委副書記
李駿
北京四季沐歌太陽能技術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李智勇
北京國投科尚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鵬程
湖南同發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耀宇
長春市大眾物流裝配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楊正輝
中能(湖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立友
黑龍江省玉泉酒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楊立憲
團北京市委副書記
楊志
北京聚智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振
西安宏府企業集團總經理
肖星
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吳友建
上海鹽商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申宇
團廈門市委副書記
吳立菊(女)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黨組成員、副秘書長
吳波
團瀋陽市委副書記
吳建平
湖南金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潔靜(女)
團杭州市委副書記
吳彬(女)
新疆天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朝安
團湖北省委副書記
邱靖之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主任會計師
何文波
福建福光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總裁
何良軍
廣西機場管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廣西民航機場管理局副局長
何質恆
科創控股集團總裁助理
佟曉宇
團哈爾濱市委副書記
余瀅
甘肅義烏商貿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汪敏(女)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黨組副書記、秘書長
汪鴻雁(女)
團中央書記處書記
宋慶國
中航通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分黨組書記
張丹丹(女)
團青島市委副書記
張蘭海
中國聯合航空有限公司總裁
張亞波
三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張光遠
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延松
團大連市委副書記
張華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黨組成員、副秘書長
張宇亮
廣融投資集團董事長
張安華
江西中捷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陽
海南明泰地產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張志華
團廣東省委副書記
張征(女)
團四川省委副書記
張育斌
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張顯峰
東方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張振宇
重慶得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哲
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副書記
張曉東
昆明金牛華商貿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海峰
嘉德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騰(女)
全國鐵道團委書記
張嘉良
吉林良智律師事務所主任
阿不力克木·買買提明
新疆英派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子一(女)
遼陽市宏大集團總經理
陳嶼
團海南省委副書記
陳剛
中糧集團中國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陳向東
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高級副總裁
陳陽海
福建澤祥集團公司董事長
陳麗娟(女)
全國民航團委書記
陳園升
西寧九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奇夫
團遼寧省委副書記
陳高志
陝西億傑控股集團董事長
陳濤
團福建省委副書記
陳海波
中國聯合網路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陳纓(女)
寶鋼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
邵健偉
深圳市今天國際物流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其實
東方財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苗華宇
瀋陽麟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苗笑陽
河北沛然世紀生物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俊波(女)
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杭迎偉
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
易斌
北京創盈科技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羅永斌
團雲南省委副書記
羅會軍
鄭州福瑞堂製藥有限公司董事長
羅實
神州天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文信
北京鼎信體育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江
江蘇法爾勝泓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裁
四川天豪酒店集團董事長
鄭世茂
哈爾濱正大企業集團總裁
鄭邁
成都喜來登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鄭勝景
團廣西區委副書記
鄭耀南
廣東都市麗人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宗馥莉(女)
杭州宏勝飲料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趙迎光
山東韓都衣舍電商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郝英傑
鄂爾多斯市億昌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郝扉
遼寧道紀天力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胡玥(女)
團西安市委副書記
哈利民
寧夏博宇特鋼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鐘建兵
眾環海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高級合伙人
段小龍
團陝西省委副書記
段劉文
蘇州漢朗光電有限公司總裁兼CEO
侯彥衛
晴好集團董事長
施建耀
寧波禹順生態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
施崇剛
團重慶市委副書記
姜峰
中國旅行社總社總裁
宮宇飛
山東國華時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宮恩付
黑龍江鑫富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姚子平
中國五礦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首席信息官
姚莉(女)
河南豐紳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賀青
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
袁良
團山東省委副書記
莎麗婭·霍拜(女)
新疆沙里金服飾有限公司董事長
賈躍亭
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夏小海
團成都市委副書記
夏曙東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
錢俊冬
三人行信息通訊有限公司董事長
倪振年
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徐風
九江恆盛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徐冬梅(女)
團濟南市委副書記
徐立勛
華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徐華勇
普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徐金根
合肥傑事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徐建
江蘇蛟龍重工集團總經理
徐登權
重慶五洲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殷華
江蘇豐山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凌超
宇海集團董事長
高體文
北京中隧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高紅偉
內蒙古海通工貿(集團)公司董事長
高波
團青海省委副書記
高裕弟
北京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高德康
德意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東林
東莞市以純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行政總裁
郭旭濤
團河北省委副書記
郭慶濤
新時代證券公司監事長
郭安
河北玉洲煤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美薦
團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長
郭健輝
廣州市冠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鴻
中國銀監會系統團委書記
唐生建
團貴州省委副巡視員
陶正勇
天津七裏海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黃少賢
廣東金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文佳
北京首航艾啟威節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屹峰
尤洛卡礦業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政偉
湖南創想偉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曉鵬
深圳市青年聯合會副主席
梅睿
湖北匯通工貿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曹建強
江蘇金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龔大興
東方鑫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龔冬生
宇恆供應鏈集團有限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
崔程
香港大程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閻志
卓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梁在中
三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高級副總裁
屠紅燕(女)
萬事利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琚宜太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副局長
彭少橋
華南裝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斯琴塔娜(女)
呼和浩特市天晴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董方軍
北京匯泉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蔣輝
上海鐵路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韓力
津西鋼鐵集團法人、副董事長
韓亮
宏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韓震
山東鼎好餐飲有限公司董事長
程阿羅
程力專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曾平
安徽瑞沅置地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曾學忠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終端CEO
曾冠軍
團新疆區委副書記
靳偉
首鋼集團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藍斌男
航天科工深圳(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樓明
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賴朝輝
龍元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雷軍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雷利軍
團武漢市委副書記
鮑嫻萍(女)
團寧波市委書記
廖良生
團江西省委副書記
翟明翯(女)
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公共事務總經理
潘開廣
廣東合地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潘剛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黨委書記
潘保春
安徽品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薛志勇
中國電建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戴修成
團南京市委副書記
戴輝
湖北輝創重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戴福書
南京華澤廣告傳媒有限公司董事長
魏崴
北京溫莎大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組織章程

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以下簡稱“本會”),中文簡稱為:中青企協;英文譯名為:Chinese Young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CYEA。
第二條 本會是由全國青年企業家自願結成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共青團聯繫青年企業家的橋樑和紐帶,是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三條 本會宗旨: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同志系列講話精神。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青年企業家成長發展,充分履行溝通交流、促進發展、維護權益等職責,引導青年企業家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智慧和力量。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共青團中央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培訓、研討、交流等活動,幫助青年企業家提高綜合素質,培養、宣傳優秀青年企業家典型,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優秀青年企業家表彰活動,促進青年企業家隊伍健康成長;
(二)幫助青年企業家加強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校的聯繫,為青年企業家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術、資金等服務;
(三)舉辦經貿考察協作活動,促進青年企業家之間的經濟協作;
(四)組織青年企業家與國外和港、澳、台地區的有關團體、企業家尤其是青年企業家進行合作交流;
(五)反映青年企業家的意願,維護青年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六)指導各級地方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開展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實行屆期制。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個人會員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和經營管理才能;
2、自願遵守協會章程,熱心協會工作,積極為協會事業發展作出貢獻;
3、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照章納稅,企業社會形象良好;
4、企業或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機構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的中國公民;
5、入會年齡不超過45周歲;
6、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業績突出,企業規模和企業綜合效益在本地區或本行業有較大影響的。
(二)團體會員
凡承認本會章程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和有關行業的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和社會企業家組織,經同級團組織同意後,均可申請入會,經本會會長辦公會議審核批准後,成為團體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申請。每年常務理事會召開前各團體會員單位、可提出推薦人選。由被推薦人提交書面入會申請(填寫由本會秘書處統一製做的入會申請表);
(二)審核。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團體會員單位須對申請人填寫考核意見並加蓋公章;
(三)審批。本會秘書處審核後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准;
(四)入會。本會秘書處向新會員下發入會通知書,並頒發會員證。
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前,本會秘書處對個人會員進行重新認定。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個人會員
1、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2、在本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接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二)團體會員
1、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2、在本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接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第十一條 會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個人會員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3、維護本會的聲譽;
4、按本會規定交納會費;
5、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二)團體會員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3、維護本會聲譽;
4、積極向本會推薦個人會員;
5、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前,須事先與本會秘書處協商並經本會批准;
6、團體會員的個人會員須在本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二條 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都有退會的自由,退會前應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由會長辦公會確認。退會後的個人會員應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本章程,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訂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理事會,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修改會費標準;
(五)審定本協會的工作方針、任務;
(六)決定終止事宜和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提前換屆最長不超過半年,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每屆任期與會員代表大會一致,理事可以連選連任。理事因故不能參加表決時,可委託代表參加表決。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專職副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制定年度工作計畫;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七)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和人選;
(十)屆中增補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增補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
(十一)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二)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三)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十、十一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 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會長辦公會議領導協會日常工作。會長辦公會議由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黨組書記組成,由會長或由會長委託一名副會長召集。根據需要,副秘書長、常務理事可以列席會長辦公會議。會長辦公會議須有一半以上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成員2/3以上同意方能生效。會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會長辦公會議的職權是:
(一)召集並主持理事會議、常務理事會議;
(二)貫徹執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決議;
(三)聽取會長、副會長年度工作述職;
(四)檢查工作計畫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五條 本會的會長 、副會長 、秘書長、專職副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專職副秘書長由團中央推薦,理事會選舉產生,任期4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的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處理辦事機構日常工作,落實年度工作計畫;
(二)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 本會設立秘書處,作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會長辦公會議、常務理事會議和理事會議的決議;
(二)實施工作計畫;
(三)負責會員管理工作,為會員提供具體服務;
(四)依照本會章程規定發展會員;
(五)管理經費收支;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 本會依照黨章和團中央書記處決定成立黨組,黨組發揮協會領導核心作用。
第三十二條 本會在本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內,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會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訂章程,在授權的範圍內開展活動、發展會員,法律責任由本會承擔。
第三十三條 本會不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不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會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名稱不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不在名稱中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本會名稱的規範全稱,並不得超過本會的業務範圍。
第三十四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須經本會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第三十五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負責人,連任不超過兩屆。
第三十六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財務由本會統一管理。
第三十七條 本會在年度工作報告中將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有關情況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接受年度檢查。同時,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會徽
第三十八條 本會的會徽為奮飛的海鷗環抱著兩顆閃光的金星,海鷗的翅膀形成象徵企業的齒輪,喻意著本會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踐中奮勇搏擊,不斷進取,摘取“青年企業家之星”和“企業之星”。會徽的整個造型由“青企協”三個漢語拼音的第一個字母“QQX”組成。各地青年企業家協會的會徽要與本會的會徽相統一。
第三十九條 本會及各級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在召開大會、舉辦重要活動時必須懸掛會徽。個人會員可以佩戴會徽。會員證、會員名片、有關重要宣傳物品等可以加印會徽。
第四十條 本會個人會員佩戴的會徽由本會秘書處負責統一製作,任何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不得擅自製作。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三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社會資助和捐贈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五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認可的審計機構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六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七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九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一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五十二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三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四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經2014年11月26日第十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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