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菜籃子”基地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

杭府法審告[2013]4號

杭州市農業局(市水產局):

你局上報的規範性檔案《《杭州市“菜籃子”基地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杭農作(2013)37號)已收悉,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浙政令[2010]275號)和《關於印發<杭州市市政府部門及區、縣(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法律審查備案暫行方法>的通知》(市府法[2012]19號)的規定,準予公布。

你局的該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省三統一”編號為:ZJAC19-2013-0001,請在印製和發布該行政規範性檔案時,把這個編號頂格編排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菜籃子”基地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
  • 法規分類:市政府規範性檔案
  • 頒布日期:2013-03-04
  • 實施日期:2013-04-10
  • 時效性:有效
  • 頒布單位:杭州市農業局(市水產局)
批文公示,項目管理細則,

批文公示

杭府法審告[2013]4號
杭州市農業局(市水產局):
你局上報的規範性檔案《《杭州市“菜籃子”基地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杭農作(2013)37號)已收悉,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浙政令[2010]275號)和《關於印發<杭州市市政府部門及區、縣(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法律審查備案暫行方法>的通知》(市府法[2012]19號)的規定,準予公布。
你局的該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省三統一”編號為:ZJAC19-2013-0001,請在印製和發布該行政規範性檔案時,把這個編號頂格編排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項目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杭州市菜籃子”基地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提高項目建設水平和實施績效,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杭州市“十二五”期間“菜籃子”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11〕33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十二五”期間,杭州市級“菜籃子”基地建設的重點是:建設葉菜生產功能區1萬畝,高山蔬菜基地2萬畝,常年性蔬菜基地、食用菌產業基地和森林蔬菜基地各50個;建設提升1萬頭以上的生豬基地(場)36家、3萬隻以上的肉禽基地(場)30家、2萬隻以上的禽蛋基地20家、600頭以上的奶牛基地6家;建設500畝以上的大宗水產品(魚、蝦、鱉、蟹)基地40個,改造建設標準化生態型水產養殖池塘2萬畝。
第三條杭州市“菜籃子”基地一經確定,保持長期穩定,依法嚴格保護。對市“菜籃子”基地通過項目分期分批進行扶持。項目扶持資金由市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重點用於基地的基礎和設施配套建設、直供直銷補助、應急生產和受災補助等方面。
第四條 杭州市“菜籃子”基地建設項目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合理安排。項目實行契約管理,明確管理主體和建設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五條 杭州市“菜籃子”基地建設項目由市“菜籃子”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菜籃子”辦公室)會同市產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市“菜籃子”辦公室負責牽頭編制項目申報指南、提出立項計畫以及日常的管理工作;市產業主管部門負責項目的組織申報和推薦、項目實施的指導、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等;市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籌措、資金管理和績效考評等。
第二章 項目管理
第六條項目實施主體根據項目申報指南編寫申報書,通過“杭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網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區、縣(市)產業主管部門審核後推薦上報市產業主管部門。市產業主管部門根據當年的建設任務和要求確定項目實施主體,並按照市補資金規模核定項目建設內容和投資額,提出本產業立項意見報市“菜籃子”辦公室。
第七條 市“菜籃子”辦公室提出當年項目建設計畫,經公示後下達,並會同區、縣(市)產業主管部門與項目實施主體簽訂項目建設協定,明確績效目標。
第八條 項目實施主體要嚴格按協定要求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調整項目建設地點、內容、規模、標準。因特殊原因需要項目變更的,項目實施主體應事先向區、縣(市)產業主管部門書面申報,市“菜籃子”辦公室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九條 項目建設資金應足額到位。項目完成後實施單位需提供相關發票及憑證,確保項目資金使用規範合理。
第十條 項目實施單位應定期向產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報送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項目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應加強對項目建設的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項目竣工後,項目實施單位向當地項目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並報送項目總結材料,包括項目建設總體情況、項目資金使用憑證、項目實施績效、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
第三章 扶持政策
第十二條扶持市級“菜籃子”基地的基礎建設和設施配套工程。
(一)扶持原則。
根據基地生產產品常年供應杭州市場的規模和數量,區別確定基地基礎建設和設施配套的補助比例。對基地生產產品向杭州市場尤其是主城區市場年供應量大、供應比例高的基地,補助標準往上限靠。對基地生產產品向杭州市場年供應量較小、供應比例較低的基地,補助標準適當下調。
(二)扶持重點。
1、基礎建設。重點扶持提高基地抗災能力和方便農事操作、減少勞動強度的基礎設施新建、改造和提升工程。包括溝渠、蓄水池、機埠、泵站、生產操作道、林道、基地駁坎加固和擴面平整、水產養殖塘標準化改造等。
2、設施配套。重點扶持提升基地產出能力、提高產品商品率、保障產品質量安全、改善基地生產環境的生產設施與生產裝備。其中蔬菜基地項目重點扶持大棚、節水灌溉、保鮮冷庫、集約化育苗、生態循環處理、采後處理等生產設施,穴盤、新型覆蓋材料、栽培床架、冷鏈儲運、病蟲害物理防治、產品質量追溯管理等生產裝備;肉禽蛋奶基地重點扶持標準化畜禽籠舍、飼料生產加工、自動飼餵、防疫消毒、防暑降溫、廢棄物綜合利用和視頻監控等設施設備;水產基地重點扶持溫室、大棚、新型高效增氧設施、自動投餌設施、水質檢測監控儀器設備和其他輔助配套設施裝備。
(三)扶持方法。
1、蔬菜基地。對於列入市級“菜籃子”基地並通過考核驗收的蔬菜基地的基礎建設和設施配套項目,基礎建設按不高於該項總投入的50%補助,設施配套按不高於該項總投入的35%補助,每個基地一次性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畜禽基地。對列入市級“菜籃子”基地並簽約的肉禽蛋奶基地(場),自主申報實行畜禽良種化、設備設施化、防疫規範化、模式生態化、管理制度化、飼養科學化為主要內容的標準化提升改造建設項目並通過市級考核驗收的,根據其生產規模及新投資額給予每個基地20萬-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種畜禽提升改造項目以育種軟體、種質測定設備、優質種畜禽引進更新、向社會供應優質種畜禽及畜禽遺傳資源為重點建設內容並通過市級考核驗收的,根據新投資額、建設完成情況和效益給予3-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3、水產基地。對於列入市級“菜籃子”基地並通過考核驗收的水產基地建設項目,按不高於基礎工程及養殖配套設施的建設與改造資金總投入的35%補助,每個基地一次性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三條扶持市級“菜籃子”基地開展直供直銷和配送業務。
(一)直供直銷點補助。鼓勵市級“菜籃子”基地在杭州主城區開設基地農產品直銷門店、超市直銷專櫃和農貿市場直銷攤位。對新開設且基地有自主定價權的直銷點,根據年銷售情況給予每個點1-3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每個基地每年最高不超過15萬元。
(二)配送補助。鼓勵市級“菜籃子”基地向杭州主城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超市和居民家庭開展基地產品配送。按年配送規模分四檔進行補助:500-3000噸的補助2-3萬元;3000-5000噸的補助3-5萬元;5000-10000噸的補助5-8萬元;10000噸以上的補助8-10萬元。
第十四條扶持市級“菜籃子”基地保障主城區市場供應機制的建設。
1、應急生產補助。
(1)葉菜基地。根據《杭州市葉菜應急生產管理工作方案》(杭菜辦〔2012〕2號),葉菜應急生產工作實行項目化管理,分“春淡”和“秋淡”兩季。補助標準按照葉菜播種進度、葉菜實際播種面積、上市葉菜數量等進行確定,每畝500元左右。
(2)肉禽蛋奶基地。建立畜禽養殖活體儲備制度,每年按簽訂的應急儲備規模和生產能力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商品肉豬每頭10元左右,商品肉禽每隻1元左右,商品蛋禽每隻2元左右,商品奶基地每頭成母牛200元左右。
(3)水產基地。按基地實際應急供應面積,每畝100元左右。
2、速生葉菜種子儲備。“十二五”期間,每年安排30萬元資金,作為4000公斤速生葉菜種子的儲備經費,確保災期淡季市級葉菜生產功能區應急生產的種子需求(具體由市級種子管理部門負責落實)。
3、生產受災補助。對市級“菜籃子”基地,在受到自然災害嚴重危害時,對損毀的農業設施和農產品,按受災程度給予一定的災後恢復生產補助。
第四章 資金管理
第十五條市級“菜籃子”基地的基礎建設和設施配套工程,簽訂項目契約書後,下撥市級財政補助資金總額的70%。項目通過驗收後,項目實施主體憑資金下撥檔案、項目協定,到當地財政部門辦理餘下資金撥付手續;新型物流業態建設、保障市場供應的機制建設等補助,經驗收或核定後一次性撥付。
第十六條項目實施單位應按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範使用項目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做好市“菜籃子”基地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績效自評,並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計畫組織實施或未按規定使用財政補助資金的項目單位,市財政局有權採取取消補助資格、停撥或收回項目資金等措施。
第十七條市產業主管部門和市財政局負責對市“菜籃子”基地建設項目的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凡發現有虛報、騙取、挪用財政資金行為的,除責令立即糾正並收回所補資金外,屬項目單位責任的,取消該單位以後三年內市級支農項目申報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及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法務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檔案管理
第十八條項目實施單位必須建立規範的項目管理檔案,主要包括:
(一)項目申請報告、項目實施方案;
(二)項目實施計畫下達檔案和資金撥付憑證、資金籌措到位情況材料;
(三)項目實施情況,包括項目組織管理措施、項目預算、相關契約或協定;
(四)項目資金使用憑證;
(五)項目實施中的檢查培訓記錄;
(六)項目實施年度內基地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記錄及檢測結果。
第十九條項目單位對項目檔案要明確專人管理,做到規範化、制度化。
第六章 評估驗收
第二十條項目完成後,項目實施單位應做好項目驗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向所在區、縣(市)產業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第二十一條 項目評估驗收按項目契約進行。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工程建設質量、資金籌措和使用情況、工程運行管理情況、效益情況、檔案管理情況等。
第二十二條 區、縣(市)產業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後,向市“菜籃子”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市“菜籃子”辦公室對照項目驗收標準和建設契約,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實地驗收。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農業局、市林水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4月10日起施行。原《杭州市“菜籃子”基地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杭菜發〔2011〕1號)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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