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創業無償資助優惠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有關精神,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為規範創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杭州市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實施辦法(試行)》。

《杭州創業服務網》友情解讀杭州市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有關精神,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為規範創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杭州市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實施辦法(試行)》
一、創業資金的來源:市財政每年從市人才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專項用於資助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在市區創業。
二、資助對象及條件
資助對象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後五年內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以本人名義在杭州市區範圍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後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為準),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從事當年度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中非禁止、非限制類發展項目。
(二)大學生在杭創辦企業,必須由大學生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於註冊資本的30%。
(三)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創業資助資金申請,必須有在校期間接受孵化並在杭州市區落地轉化的創業項目。
對參加杭州市政府主辦的大學生創業大賽並獲獎的創業項目,在市區落地轉化的,按本辦法規定,給予創業資助。
三、資助種類及用途:商業貸款貼息和項目無償資助
創業資助包括商業貸款貼息和項目無償資助兩種,申請人可根據自身創業要求自行選擇商業貸款貼息或項目無償資助並提出申請。同一企業申報項目無償資助的項目最多為2個。項目無償資助分為六個等級:2萬元、5萬元、8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
四、申報程式
申請人申請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申請表》;
2、身份、戶籍、學歷(在校生提供在校證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項目孵化證明)、工商註冊(登記)證明;
3、申請商業貸款貼息的須提供貸款契約;申請項目無償資助的須提供相關支出的契約、憑證和商業計畫書(項目可行性報告)。
4、申請15萬元、20萬元無償資助的項目,由創業導師或風投、創投機構及相關企業推薦的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申請商業貸款貼息的,具體按以下流程進行:
1.受理;
2.審核;
3.公示;
4.核准;
5.撥付。
申請項目無償資助的,具體按以下流程進行:
1、受理;
2、審核;
3、評審;
4、公示;
5、核准;
6、撥付。根據核准通知書,由市財政局和區財政局對項目資助資金實行分兩期撥付,首期支付70%;其餘部分資金根據項目進展程度,在首期資助資金通過考核或審計後再予撥付。
不明事項請與杭州創業服務網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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