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宗澤

2014年5月25日晚,原丹江口市一中18歲學生杜宗澤夥同19歲在校學生呂志偉,將昔日同桌17歲的李強(化名)綁架並殺害。

2014年6月9日,杜宗澤等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警方抓獲。後經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主犯杜宗澤被判處死刑。

2016年5月24日,杜宗澤在丹江口市被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杜宗澤 
  • 國籍中國 
  • 死刑日期:2016年5月24日 
  • 主要罪行:夥同同學呂志偉,將昔日同桌綁架並殺害,後向同桌的家人索要1萬元贖金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執行死刑,

人物經歷

杜宗澤原本是丹江口一中學生,2012年因非法拘禁他人獲刑,但因只有16歲獲監外執行。

人物事件

2014年5月25日晚,當時只有18歲的杜宗澤夥同19歲的呂志偉,將昔日同桌李強(化名)騙至丹江口市城區一座廢棄的防空洞內。杜、呂二人強行為李強拍下一張哭泣的照片後,將李強殺死在防空洞內。因為擔心警方快速查到線索,杜宗澤又用事先準備好的汽油,將李強的遺體在防空洞內焚燒。做完這一切,杜宗澤又用李強本人的手機給其家人打電話索要了1萬元贖金。
拿著殺人後勒索來的1萬元錢,杜宗澤和呂志偉逃到江蘇蘇州,藏身在蘇州打工的竹山男子鄧某的出租屋裡。丹江口市警方根據線索一路追到蘇州,在蹲守11個小時後將杜宗澤抓獲,並收繳了部分贓款。2014年6月9日,呂志偉和鄧某也被警方抓獲。
2014年11月30日,杜宗澤綁架殺人案由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在丹江口市法院開庭審理。杜宗澤因犯綁架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駁回了杜宗澤的全部抗訴請求,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執行死刑

5月24日清晨6時許,綁架並殺害李強的元兇杜宗澤,在丹江口市被執行死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